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7463624.shtml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即時報導】 2012.10.29 11:55 pm
62歲的陳炳煌於2009年參選花蓮縣新城鄉鄉長時,透過宋世安、向次華以每票1千元向選民賄選;最高法院依公職人員選罷法判處陳有期徒刑3年2個月,褫奪公權4年確定。
宋世安則被判刑1年2個月,褫奪公權3年確定。向次華已被判刑1年1個月,褫奪公權3年,緩刑4年確定。
【個人觀點】
第 16 屆 鄉鎮(縣轄市)長選舉 候選人得票概況 投票日期:中華民國98年12月05日
http://vote.nccu.edu.tw/cec/vote3.asp?pass1=H200906215000000aaa
花蓮縣新城鄉 陳炳煌 03 M 1950 中國國民黨 2705 30.37%
又是一個賄選的案例,希望選民真的能選賢舉能,畢竟天下沒白吃的午餐,別出賣自己的權益。
與下面三位相比,不禁感慨等級太低、血統不純,後台背景不夠硬只能給人當查賄肅貪看板。
馬英九:
特別費貪汙案:法官引用宋代法律解套,馬限定專用的大水庫理論,支出>收入,故無貪汙犯意。
國民黨黨產三中、國發院案、市長任內富邦銀併購台北銀行案,檢舉多年不是簽結就是未見偵辦。 張宏年:現任國民黨籍台中市議員,前國民黨籍台中市議會議長
收2千萬幫電玩業關說 張宏年判無罪定讞 2011年06月09日 14:45 蘋果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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