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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台灣關係法不修比修好 更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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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2-16 09:18:4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中時電子報2018年12月16日 上午5:50
《台灣關係法》至明年進入40年,每當台美關係較為拉近時,就有人主張應予修正,但是前外交部長歐鴻鍊說,保留彈性空間,不修會比修好。

前駐匈牙利代表冷若水在擔任中央社駐華府記者期間,見證《台灣關係法》嚴謹的立法過程。他說,台美在1979年元旦斷交,卡特政府遲至1月26日才將《台灣授權法案》送至國會,但是內容粗糙,只顧及美方的行政需要,卻未顧及台灣安全,受到參眾兩院的嚴厲批評,國會後來自提版本,連名稱都改為《台灣關係法》。

在立法過程中,前外交部長程建人說,我方提供許多立法意見供美國會議員參考,自尼克森在1972年訪問北京後,我方對變局亦有所準備。冷若水特別提及3位關鍵人物,至為重要。第一位是眾院外交委員會主席查布洛基,他提供整部法案的架構與主旨,參議員史東和賈維茲則保障我在美國的財產、駐美人員享有的特權豁免等優惠待遇,增加許多行政部門未提出的條款,這是國會對台灣人民展現的善意。

川普政府在今年通過《台灣旅行法》,但歐鴻鍊認為,台旅法不及關係法「周延」,例如,依台旅法,行政部門可派遣高層官員訪台,《台灣關係法》就有相近的條文,完全看總統如何運用,外交是模糊的藝術,不修會比修要好。
發表於 2018-12-16 14:14:17 | 顯示全部樓層
台灣關係法是美國向台灣要保護費的事實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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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2-16 17:55:42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種人居然當過外交部長......

台灣關係法 是美國國內法

只有美國議會能修  

美國想怎修就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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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2-17 05:31:0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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