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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網友怒吼NCC 別碰我的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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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1 07:25:0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網友怒吼NCC 別碰我的網路
2013年07月01日    更多專欄文章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701/35119004/%E7%B6%B2%E5%8F%8B%E6%80%92%E5%90%BCNCC%E5%88%A5%E7%A2%B0%E6%88%91%E7%9A%84%E7%B6%B2%E8%B7%AF
「這次要清的,是大家的腦!」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原擬封鎖侵權網站才剛落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電信法》修正草案,網友發現新增「主管機關認定網路內容違法,電信事業可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等規定,網友批政府管太多,未來可隨意認定哪些內容違反「善良風俗」要求移除,形同「網路戒嚴」!

自行認定違法
「別碰我的INTERNET!」經營部落格「Baagic 咩即可∣消費者熱線」的楊孝先,先前蒐集智財局封網資料時,發現NCC提出的《電信法》第九條修正草案竟隱藏玄機,「若修法通過,比智財局原擬封鎖侵權網站的權力更大!」
楊孝先說,電信業者沒有「停止使用網路或移除內容」的權力,但《電信法》修正草案第九條第二項授權主管機關,只要認定網路內容違反法律,就可要求下架、移除;第九條第三項授權電信業者可對「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網路內容下架或移除,「但誰認定?這種不確定概念嚴重妨害言論自由!」
反彈聲浪高漲,NCC內容事務處長何吉森說,第九條第二項修法只管「內容不宜」,像菸酒未加註警語、在網路上賣藥,或廣告不實等,未來主管機關除罰鍰,也可引用該法要求電信業者移除內容。至於第九條第三項修法,NCC法律事務處長謝煥乾說,因色情電話氾濫,在兒少團體要求下才新增;謝反問,若網路出現不當內容,政府又無法要求業者移除,社會能不能容忍?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祕書長葉大華說,侵害兒童身心健康的網路內容,《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已有規範要電信業者移除的程序,NCC若以保護兒少為由修《電信法》是疊床架屋,「不要扯到善良風俗,就推給兒少團體。」綠委葉宜津指若擴大行政權干預資訊通訊自由,將成「網路戒嚴」。

NCC允修正
該案正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審查,張曾任Google公司亞洲營運總監,他坦承少數歐洲國家有類似立法,「不希望台灣在國際上特立獨行」。以他的背景,「一定會謹慎審查!」NCC主委石世豪感受修法可能失之於寬,已表示會適度修正。記者唐鎮宇、張麗娜


「別碰我的INTERNET!」楊孝先批《電信法》修法妨害言論自由。翻攝網路
《電信法》修正草案爭議
◎第九條第二項:利用電信網路向不特定人提供之內容,經認定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電信事業基於法律授權,得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為其他適當措施。
.質疑:只要違反法律,政府就可讓網路內容不被人民看到?
◎第九條第三項:利用電信網路向不特定多數人提供之內容,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電信事業於技術可行時,得停止使用網路、移除內容或為其他適當措施。
.質疑:無明確定義,政府可恣意解釋,嚴重妨害言論自由。
註:電信法修正草案:http://**/n5fbvkn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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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台灣解除戒嚴了?國民黨官員一個個都充滿威權時期的作法看法,不爽的就關掉,政策官員說了算,出事也不用負責,愛怎麼幹就怎麼幹不管民意說甚麼?還有一群死忠支持威權吸台灣血的一群人,台灣解嚴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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