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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3-30 13: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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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78075 於 2016-3-29 23:57 發表 
兇手判死,兇手槍斃了,然後呢?以後就不會有隨機殺人了?顯然不是.
現在廢死了嗎?還沒,法院不是獨立審判?不判死刑是誰的問題?是那些法官的問題吧.
判死壓力大?現在支持死刑的可是80幾%,不判死壓力才大吧,為何法官不 ...
挪威在2011年的兩起重大事件忘記了嗎?也是啦!你怎麼可能會記得
兩起事件死亡人數相加有77個人,其中一個在監獄裡面還放話
"不給我換PS3,我就死給你看",這就是沒有死刑的現況
你又打算怎麼說?反正一定會發生乾脆一次一起死?
廢死了嗎?法律上還有死刑,但是判了死刑就等於執行死刑嗎?
死刑的判決不過是"撫慰用",只有執行才是"嚇阻用"
知道兩者的差別嗎?你這根本活在象牙塔裡的怎麼會知道
執行了嗎?一個?兩個?三個?現在還有幾個在牢裡?
什麼時候要處理掉?等政府民調過低?還是要等下一個孩子被殺?
你的死刑不過就是要等他們老死在獄中而已
要是這樣就算了!偏偏還有TMD的假釋機會
你知道有幾個是假釋出獄以後又再殺人的嗎?結果?還TMD的沒有判死
湯姆熊的殺童兇嫌犯案後講了什麼還記得嗎?
"在台灣殺一兩個人又不會死",結果呢?還真TMD的沒死
這就是台灣的死刑嗎?這叫做死刑嗎?
你們說怕冤獄所以想廢死,我就當作是你們不知道現在科技怎樣,就算了
但是像這種當街殺人的現行犯還TMD要喊什麼冤?
最大的冤在那幾個無辜被殺的孩子身上啦!
你TMD看見了嗎?知道了嗎?是瞎了還是傻了?
還是乾脆一點直接承認想廢死的人就是想哪天換自己殺人就可以不死?
敢討論嗎?你TMD的有配套方案嗎?
你有嗎?你沒有,所以給我閉嘴
我有!我來告訴你
1.終身奴隸:判刑確定後不再擁有公民身分,沒有假釋權及探監權.年限:到死為止.
2.所有重刑犯一率剝奪所有憲法給予的權利,包含平等權和醫療權以及特赦.
3.所有重刑犯每天0600起床開始工作,2100就寢,三餐各30分鐘,例假日不休.
4.收入扣除水電後,管理員薪資,扣除房租和飲食費後有剩餘就全數給予受害者家屬
這次想改說什麼?恩?你們都在獵女巫嗎?
都已經在大庭廣眾之下還在母親面前殺一個無辜的孩子了
還想狡辯說我是白女巫不是黑女巫嗎?
還是想說當我們拆銅像時你們說要放下,現在看到兇殺案卻要殺人?
因為我TMD沒辦法找死人算帳啦!也沒辦法把死人拉起來再殺一次啦!
就算要下地獄去找他算帳,我也還沒死啦!知道了嗎?
最重要的是你們只敢找銅像算帳,怎麼不敢找真人算?敢講原因嗎?
怕報復嗎?怕死嗎?怕被打嗎?在孩子面前成人有資格怕嗎?
成人都怕了那孩子要怎麼辦?誰要來保護他們阿?
還是要乾脆說白一點?這一切就是你們那單純且愚蠢的政治而已
身為男人就要有男人應該要有的肩膀和責任
面對歹徒威脅著自己深愛親人朋友的時候
怕?等刀子插進心臟的時候再怕都來得及
[ 本帖最後由 mesia 於 2016-3-30 21:56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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