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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ATEA 於 2010-12-22 23:50 發表 這按照老共的標準應該是洩漏國防機密吧~ 決定發布這項消息的人應該判軍法~ 因為地點曝光等於在此地的投資都白費了~ 其實可以仿老共的作法~ 記者蒙上眼罩~帶到山上~ 然後標題為在東台灣的某一地方,有我海軍健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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