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舉報
原帖由 shin19857467 於 2009-11-26 00:43 發表 之前甚麼都不認罪 現在快要抓到的前夕就甚麼都認了 法律還給他們這麼輕的判決 真要定他們的罪不知道還要多久 身為公眾人物做出這樣的事 只有判六個月會不會太誇張
原帖由 msixteen 於 2009-11-21 23:11 發表 新聞連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122/4/1vfe2.html 司法互助 瑞士資料送來了 海角7億 陳致中包辦洗錢 中時 更新日期:"2009/11/22 01:49" 陳志賢�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 ...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復 回帖並轉播 回帖後跳轉到最後一頁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PLUS28 論壇|討論區
GMT+8, 2025-3-1 01:18 , Processed in 0.12431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