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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清官海瑞為什麼那麼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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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9-28 00:05:4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現實生活中經常可以聽到低薪導致貪汙、需要高薪養廉的議論。這種說法並非現在才有而是史已有之。低薪在古代叫「薄俸」。明末清初的著名思想家顧炎武,曾經說:「今日貪取之風,所以膠固於人心而不可去者,以俸給之薄而無以贍其家也」,並且在回顧了從西周到明代的俸祿制度後,感嘆道::「自古百官俸祿之薄,未有如此者。」顧炎武的看法不僅清代的學者如史學家趙翼等都表認同,當代的研究者也大多認可這一觀點,認為「薄俸」制度致使明清官吏不得不貪,難以保持廉潔。這種見解其實似是而非,因為顧炎武議論中的一個關鍵點被忽略了。
  中國古代的清官,按晚清學者薛福成的說法,以四個人最著名,他們是:漢代的汲黯、唐代的宋璟、宋代的包拯、明代的海瑞。這四個人中,汲黯和宋璟的名字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比較陌生,所以如果評選中國歷史上最著名的清官,相信大部分人會把選票投給包拯和海瑞。現在我們就以海瑞為例子,看看官員能否清廉與工資制度之間有什麼樣的關係。
  清官即清廉之官,但清廉比較抽像,就人們的感受來說,生活上的貧窮似乎更有說服力。海瑞死的時候,在都察院(相當於監察部)工作的同事王用汲到他的家裏,翻箱倒櫃,僅找到十幾兩銀子,辦喪事的費用都得朋友們湊份子,可見他的確是窮,窮得讓人肅然起敬。海瑞的同事中有一位姓陳的禦史(相當於紀委的處級幹部)。陳禦史經常讓差役拿著「紅票」到市場上去買米,只付市場價的一半。這種做法當時很普遍,並不是陳禦史一個人這樣幹,老百姓對此是敢怒而不敢言。有一回差役去買米,剛好這個米店的經紀(經理)家裏有個見過點世面的何秀才,何秀才認為這不合理,便拿了「紅票」到都察院擊鼓告狀。海瑞得到狀紙後勃然大怒,想加倍處罰陳禦史,剎剎這種歪風。由於都察院的禦史同事們懇切求情,陳禦史終於免受處罰。但是海瑞卻採取了另一種懲罰方式:先是把拿「紅票」買米的差役打三十大板,革去其當差的資格,再把他枷號在陳禦史辦公的衙門前,以羞辱陳禦史。陳禦史因此名聲不好,他對海瑞自然也是恨之入骨。到了海瑞死的時候,陳禦史看到海瑞家如此清貧,實在是一般人所不能忍受的,於是說:「我不再怨恨他了。」
  海瑞的「清苦」終於感動了原來對他恨之入骨的陳禦史,可見就清官來說,沒有什麼比他自己過著清貧的生活更具有說服力和感召力了。窮是清官最好的名片。海瑞為什麼窮?按照吳思先生《潛規則》一書的解釋,這主要是明代的低工資制度惹的禍。清官不受外財,守著一份死工資過日子,而工資又低,那就只能窮了,這很好理解。進一步推論,因為窮,收入不夠用,只好去貪汙受賄,因此低工資制度成了明代官員「當貪官的理由」,這也似乎符合邏輯。但是這個觀點卻是不能輕易相信的。
  海瑞(1514~1587)作為政治明星的高調出場,始於嘉靖三十七年(1558)出任浙江淳安知縣一職,這時海瑞已經45歲。淳安任上有一件非常著名的買肉事件,研究者歷來將它作為海瑞貧窮的依據:「在浙江淳安當知縣的時候,窮得要靠自己種菜自給,當然更捨不得吃肉。有一次海瑞的母親過生日,海瑞買了二斤肉,這條消息居然傳到了總督胡宗憲耳朵裏。第二天總督發佈新聞說:「昨天聽說海縣長給老母過生日,買了二斤肉!」此事見於《明史》記載,似乎沒有理由懷疑它的歷史真實性。問題是海瑞是不是真的窮得買不起兩斤肉呢?
  當時買兩斤肉需要多少錢?根據海瑞自己的說法,「豬肉二十五斤,價銀五錢四分。」也就是說買25斤豬肉需要0.54兩銀子,一斤為 0.0216 兩,換算成現在的人民幣大概就是14元,明嘉靖後期到萬曆前期的米價大致是1石米需銀7錢,1石約為155斤,這樣1兩銀子可買221.4斤大米。2013年夏秋北京超市粳米的零售價一般是每斤3元左右。這就是說按購買力換算,當時的1兩銀子大約相當於現在的664元和現在的肉價差不多。由於海瑞可能是回民(因為有人認為海瑞的曾祖父海答兒可能是回民),我們假定他買的那兩斤肉是牛肉。當時牛肉的售價,「大羹牛肉二斤,價銀四分正」,每斤也就是13元。海瑞會窮到付不起26元買2斤牛肉給母親過生日嗎?
  明代官員的正式工資不高。按照朱元璋時代確定的工資標準,七品知縣的年薪是90石大米,《明史·職官誌》記此標準為洪武二十五年(1392)定,《明太祖實錄》則記此標準為洪武二十年九月定。一般都認為洪武二十五年的標準成為以後有明一代的定例。相當於現在的4萬塊錢,月薪只有3000多元。由於後來朝廷發給官員的俸祿並不是全額的大米,還有折色,實際領到手的是12石大米、27.49兩銀子、360貫鈔。
  萬曆《明會典》卷三十九記載地方正七品官員歲俸米為90石,其中54石為本色,36石為折色。本色中12石為月俸米,其餘折銀俸35石、折絹俸7石,共合銀26.95兩。折色中折布俸18石,合銀0.54兩;折鈔俸18石,合本色鈔360貫。萬曆十年(1582)的《萬曆會計錄》卷三十四「文武官俸祿」記載與之相同。這360貫鈔,名義上頂了36石大米(10貫鈔折俸1石),但是較起真來,由於鈔法不行,貨幣嚴重貶值,這筆錢在市場上未必能買到兩石大米。這樣計算起來,實際工資只有53石大米(27.49兩銀子按萬曆前期的米價每石0.7兩來算,可購米39石),不到現在的2.5萬元,月薪只有2000元。每個月2000元的工資的確不高,但似乎不至於買不起二十幾塊錢的兩斤肉。
  海瑞除了國家發放的工資之外,還有一些收入。海瑞老家有一些田產,據黃仁宇先生估計,總共是40畝光景。40畝地租給別人耕種,地租一般是收穫量的一半,明代的海南(當時的廣東瓊州府)能夠種雙季稻(還有可能種三季稻),按道理一畝地每年收一石米的地租總會有的,這意味著海瑞一家每年還有二三十兩銀子的收入。
  海瑞在海南老家擁有零散土地93丘,全部稅額為1.28兩銀子,黃仁宇先生按照當時海南的一般稅率估計其土地數量大約為40畝土地租佃給別人耕作,田租一般是畝產的一半。洪武四年(1371)八月朱元璋曾賞賜沐英「蘇州府吳江縣田一十二頃八十畝,歲計租一千石」,洪武六年五月又賜「銅陵縣田十二頃四十畝,歲計租五百四十八石」。田租每畝前者約0.78石,後者約0.44石。兩者相差較大,主要是由於兩地畝產量不一的緣故。蘇州的田地差不多是全國畝產量最高的,而銅陵田地則比較瘠薄。所以海瑞老家的40畝田地所得年租應該不會超過蘇州的標準,所得不會超過31.2石,但至少也不會少於17.6石,因此可以養5人至9人差不多是一家人的口糧。
  海瑞的家庭,我們假設情況是海瑞夫妻兩人,和老母海太夫人及一個女兒,一家四口,三個成人一個小孩。這樣的一家人一年需要多少花費呢?家庭基本花費不外吃穿住行等項。先說吃。食物的消費量遵循生理規律。按照明清時人的說法,成人一天需要吃1升米,一年需要36石米。小孩的食量大概是成人的一半。海瑞的工資裏有實發的12石米,已經基本上滿足三個大人一個小孩的口糧需要了。海瑞的工資除米之外還有大約30兩銀子,如果海瑞的家庭情況真的像《大明王朝1566嘉靖與海瑞》所呈現的那樣,海瑞是不可能買不起兩斤肉的。
  當年海瑞一家就住在縣衙正堂後面的「知縣宅」裏,官方提供的住宅是知縣法定工資之外的福利的一部分。海瑞在淳安知縣任上還享有一項重要的政府提供的福利,這就是住宅。帝國的官衙格局和北京的紫禁城一樣,在理論上各級官衙就是紫禁城的翻版,只是規模不同而已。淳安縣衙建築佈局的圖樣還保存在著名藏書樓寧波天一閣所收藏的嘉靖三年(1524)版的《淳安縣誌》裏面。從圖中可以看到,中軸線的最北端的「知縣宅」便是縣令海瑞一家的住宅,這是一個獨立的院落,相當寬敞。院落與前面辦公事的大堂之間有一道門,人們所謂的「走後門」,就是指繞過正堂,通過這道門,進入知縣的私宅。知縣住宅的裝修和傢俱,所有費用都由政府提供。在這樣大的院落裏,如果海瑞對欣賞花草沒有興趣,當然可以把花壇和空地整出來種菜種瓜。南方氣候溫暖,隨便扔一顆種子都能發芽,所以他不怎麼需要到菜市場上去買菜。事實上許多與海瑞同時代的人都有過海瑞「種菜自給」的做法。有些材料甚至還說,海瑞不僅在衙門空地裏種菜,還種稻種麥子,縣衙成了試驗田。
  解決了吃和住的問題,日常生活中剩下的便只有穿和行了。當了官之後出行有經費和驛站,不需要自己掏錢。關於穿,當時的絹一匹不過值0.7兩銀子,和一石米的價錢差不多,布一匹則只值一石米價的20%。在穿的問題上,海瑞的確是很馬虎。嘉靖四十年(1561)冬天,海瑞到北京聽候吏部考核,去拜見原來的福建教育系統老領導(學政)、現任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吏部侍郎)朱鎮山的時候,朱部長看他在寒冷的冬天裏還穿著一件絲質的破袍子,就說你即便是窮,也不至於窮得連一件官服也置辦不起吧!海瑞聽了便去置辦了一件用黃石絹做的衣服。
  無須再去仔細考證海瑞一家四口人一年需花多少銀子了。《紅樓夢》裏的劉姥姥一家,有劉姥姥和她的女兒、女婿及兩個孫輩孩子,劉姥姥說賈府吃一頓螃蟹花了二十幾兩銀子,如果以曹雪芹寫《紅樓夢》的時間作為劉姥姥生活的時代,那麼曹雪芹寫《紅樓夢》的乾隆時代銀子已經比海瑞在淳安當知縣的時候貶值得多了,兩相比較海瑞一家的收入似乎比已經過上小康生活的劉姥姥一家還要多。
  海瑞當年生活的淳安雖然比較偏僻,但屬於江浙一帶全國經濟比較發達、生活水平比較高的地區。這個地區的生活費用,有不少研究可以證明。有幾位學者曾推算過清代江南人的年生活費支出,大致是:
   1、每年每戶(以一家五口計)日常生活所需口糧為15石到18石(以常年米價1石值銀1兩為準,約需銀15兩到18兩);
   2、副食(包括油鹽葷菜蔬之類),全年每戶支出約需銀7兩;
   3、全年每家用布支出約需銀3兩;
   4、燃料每年支出約需銀3兩。
  這樣全年生活費支出約為30兩銀子光景。從專業的研究結果看,《紅樓夢》裏劉姥姥說的話大致是可信的。而海瑞任淳安知縣的時候米價又相對便宜(買一石米可能不到0.7兩銀子),銀子的購買力比較強,因此可以說海瑞一家的生活並不困難,甚至已超過小康水平,根本就不會買不起兩斤肉。那麼海瑞的窮是不是真的?
  海瑞的窮可能是真的,但原因不能簡單地說是工資低,而是另有原因。海瑞4歲喪父,由母親一手帶大。海瑞家是三代單傳,所以家庭關係比較簡單。但是海瑞的妻妾問題卻顯得迷霧重重,異常複雜。黃仁宇先生的《萬曆十五年》說海瑞「曾經結過三次婚,又有兩個小妾」。這個說法為許多著作所繼承,比如易中天的《品人錄》。以黃仁宇先生歷史學家的素養,「三妻兩妾」之說自然是有根據的,依據是海瑞的同鄉、侄女婿梁雲龍所寫的《海忠介公行狀》。但是同樣是這篇文章,也提到了有人說海瑞娶過六七次妻妾,甚至以此認為海瑞在這一點上大概是有點花心了。另外攻擊海瑞的人還有「九娶」的說法,並說海瑞自己年紀很大了,還娶很年輕的女孩子做小老婆。根據《萬曆十五年》的說法,我們不妨認為黃仁宇先生是相信「五娶說」的。而「六娶七娶說」和「九娶說」有沒有依據呢?從可靠的史料來看,海瑞先後有三位夫人,又至少納過三個小妾,因此至少「六娶說」是完全成立的。
  海瑞的第一位夫人姓許,兩人什麼時候結的婚不清楚,能夠知道的是,嘉靖二十五年(1546)海瑞33歲的時候,許夫人被海瑞休了。在那個時代一個女人被休棄是莫大的羞恥。何況這時候已經育有兩個女兒,讓一個女人離開自己生養的女兒必然也是莫大的痛苦。而且似乎許夫人還在經濟上吃了虧,為此她還告過海瑞。
  許夫人到底是因什麼原因被休,犯了「七出」中的哪一條?從「以大故所出婦許氏」的提法來看,許夫人似乎有過什麼大差錯。但是所謂的「大故」到底是什麼呢?也許是沒有生男孩,海家無後,這是比較靠譜的理由。是否如此無從查考。但是許夫人年紀尚輕,生育問題似乎不是理由。另一種原因,或許正如許多人所猜測的那樣,可能是她與海瑞的母親海太夫人之間的婆媳矛盾。這樣的事在著名的漢代長詩《孔雀東南飛》中有過詳細的描述。問題在於,許夫人如同不幸的劉蘭芝,海瑞是不是也有焦仲卿那樣的感情?歷史材料顯示,海瑞並不是焦仲卿,他是個著名的孝子,他永遠是無條件地站在母親這一邊的。這就決定了海家的媳婦不好當。
  海瑞和許夫人離異之後,又娶了潘氏夫人。但是潘夫人到海家之後不到一個月又被休棄,休棄的理由不得而知。接著海瑞又娶了王氏夫人。王夫人比較爭氣,在海瑞到達淳安之前兩年為海瑞生了個兒子,名叫中砥。海瑞到淳安任上之後的當年,王夫人又為海瑞生了個兒子,取名中亮。王夫人還生了個女兒,不過什麼時候生的不太清楚。嘉靖四十三年(1564)十月,海瑞被調到北京戶部(類似現在的財政部)工作,海太夫人不喜歡到寒冷的北方去生活,海瑞沒有辦法,只好讓王夫人攜二男三女服侍海太夫人從海瑞在江西興國知縣的任上南歸,而海瑞則帶了兩個僕人北上任職,這一年海瑞51歲。於此可知,當年海瑞任淳安知縣的時候,他身邊至少已有兩個已經十幾歲的女兒和兩個年幼的兒子。
  王夫人於隆慶二年(1568)七月二十四日晚上去世,據海瑞說是生病去世的,但也有人說是自殺的,《萬曆十五年》說王夫人「於1569年在極為可疑的情況下死去」。在王夫人去世前11天,海瑞的妾韓氏上吊自殺。這兩件事聯繫起來,使海瑞的家庭生活變得撲朔迷離。韓氏為何自殺?王夫人到底因何而死?這些事已經成了歷史之謎,但海瑞在官場上卻有了非常不好的名聲。
  戴鳳翔彈劾海瑞的疏文中說海瑞妻妾爭寵,海瑞「偏向寵妾,毆詈正妻」,導致「其妻憤激自縊身死,妾亦慌懼相繼而縊」。戴鳳翔的說法也許並不可信,但海瑞自己所說也沒有給出韓氏自殺的說得過去的理由。這時候的海瑞在南京任正四品的通政司右通政之職,他是半年多前才到南京來的。那麼海瑞納韓氏為妾可能是在北京,也可能是到南京之後的事,無論哪種情況,韓氏跟隨海瑞的時間都不算長。
  必須交代的一件事是嘉靖四十四年(1565)十月海瑞因為上了震驚朝野的尖銳批評嘉靖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治安疏》而在次年二月下獄,兩個兒子就在這一年死了,一個11歲,一個9歲,而海瑞已經52歲了。可以想見這個打擊對海家來說會是怎樣的致命情形。妻死妾亡,海瑞的心態如何呢?據一封寫給朋友的信件透露,海瑞說自己「每一思及,百念灰矣」,可見他未必是人們想像的那種無情之人,對妻妾也不是沒有感情。而釀成這樣的家庭悲劇,不由得不讓人想到已近80歲高齡的海太夫人。
  海瑞還有一妾姓邱,史料中只說她為晚年的海瑞生了一個兒子,但長到3歲就夭折了。海瑞於隆慶四年(1570)四月申請退休,獲準後離開南京回家鄉瓊山閑居,從此離開官場15年,直到萬曆十三年(1585)正月海瑞已經72歲時才重新回到官場,先後任南京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南京吏部右侍郎及南京右都禦史之職。邱氏什麼時候所納史無明文,或許是海瑞在家鄉時所納,但萬曆十五年十月十四日海瑞死的時候有「二媵四僕」。
  說到海瑞死時有「二媵四僕」的不止一種文獻。如與海瑞有書信往來的侄女婿梁雲龍在所撰《海忠介公行狀》中稱海瑞死時「二媵四僕,愚弱不勝」(《海瑞集》第544頁);同鄉晚輩王國憲所輯的《海忠介公年譜》稱海瑞「臨危彌留,二媵四僕奉侍,無一語及身後事」。媵是側室,也就是小妾。這二妾中有一個可能是邱氏,另一個則可能是重回南京後所納(因韓氏已死)。當然也不排除這二妾中邱氏不在內的可能。假定這二妾一個是邱氏,一個便是政敵攻擊海瑞時所說「瑞已耄,而妻方艾」的那個年紀「方艾」的女孩,那麼海瑞也已經有過三個小妾,這樣「六娶說」就不是高估,而是有確切證據的最低估計。
  海瑞已經70多歲了,頭髮已白,在這樣的年齡納一個十來歲的女孩子為妾,雖然這在帝國時代不算是什麼稀奇事,但畢竟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政敵以此來責備海瑞,即使是那些為他辯護的人,對此也只好避而不談。海瑞身邊至少已有一妾,他還要納一個十來歲的女孩為妾的正當理由是什麼呢?也許是傳宗接代,可是海瑞已經70多歲了,這理由似乎很難成立。本來這些事只是海瑞個人的私事,他人沒有資格說三道四,三四百年之後的我們更沒有必要重提這些陳芝麻爛谷子。但是這涉及海瑞貧窮的原因問題,因此是不能迴避的。要知道,納妾是要花錢的,這錢從哪裏來?娶妾要有經濟基礎,不僅娶的時候要花錢,進門後的用度也要花錢,海瑞有這樣的經濟基礎嗎?
  明代納妾的成本如何呢?在明代如果要贖買一個色藝俱佳的名妓為妾,通常需支付千兩白銀的身價。明末的那些秦淮名妓,恐怕還不止這個價。一般的情形,如《金瓶梅》告訴我們的,收婢女為妾約需50兩,如果是討一個妾,就要百兩以上,一般需要300兩銀子。這是明代的數據,清代的情況類似。比如康熙年間在蘇州買妾的價格,少的在70兩至140兩,多的需450兩。而在晚清同治、光緒年間,名士李慈銘在自己的日記裏面詳細記下了自己三次娶妾的花費:
   1、同治四年(1865),娶歌女張珊,銀400圓,犒使16圓;
   2、光緒四年(1878),買席氏130兩,另付媒婆賞錢、道喜錢等項,共費銀134.6兩、錢60 000文(當時京錢16 250文約值銀1兩);
   3、光緒十三年(1887),納王氏,180兩。
  可見當時娶妾至少得花一百多兩銀子。從總的情況看,海瑞用在娶妾上的費用不會少,三次可能需要三四百兩銀子。
  妾的價格,與妾的相貌、年齡、藝術修養、文化程度等個人稟賦,以及賣身時的特殊情況等有關,也有身價比較低的,只需幾十兩。郭松義先生《倫理與生活:清代的婚姻關係》一書中列有清代康熙到光緒各時期的妾價資料近40個,顯示妾價從6兩到8000兩不等,通常貌美年少者價高,貌差年長者價低。這對只有有限的法定工資的海瑞來說不能不說是一個非常沈重的負擔,與他的生活貧困不能說沒有關係。要知道,按照法定的工資標準,這些費用夠一個七品知縣十年的工資了。
  好色大概是男人之通性。明代學者唐甄說:「女之美者為妾,惡者為婢。」清代的人說,「娶妻娶德,娶妾娶色」,「挑妻挑財產門第,選妾論漂亮伶俐」。可見妾的第一選擇標準是貌美,這就說明其目的主要不是傳宗接代,而是出於男人對色慾的滿足。妾的第二個選擇標準是青春年少。一份對78個女子開始做妾的年齡的統計表明,女子做妾的最小年齡為11歲(2人),最大為39歲(1人),平均年齡18歲;14歲以下為妾的占24.36%,15歲至19歲為妾的占50%,合計19歲以下為妾的佔到總數的74.36%;20歲至29歲為妾(不少是再嫁者)的占20.51%,合計29歲以下為妾的占94.87%,30歲及以上者只有5.13%。清初浙江杭州仁和知縣張玉甲,在一份審案判牘中,針對受審的翁、妾二人,寫了一句調侃性的話:「夫翁已為雞皮鶴髮,而婢(妾)猶作艷李濃桃」。海瑞年老時仍然納妾,這在明清時代也不少見。清代一些著名文化人,都有五六十歲時納妾的記錄,如李漁56歲、57歲時納喬、王二姬,顏元59歲納妾姜氏,屈大均59歲連納陸、石二姬,顧炎武63歲納一妾。不納妾的則被人讚揚。如查慎行49歲時原配夫人去世,之後沒有納妾,被稱讚「尤為人所難」。
  回到淳安任上買兩斤肉給母親做壽的事上來,這事還是很有可能的。這時海瑞身邊除了自己、老母和夫人王氏之外,還有許夫人所生的已經長大的兩個女孩,她們都有十幾歲了,以及兩個幼小的男孩。這麼一家人需要幾個僕人,還有奶媽、婢女等等。這麼看來,這個家庭至少有十來個人。這麼多人只是靠海瑞的12石米、30兩銀子的工資過日子,日子不好過便很好理解了。海瑞只能精打細算過日子,工資不夠花銷,在縣衙後院種點蔬菜瓜果也是很自然的事。
  非常奇怪的一件事是海瑞在這樣的家庭收支結構中居然還能省下錢來。從嘉靖三十二年(1553)十二月出任福建南平縣教諭,到隆慶四年(1570)四月申請退休,海瑞當了十七八年的官,回到家鄉瓊山時用「祿入」所得120兩銀子買了一間房子。以海瑞的家庭花銷與俸祿所得進行比較可以知道,一般情況下他是不可能有多餘的銀子的,那麼這120兩銀子到底是怎麼省下的也就成了歷史之謎。
  海瑞的家庭生活說明,不能簡單地把海瑞的窮歸因於俸祿的微薄。同樣在考察明代官員貪汙的原因的時候,也不能簡單地把他們的貪汙歸因於「薄俸」制度。如果你認為高薪才能養廉,那你就必須回答這樣的問題:什麼樣的工資標準才算高?高到什麼程度才能保證官員不貪汙?明代的俸祿標準是朱元璋時代確定下來的。問題在於朱元璋在制定工資標準的時候,難道會不給他手下的官員留夠基本的生活費?這不合情理,顯然也是不可能的。朱元璋認為,他給官員的工資是夠他們養家餬口的。
  朱元璋出身底層,完全瞭解下層百姓生活的艱苦。洪武二十五年(1392)八月,他頒布了一份反腐教材,名為「醒貪簡要錄」,教材裏面詳細地計算了官員所得的俸米如果折合成稻穀是多少、按照平均畝產折算需要多少畝地、農民耕種這些地需要花費多少勞力等,希望通過「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式的憶苦思甜教育來喚醒官吏們的良心。
  《醒貪簡要錄》在歷史上不知道是否有單行本傳下來,在明代流傳頗廣的百科全書(當時的類書)《三臺萬用正宗》裏面能夠看到一些內容,這些內容記載的是正一品官員俸祿的算法。正一品官員的俸祿是每月支米87石,一年1044石。折算成稻穀,需要2620石(稻穀碾成米有較大損耗,從這裏提供的數字來看出米率只有40%)。要生產2620石的稻穀,需要用田873畝。種田需要耕牛,按一頭牛耕地50畝計算,需用17頭牛。田間勞作方面的人力花費,按一個人種田15畝計算,需要57個人耕種。收割之後農夫挑的一擔(未脫粒的)稻禾只能出4斗稻穀,所以需要6550挑。如果從田裏把稻禾挑到打穀場是一里路,再回去挑也要走一里路,來回就是2里,這樣算下來為了挑擔就得走13100里。
  因此正一品官員俸祿每月87石米,看起來似乎不多,但為了這份俸祿,老百姓卻不知要花費多少勞力和辛苦。光是挑擔就是一個萬里長征的路程,你能說這不辛苦?「如此筋骨勞苦,方得許多糧米」,朱元璋反問:「你們這些當官的拿著朝廷的優厚俸祿還不滿足,不肯為老百姓造福,一味貪汙腐敗,破壞朝廷法度,那麼到時候被殺頭抄家,還能怨別人嗎?」
  反腐教材的算法讓人觸目驚心,但是似乎也沒起到多少效用。在制定和頒布《醒貪簡要錄》之前,朱元璋對大臣們說過一番語重心長的話:「四民之中,士最為貴,農最為勞。士之最貴者何?讀聖賢之書,明聖賢之道,出為君用,坐享天祿。農之最勞者何?當春之時,雞鳴而起,驅牛秉耒而耕;及苗既種,又須耘耨,炎天赤日,形體憔悴;及至秋成,輸官之外,所餘能幾?一或水旱蟲蝗,則舉家皇皇無所望矣。今居官者,不念吾民之艱,至有剝刻而虐害之,無仁心甚矣。」在《醒貪簡要錄》中,朱元璋又拿坐辦公室的人員和「披堅執銳,臥雪眠霜,不勝勞苦」的每月只有一石米工資的士兵,以及沒有時間耕種自己的土地,「如此艱難,猶且趨事赴功,不敢有違」的驛站人戶做對比,指出「各衙門吏員止是書寫,夏坐涼房,冬居暖室,比當軍、當站的十分安閑」,如此「心尚不足,仍復貪贓壞法,百般害民」,朱元璋覺得他實在不瞭解這些坐在辦公室而享用朝廷俸祿的官吏還有沒有一點體恤百姓的良心。
  這麼看來朱元璋當時制定的官吏俸祿標準也是有他合理的依據的,不能說是違背人情事理,對官吏要求太過苛刻。朱元璋認為官員「若將所得俸祿養家,盡自有餘」。以七品知縣的工資標準而言,月薪是7.5石大米,一個成人的月需米量不過3斗,7.5石大米是25個人的口糧,你說它低了,那麼要多少才算高呢?知縣年薪90石米,與正一品高官相比,只值其年薪的1/12,與其月薪87石米差不多。但按照《醒貪簡要錄》的算法,也需要70多畝地、5個農民專門為之生產,光是挑那些稻禾就需要走1000多里地。而生產這些米的農民「炎天赤日,形體憔悴」的辛苦更不用說。
  明代及以後的人認為明代官員俸祿低得離譜,連著名思想家顧炎武都感嘆「自古官俸之薄,未有如此者」,除了主觀方面從士大夫的立場出發之外,還有這個俸祿標準執行不到位等各方面的客觀原因。俸祿標準雖然以米石來計算,但發放時卻沒有全支本色米石,而是執行了「鈔俸折色」的政策。「鈔俸折色」實際上使官員的薪水打了折扣,特別是在中央財政緊張的時候,七折八扣的結果是官員工資大大縮水。
  以海瑞在淳安任上為例,年薪如果全支本色,那麼90石米按時價每石0.7兩銀子計算會有63兩,而實際上海瑞領到的是12石大米、27.49兩銀子和360貫鈔。鈔已經很不值錢,嘉靖七年(1528)官定的鈔銀比價是鈔每貫值銀0.009兩,到了嘉靖四十五年,一貫鈔僅值銀0.0002兩。如果以每貫鈔值銀0.009兩來計算,360貫鈔值3.24兩銀子,按市價可以買到4.6石米;如果以每貫鈔值銀0.0002兩來計算,360貫鈔僅值銀0.072兩,只能買到0.1石米,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海瑞在淳安的嘉靖三十七年,我們從優計算,就當這360貫鈔可以買2石米,這樣算下來總共得到的也只有53石米或37兩銀子,還不到全支本色薪水的60%。這就是說,工資至少縮水了四成。本來可以養活10個人的工資現在只能養活6個人了。這是一個方面。另一方面則是薪酬標準不變而物價增高受到的影響。
  一般來說帝國前期物價水平比較低,銀子的購買力比較強。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經濟發展,人口增長,物價上漲,貨幣貶值,同樣的工資,實際購買力已大大降低。這是官吏工資縮水的另一個表現。以米價為例,明前期的宣德、正統年間一兩銀子可買4石米,而中期一石米值銀5錢是「江南之平價」,海瑞生活的嘉靖、萬歷時期米價是每石米六七錢銀子光景。到了明末,崇禎五年(1632)大明寶鈔最高面額一貫,洪武年間發行,後來越來越不值錢,需紮捆使用。上海的米價還是一兩銀子一石,到了崇禎十二三年,已經漲到一兩八九錢才能買一石米。至於到了崇禎末年一石米需要十幾兩銀子,那屬於非常狀況,不能以正常情況來討論。銀子購買力降低了,而薪酬標準沒有相應調高,同樣的薪水大大縮水。
  一方面是「鈔俸折色」,一方面是物價上漲,而薪酬還是兩百年前的老標準,萬歷時代的帝國官員叫窮可以說是情有可原。但是要說這工資是窮得沒法過日子,或者是工資低而導致貪汙腐敗,卻還是要慎重一些。要知道,官員的窮,是不同於老百姓的窮的,相對於他們龐大的家口和喜歡娶年輕漂亮女人為妾的興趣,無論多少工資都是不夠的。因此迫使官員尋求法定工資之外的錢財的,首先是中國傳統社會的家庭制度。
  中國歷代人口統計數據表明,中國古代戶均人數為5人。海瑞在淳安的時候,淳安一縣有11371戶,46505口人,平均每戶4口人,而官員的家庭人口則遠遠超過了這個平均數。海瑞的家庭結構已經相對簡單,但也已不止十口,其他官員的家口龐大可想而知,《紅樓夢》中的賈府為我們提供了一幅生動的圖景。
  根據日本學者衣川強先生的估計,宋代官員家庭平均為30人光景。宋代是中國歷史上文化昌盛發達的時代,眾所周知,唐宋八大家中有六位生活於北宋。他們之中有幾位偶爾也談到自己的家庭情況。比如,王安石說靠自己的俸祿為生的有數十人;蘇軾在被貶官的路上,攜家挈口,跟隨左右的還有二十餘人。其他有名的文人,比如,楊億說有三十餘人依賴自己生活,石介說有50多人,張耒、陸遊則說過靠自己的俸祿生活的有10人。因此大略估計一下,宋代官員的家庭平均是30人光景。
  明清時代的家庭人口與宋代是不是一樣呢?按道理來說應該是一樣的,但是史料表明似乎明清時代的官員家口絕不止30人。以清代為例,在乾隆七年(1742)的殿試試題中,乾隆說「凡州縣蒞任,其親戚僕從仰給於一官者不下數百人」,就是說靠一個州縣官員生活的有數百人之多。乾隆的這個說法自然不會是信口胡說,因為這個說法還有幾個人也提到過。甚至還不止數百人。如康熙四十一年(1702),禦史劉子章上了一份奏折,說:「臣見外任官員,除攜妻子兄弟而外,其奴婢有多至數百人。」就是說不算官員的妻兒兄弟等直系親屬,僅僅是為其家庭服務的家人奴僕就有數百人。乾隆年間人阮葵生也說:「近日州縣長隨,多者數百人矣。」道光、咸豐時期的王侃則說,漢代的制度是諸侯王可以有奴婢二百人,關內侯三十人,而現在州縣的長隨,「多者過於漢之列侯,少亦過於關內侯」。「長隨」,是官員的僕人。數百人之說似乎尚不算是過分,還有更為危言聳聽的,比如說督撫「置買奴僕太多,有至千人者」。
  雍正時代的奏折中也有這方面的數據,如雍正元年八月初八,翰林院侍讀學士沈異機在奏折中說:「每見知府家口多至三四百人,州縣家口多至一二百人,半挈工匠、雜技之流,聲色歡娛。」雍正二年閏四月初一,兩江總督查弼納向雍正匯報查抄蘇州織造李煦家產的情況,說到李煦的家人有二百多口。為了控制官員的家人數量,朝廷不得不正式發文,如康熙四十一年吏部議準:漢族地方官所帶奴僕,總督、巡撫限50人,布政使、按察使限40人,道臺、知府限30人,同知、通判、知州、知縣限20人,州同、縣丞以下限10人。這是奴僕,是男性家人,女性家人即僕婦、婢女也按這個標準執行。以上的標準是針對漢族地方官的,而旗人的標準又不一樣,總督、巡撫的家口是不得超過500名,其他官員在漢族官員的基礎上準予增加一倍。
  這就是說一位七品知縣,如果他是漢族,他所帶的僕從可以是男性20人、女性20人,共40人,而滿族官員則可以達到80人。但是這個標準中的僕從好像還是不完全的,因為咸豐、同治時期人福格在其所著《聽雨叢談》中說,「廚役等不在此數」,就是說管飲食等方面的人員不算在內。那麼即使嚴格按照康熙四十一年確定的標準來執行,一個知縣的僕人少說也有幾十個。事實上恐怕許多知縣會突破康熙四十一年的標準。雍正六年(1728)曾任山東新泰知縣的朱成元被查處,抄家的結果是朱知縣家口總共有86人,考慮到朱知縣是旗人,86人中包括直系親屬,因此僕從可能沒有超標,但接近超標的限度了。
  這樣問題就出來了,我們知道,宋代是中國歷史上官員待遇最好的朝代,那麼宋代官員的俸祿夠花了嗎?僅以養活家口而論,研究者得出的結論就很悲觀。衣川強先生的結論是這樣的:「能夠全賴俸給生活的官吏,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說,純靠俸給生活的官僚是不可能有的。」這個結論過於絕對。歷史上總會有一些例外,比如,北宋名臣範仲淹和兒子範存仁都曾位至宰相(參知政事),由於俸祿高,不僅能靠俸給生活,而且用多餘的錢辦了中國歷史上非常著名的範氏義莊。這就是說,哪怕宋代官員的薪水很高,而平均家口以30人計,按照當時的物價水平和消費項目來計算,一般來說宋代官員的俸祿仍然是不夠養家餬口的。這是一個讓人沮喪的結論。它似乎證明,中國歷史上的官員貪汙(如果獲取法定收入之外的收入都算是貪汙的話)是必然的,無論工資多少都是沒用的,哪怕是調整到像宋代那樣給國家財政造成很大負擔的標準,仍然不能使官員養活他們的家人。
  帝國在這裏陷入了困境。帝國財政不僅要養活官員本人,還要代他們養活家口。如果帝國官員的家庭像老百姓那樣平均每戶只有5口人,那麼事情還好辦。問題是,帝國官員們要娶一大堆妻妾,生一大堆子女,有一大堆為之服務的奴僕,還要過上舒適甚至奢靡的生活,在這種情況下,多少工資才夠他們用?
  因此認為哪朝哪代工資低而導致貪汙的議論是可以商榷的。因為工資高低固然對官員生活有點影響,但在官員的家口、生活水平沒有辦法約束的情況下,工資永遠都是不夠的。如果工資不夠就能成為「當貪官的理由」,那麼這個理由永遠存在。如同我們在海瑞的生活中所看到的那樣,儘管七折八扣之後工資大大縮水,但如果海瑞的家庭和帝國的老百姓一樣只有5口人,那麼淳安知縣的工資已經足夠養家了,日子還會過得不錯,根本就不存在買不起兩斤肉的問題。海瑞如果能夠免俗,少納一個小妾,日子也會過得好一些,可能也不至於到死的時候才留下十幾兩銀子。
  從官員的家庭生活來看,我們發現帝國存在重大的危機,也可以說在這個看似平常的地方,卻隱藏著歷史的奧秘:按照朱元璋的邏輯,他已經按超過老百姓家庭一家5口人的生活標準向縣令支付工資,但是一個縣令家庭,直系親屬有10個人光景,奴僕人數按清代限制奴僕的法令中的最低標準40人來計算,他實際需要養活的是50個人。以5個人生活的工資應付50個人的生活,這意味著什麼呢?這意味著,他實際的收入必須達到法定收入的10倍才行。如果以縣令作為官場的平均標準,那我們就可以得出一個推論:整個官場的收入必須是法定薪酬總額的10倍,才能讓官員家庭過上基本的生活。由這一點就可以知道,官員追求法定工資之外的收入的動力有多大,要想讓官員不貪又有多難。
  當然這是就絕大多數官員來說的,有些人家境特別好,或者家庭結構特別簡單,生活又極其簡樸,那麼他可以不貪,這種情況雖然存在,但不是主流。絕大多數人的情況是和海瑞相似的,家裏有幾畝薄地,有條件讀點書,然後通過科舉出仕為官,從宋代開始,這種情況就是主流了。家庭對生活的影響很大。從開頭提到顧炎武議論中的一個關鍵點被忽略了,這個關鍵點就是顧炎武話中的「無以贍其家」的「家」字。相對於官員龐大的家口,加上納妾的費用,法定工資的確是「無以贍其家」的。由此可知,所謂明清時代官吏工資過低,實際上是相對於官員龐大的家口以及納妾等家庭問題才顯示出來的。但是國家支付官吏工資,並沒有理由要為其養一個龐大的家庭,更沒有理由連官員納妾的錢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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