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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吳俊立賄選案定讞 檢舉人500萬獎金落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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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3 20:27: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30/today-south1.htm?Slots=TPhoto
2012-10-30 自由時報
  
〔記者王秀亭�台東報導〕前台東縣長吳俊立九十四年選縣長時,以現金賄選一案廿五日定讞, 台東地檢署表示當年的檢舉人可獲五百萬元獎金。
  
吳俊立在七年前選舉台東縣長期間,透過國民黨台東縣黨部以現金賄選,經秘密證人檢舉,台東地檢署掌握消息後,搜索國民黨縣黨部,當場查獲現金及樁腳名冊,檢察官提起公訴後,檢舉人已先獲得五百萬元檢舉獎金的四分之一。
  
雖然一審判處無罪,二審改判有罪,檢舉人再領四分之一獎金,最高法院多次發回更審,直到廿五日高法院審結,吳俊立因賄選有罪確定,檢舉人可將剩餘的兩百五十萬元獎金領回。
  
台東地檢署表示,此為檢舉縣長候選人,依法務部檢舉獎金辦法,可獲五百萬元獎金,提起公訴後,先發四分之一,第一、二審法院判決有罪,再發四分之一,判決有罪確定,則可領足五百萬元。
  
台東地檢署十一年來歷次選舉,已發超過三千萬元獎金,以吳俊立賄選案五百萬元獎金最高,另外,調查局台東縣調查站發出的最高獎金,為九十年山地原住民立委參選人全文盛被檢舉餐敘,檢舉人領到一千萬元檢舉獎金。
  
【個人觀點】
  
賄選的檢舉獎金豐厚,若不檢舉也千萬別出賣自己的選票,清廉吏治有賴你我的監督。  
  
【延伸閱讀】
     【
2008/06~2012/01泛藍&國民黨"貪汙/賄選"...等164個司法案件一覽
                     http://www.plus28.com/viewthread.php?tid=5228674&page=1&extra=page%3D1
  
與下面三位相比,不禁感慨等級太低、血統不純,後台背景不夠硬只能給人當查賄肅貪看板。
   
馬英九:
特別費貪汙案:法官引用宋代法律解套,馬限定專用的大水庫理論,支出>收入,故無貪汙犯意。
國民黨黨產三中、國發院案、市長任內富邦銀併購台北銀行案,檢舉多年不是簽結就是未見偵辦。
特別費案�三審宣判 馬英九無罪定讞! NOWnews  2008年4月24日
http://www.nownews.com/2008/04/24/91-2265653.htm#ixzz1WDXqOqcz
   
李慶安:
詐領薪資案不以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因有雙重國籍所以公職身分自始無效,故不符公務人員身份。
執行業務所得不需繳回:因為薪資、公費都是以市議員及立委身份,努力問政所得,故不需繳回。
雙重國籍任公職 李慶安無罪定讞
 TVBS 2011-08-23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1/art_id/64849/IssueID/20110823
李慶安雙重國籍案 上訴駁回 無罪定讞 自由時報 2011-11-04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nov/4/today-p7.htm
      
張宏年:現任國民黨籍台中市議員,前國民黨籍台中市議會議長
收2千萬幫電玩業關說 張宏年判無罪定讞  2011年06月09日 14:45 蘋果即時
  
相較於泛藍的成員 ↓
圖利民眾一萬元?民進黨斗南鎮長被收押 【自由時報】2011-11-1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nov/18/today-p5.htm
發表於 2012-11-4 05:32:31 | 顯示全部樓層
一般人少碰微妙...
看看每次哪個道上大哥過世...不管藍綠...都一堆大官到場...明顯都和黑道有來往
別有錢拿沒命花....在選票上做選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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