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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問題想求助,若有相關知識的人煩請提供協助.
我為甲君
對向車道第一輛車為乙君
對向車道第二輛車為丙君
甲君因為夜間騎摩托車壓到動物,而失控滑到對向車道,而對向車道的車因剎車不及而撞上對向車道的二輛來車也是機車.
而我們只有對向車道的第一輛乙君受傷但無大礙,但車輛均有毀損.我們已經申請事故鑑定,結果如下:
第一段:
甲君因壓到動物滑向對向車道為肇事原因
乙君無肇事原因
第二段:
丙君因無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為肇事原因
甲君無肇事原因
乙君無肇事原因
1.若以這樣的鑑定報告來說,要如何處理對甲君會比較有利呢??
2.看這份報告來說好像甲跟丙都有錯,只有乙沒有錯,那是否可以甲丙兩人合起來賠乙君呢??
3.但因乙跟丙是好朋友,所以他們要甲君賠全部修理費合理嗎??
4.若他們要求不合理,是要申請調解嗎??由甲君申請調解還是乙丙呢?
5.乙君有受傷,乙君可以告我們刑事方面嗎??若他告我們刑事方面甲君會被判多重的刑罰呢??
6.這個案子基本上甲君有誠意處理,但乙君及丙君開價太高了,甲君賠不起,所以乙君打算告甲君了,不知刑事及民事上會被判多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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