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2380|回復: 2

[社會] 台大宅王張彥文情殺案 殺人罪判無期徒刑定讞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21-2-26 09:33: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台大宅王」張彥文當街砍死前女友,更二審審酌他在光天化日巷弄裡殺人、有同死意願等情狀,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張與檢察官的上訴,全案定讞。

「台大宅王」張彥文。(中央社�資料照)
張彥文另涉2個強制性交罪、污辱屍體罪,先前已遭判決定讞,合併執行6年5月;侵入住宅、強制、恐嚇等罪,合併執行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

全案緣於,張彥文與被害女子透過網路結識交往,女子因張彥文過度依附舉動感到壓力,民國103年8月希望張彥文給彼此多一點空間,2人感情因此陷於低潮。

103年9月7日至11日,張彥文與被害女子同遊日本,不滿女子態度冷漠,又懷疑女子另有對象,2度性侵得逞。

103年9月22日早上,張彥文到女子住處外埋伏,見到女子時表達復合意願,但未被理會,當街拿刀砍殺女子47刀致死,路人發現後報警。檢方起訴求處死刑。

一審台北地院審酌相關事證,加上張男坦承犯行等情況,認為他非全無教化可能性,依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二審時,殺人罪部分判張彥文15年徒刑,與性侵等罪合併執行21年6月。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張彥文所涉強制性交2罪、污辱屍體、侵入住宅、強制、恐嚇等罪的上訴均遭駁回而定讞,最高法院僅將殺人罪部分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依殺人罪判張彥文15年,案經最高法院第二次發回。高院更二審認為,張彥文坦承殺人,犯後有同死意願,審酌他預謀殺人,在光天化日、大庭廣眾下持刀砍殺前女友,屬過度殺戮行為,雖有賠償,但不足彌補家屬傷痛,衡酌後認無判死必要,判無期徒刑。

張彥文、檢察官不服更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上訴均無理由,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發表於 2021-2-26 21:12:21 | 顯示全部樓層

00

0    0     0      ま○O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21-2-27 18:34:54 | 顯示全部樓層
殺人後有同死的意願??那怎麼還不死??
自我了斷就好了還上訴個屁??
反正已經判無期了~在多幾樣還是無期啦
台灣有人真的關無期的嗎??頂多十幾年就出來了啦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PLUS28 論壇|討論區

GMT+8, 2025-3-1 18:28 , Processed in 0.224541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