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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為何清代文人尤好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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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2-21 19:18:5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在中國,同性戀的歷史也源遠流長,最早可以追溯到華夏始祖黃帝。清代學者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卷十二中說:「雜說稱孌童始黃帝。」中國古代對同性戀有許多稱謂,例如「分桃」(也稱為「余桃」,出自衛靈公和他的男寵彌子瑕)、「斷袖」(出自漢哀帝和他的男寵董賢)、「安陵」(出自楚共王和男寵安陵君)、「龍陽」(出自魏王和男寵龍陽君)等。而「契若金蘭」「萊戶對食」則是專指女同性戀的。
  漢代以前「狎暱孌童」僅為君王貴族的特殊癖好,但到了魏晉南北朝,此風漸漸普及於士大夫及社會民眾,並且多有歌詠之詞。至唐朝與五代期間,男色之風漸衰,然而宋朝又興盛起來,男子公然為娼,聚集於風月作坊,招攬生意。元代男色之風又衰,到明清時期又復盛,尤其是清代,此風更是甚囂塵上。
  那麼清代為何多同性戀呢?其原因主要是由於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蓄養相公成風。這些大戶人家買來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供主人賞玩,稱「男風」,小孩被稱為「相公」或「像姑」。這種「私寓」制度,直到清末民初,才有伶人出面倡議而被廢止。
  清初詩詞大家陳維崧與優伶徐紫雲的同性戀不僅不是秘密,而且路人皆知。陳維崧的《賀新郎·雲郎合巹為賦此詞》是同性戀文學史上最具文采的一首詞:「六年孤館相偎傍。最難忘,紅蕤枕畔,淚花輕颺。了爾一生花燭事,宛轉婦隨夫唱。只我羅衾寒似鐵,擁桃笙難得紗窗亮。休為我,再惆悵。」
  故宮博物院裏有一本《板橋自敘》,其中鄭板橋就提到了自己有「斷袖之癖」,說自己「酷嗜山水,又尤多餘桃口齒及椒風弄兒之戲… …」余桃口齒及椒風弄兒之戲指的就是同性戀。《墨林今話》的作者蔣寶齡也說他「不廢聲色,所得潤筆錢隨手輒盡」。鄭板橋一生養過多個男寵,其做官的俸祿與賣畫所得的錢,有許多是花在此事上了。鄭板橋也曾不無傷感地坦陳「自知老且醜,此輩利吾金而來耳」。
  鄭板橋71歲時,曾與時年48歲的清代著名詩人袁枚有過一次會晤。二人乘興唱酬,甚為歡暢。酒至半酣,板橋說:「今日之衙門,動輒板子伺候,那板子偏又打在桃臀之上。若是姣好少年,豈不將美色全糟蹋了?我要能參與朝廷立法,一定將律例中的笞臀改為笞背,這才不辜負了上天生就的龍陽好色。」袁枚一聽,立即產生「與我心有慼慼焉」的認同感。
  清代著名詩人袁枚年近七旬時還收了年輕貌美的男秀才劉霞裳做學生,師徒偕遊,雙宿雙飛,一派名士風流。《隨園軼事》對袁枚的龍陽之好有載:「先生好男色,如桂官、華官、曹玉田輩,不一而足。而有名金鳳者,其最愛也,先生出門必與鳳俱。」
  在太平天國當中,諸王頗好男風。尤其是東王楊秀清很喜歡這一口,他的寵嬖有侯裕寬、侯謙芳等。他曾經閹割幼童以供使役,選擇其中姿容秀麗者傅粉裹足,著繡花衣,號為男妾。
  清代著名小說《聊齋誌異》第三卷《黃九郎》一節,有一段聊齋先生「笑判」同性戀的文字,甚為有趣:男女居室,為夫婦之大倫;燥濕互通,乃陰陽之正竅。迎風待月,尚有蕩檢之譏;斷袖分桃,難免掩鼻之醜。人必力士,鳥道乃敢生開;洞非桃源,漁篙寧許誤入?今某從下流而忘返,捨正路而不由。雲雨未興,輒爾上下其手;陰陽反背,居然表裏為奸。華池置無用之地,謬說老僧入定;蠻洞乃不毛之地,遂使眇帥稱戈。系赤兔於轅門,如將射戟;探大弓於國庫,直欲斬關。或是監內黃,訪知交於昨夜;分明王家朱李,索鉆報於來生。彼黑松林戎馬頓來,固相安矣;設黃龍府潮水忽至,何以禦之?宜斷其鉆刺之根,兼塞其迎送之路。
  蒲松齡先生在其傳世小說《聊齋誌異》如此大評同性戀,可見這一現象在清代社會之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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