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546|回復: 2

罵人「塔綠班」有罪? 柯宇綸提告網友判決出爐!法院認證了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22-11-19 05:04:5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藝人柯宇綸不滿許姓網友在臉書留言「好的,塔綠班」,提起民事訴訟求償2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許是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因而善意發表言論,判決駁回柯的請求、許免賠。可上訴。


去年10月18日柯在個人臉書粉絲專頁留言「只能說祝福台島演藝圈早日解嚴」,而許姓網友在下面回覆「好的,塔綠班」;柯宇綸公開指出,他對「塔綠班」3個字零容忍,委請律師提民事訴訟,要求許賠償20萬元。

台北地院認為,許所為「塔綠班」用語,固然寓有柯為「綠營及其極端支持者」之意,但許是以柯所述「祝福台灣演藝圈解嚴」為依據,調侃柯臉書回覆文字具有濃厚政治意識形態,為政治傾向深綠之民主進步黨支持者。

法官指出,臉書貼文與回覆之情境脈絡,以及該等言論之語境,可認是一種主觀意見表達,且屬高價值之政治性言論,經權衡許的言論自由與柯之名譽權,認定許的言論並未侵害柯之名譽權,柯請求給付精神慰撫金20萬元無理由,判決駁回。
 樓主| 發表於 2022-11-19 05:08:26 | 顯示全部樓層
法院對於這類案子不勝其煩~每天媒體吵不夠~民眾還一起吵
吵也就吵了~還把事端擴大~弄上法院讓司法一起吵......哈

想想如果你我上班地方也要每天看這些幼稚嘴臉當面吵給你看
abtitter2
大家情緒能好嗎?會好嗎?

[ 本帖最後由 ppl2012 於 2022-11-19 13:11 編輯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23-1-21 10:21:54 | 顯示全部樓層
簡單來說
法官認為當你在調侃別人時,就應該接受別人對你的反調侃

我可以 你不行,這雙重標準.....法官可是看不下去的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PLUS28 論壇|討論區

GMT+8, 2025-2-27 05:13 , Processed in 0.261287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