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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討論] 假農舍名坐擁豪墅 朱雲鵬被爆A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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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31 00:35:07 | 顯示全部樓層
10/15新聞,陳武雄10/14在立法院:「農舍的目的是為了經營農業,百分之九十的農地不做農用,那一棟就不叫農舍,好比蓋一座醫院,裡面沒有護士、醫生、沒有藥、沒有病人去看病,那一棟也不叫做醫院。」

媒體報導國民黨立委趙麗雲所有的農舍疑違法使用。新北市政府說,位深坑區阿柔坑的兩處農舍因沒有農地農用,違法作為道場,且確實有違建,勘查後依法裁罰。(新北市府提供)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傳真 100年10月14日

陳武雄至少還能舉個例子說明
蘇嘉全當過農委會主委竟還不知道自己「農舍」合不合法
最可憐的是趙麗雲被罰還被當成護航
可憐喔∼

[ 本帖最後由 cayenne 於 2011-10-31 00: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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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31 23:23:48 | 顯示全部樓層
最可憐是,道場還是道場!新北市可以認為合法就不用拆!
為什麼拆?鄭如果不服的話,也可請主委去看呀!
中央認為道場合法就不用拆!
說一句話! 如果連一句話都沒有的話,我看沒有gust就不用當主委!
地方說合法,中央就放話,請他們來,說什麼就是不來,死就是不來!
不要馬後炮呀! 可以舉個例子說明,那更好呀,拆、罰的機會更大呀!
這是很好的機會a! 為什麼要放過他呀?
該拆就拆呀! 該罰就罰呀! 有什麼好怕的!
除非,他跟香蕉事件是一樣的! 說好的一元就下台,結果呢?
好巧喔,常常在電視上還是看的到他! 更巧的是,每次看到他就是被炮!
真的很可笑的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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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1 00:17:2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eanu 於 2011-10-31 23:23 發表
最可憐是,道場還是道場!新北市可以認為合法就不用拆!
為什麼拆?鄭如果不服的話,也可請主委去看呀!
中央認為道場合法就不用拆!
說一句話! 如果連一句話都沒有的話,我看沒有gust就不用當主委!
地方說合法,中央 ...


連"法院"
民進黨&小綠都可以自我感覺良好的說是"國民黨開的"

區區的中央,算的了什麼?
別逗了吧你
======
該拆就拆,不用怕?
睜大眼看清楚
就已你這標準
馬英九做了什麼非法的事情需要被嗆?
======
中新網5月17日電 民進黨今天將在台北發起所謂「517嗆馬保台大遊行」,根據規劃,下午2時集合後兵分四路出發,分由黨主席蔡英文、呂秀蓮、謝長廷、蘇貞昌領軍,四路人馬下午5時會師凱達格蘭大道。



[ 本帖最後由 alex_kuo 於 2011-11-1 00: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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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1 19:21:4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lex_kuo 於 2011-11-1 00:17 發表


連"法院"
民進黨&小綠都可以自我感覺良好的說是"國民黨開的"

區區的中央,算的了什麼?
別逗了吧你
======
該拆就拆,不用怕?
睜大眼看清楚
就已你這標準
馬英九做了什麼非法的事情需要被嗆?
======
中 ...

你才別逗了吧!法院是誰家開的?是民進黨的人說的嗎?查一下吧!是國民黨自家人說的!
這你也可以扯進來!如果說自已出的題目自已沒有答案,還要人家給你答案,哇,那你們
乾脆就別丟臉了! 問題不是你丟過來,人家就一定要幫你解答!別天真了,除非是犯法!有証劇就抓啦!
我就不相信,只有民進黨的人要守法而國民黨的人就不用守法?守法的問題,不是只有參選人
才要守法啦。這一件是很簡單的法律問題,跟政治一點關係都沒有!拆跟不拆、罰跟不罰、合不合
法的問題,不要人家說什麼就跟著起舞!要懂的自已判斷!就算不懂沒有關係,有懂的會幫我們解答!
還有,這一篇的言論,我從頭到尾沒有提過馬英九三個字、法院是誰家開的?你現在是在嫁禍給我嗎?
還是給我抹黑?
馬英九有沒有做什麼非法的事我是不知道啦,但是,嗆他的人絕對不會只有我一個,他為什麼被嗆?
大家心裡都有一個底,如果他做的好的話,嗆他的人自然就會少!而不是因為你在護航,別人就少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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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1 19:44:4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eanu 於 2011-11-1 19:21 發表

你才別逗了吧!法院是誰家開的?是民進黨的人說的嗎?查一下吧!是國民黨自家人說的!
這你也可以扯進來!如果說自已出的題目自已沒有答案,還要人家給你答案,哇,那你們
乾脆就別丟臉了! 問題不是你丟過來,人家就一 ..

"馬英九有沒有做什麼非法的事我是不知道啦"
.


情緒性的發言
只不過顯的你詞窮罷了

前面你說"農委會只要違法就拆有什麼好怕的"
我告訴你"馬英九違了什麼法,民進黨照嗆"
你還告訴我"馬英九你不知道違什麼法"

那農委會主委可以不用怕?
你不自相矛盾?

今天按照民進黨的標準
可以遊行嗆馬英九
就可以遊行嗆農委會主委
還可以發動群眾去主委家
有困難嗎?

這點在這篇回文你回不了我
看看自己的邏輯吧

再來就開始扣"護航"帽子
只要有人就算是用你自己的邏輯去對你回文
你回答不了外
還是只能扣帽

程度之.............唉
臉皮之.............唉

大家都已經很清楚只有你不知道
蘇嘉全農舍
1.面積過大 大於1/10
2.不具農民身分

知道自己的程度多........了嗎?
哈哈哈

有空多唸書多了解
一知半解,雙重標準的發言只會讓自己難看

再講一次
要罵國民黨就去罵
我不像你們這些小綠

最後什麼時候你這麼乖
國民黨講的你都會拿來引用?

還"那句是國民黨講的還是民進黨講的?"
國民黨還講過很多句
選擇性引用?

笑話


[ 本帖最後由 alex_kuo 於 2011-11-1 19:5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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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1 23:31:0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lex_kuo 於 2011-11-1 19:44 發表


情緒性的發言
只不過顯的你詞窮罷了

前面你說"農委會只要違法就拆有什麼好怕的"
我告訴你"馬英九違了什麼法,民進黨照嗆"
你還告訴我"馬英九你不知道違什麼法"

那農委會主委可以不用怕?
你不自相矛盾?
...

哀!法院是國民黨家開的,確實國民黨自家人說的!你有查嗎?我懷疑你沒有查!
還是你不敢查!還是要我貼給你看?
我跟你說過了,「馬英九有沒有做什麼非法的事我是不知道啦,但是,嗆他的人絕對不會只有我一個,他為什麼被嗆?
大家心裡都有一個底」! 我只上一篇有提過馬英九三個字,我有說他怎樣嗎?是你提的吧!
嗆他的都是民進黨的?那請你告訴我,宋楚瑜、南方塑、張昭雄、黃創夏都是綠的?有沒有嗆他?
我就說你在抹黑、嫁禍,馬英九是你提的!
再說難道農委會不能查藍的嗎?還是農委會一定要查綠的?才能當農委會?
不是吧!這本來就是法律事件,如果你有本事要變成政治事件,那你很厲害!
再來你是專家?還是法官?該你判?不然你好像很清楚喔!嘻~~~
我是書唸不多啦,但是,書沒有教我會抹黑、嫁禍這一件!我臉皮......如何?
我不是專家、法官所以說我一知半解我可以接受,雙重標準我就沒有辦法接受了!
我說過都是他們說過的話,我並沒有雙重標準!還是你認為我是捏造的?
我是很乖,因為我父母有教過我,不要抹黑、嫁禍!因為書讀再多,都是讀在
背上!題目是你出的,當然用國民黨的話來跟你說,你所說也是國民黨所說過的!再頭的時候
我就提過了!不然我要抹黑、嫁禍給誰?
可悲!
其實,不用轉移焦點,扯東扯西的,就是農舍的問題,有証劇就是要辦呀!
都過一個多月了,我是沒有看到新聞上有報農委會說誰有問題、誰沒有問題!
都一個多月了,辦事效率那麼慢!一句合不合法有很難開口嗎?!哀~~~
我只有看到主委出車禍的新聞!之後就沒有了報了~~不過我會在仔細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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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 00:54:0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eanu 於 2011-11-1 23:31 發表

哀!法院是國民黨家開的,確實國民黨自家人說的!你有查嗎?我懷疑你沒有查!
還是你不敢查!還是要我貼給你看?
我跟你說過了,「馬英九有沒有做什麼非法的事我是不知道啦,但是,嗆他的人絕對不會只有我一個,他為什 ...


你邏輯去重修好了

簡單講
一個小小的農委會主委
敢拆民進黨大老農舍?

你在那講"怕什麼"的時候
民進黨已經用行動表示
不需要什麼理由,就可以遊行嗆人
就是可以講主委炒作,不需要證據也不用負責
原帖由 keanu 於 2011-10-31 23:23 發表
該拆就拆呀! 該罰就罰呀! 有什麼好怕的!.



所以,你講的
在事實與邏輯上根本不通

就這麼簡單

其實也不用什麼遊行啦
光是主委在立法院
就已經被民進黨立委定到半死
誰還敢講話?
===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質疑,陳武雄炒作蘇嘉全農舍議題,國民黨立委邱毅的資料、航照圖,是農委會提供的,農委會對於蘇的農舍問題,也回答得閃閃爍爍,「炒作得很成功」。
===
民進黨近月大動作批評農產品產地收購價差,農民苦不堪言,農委會極力澄清,就在朝野同意為此「辯論」的同時,民進黨立委同時也要求,農委會主委陳武雄應該下台。


[ 本帖最後由 alex_kuo 於 2011-11-2 01: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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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 18:54:1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lex_kuo 於 2011-11-2 00:54 發表


你邏輯去重修好了

簡單講
一個小小的農委會主委
敢拆民進黨大老農舍?

你在那講"怕什麼"的時候
民進黨已經用行動表示
不需要什麼理由,就可以遊行嗆人
就是可以講主委炒作,不需要證據也不用負責



...

我邏輯去重修好了?我說的都是實話!為什麼要重修?
還是那句話說到你的心坎裡?

我不知道民進黨什麼時候變大黨?和國民黨4/3國會
比起來民黨進算小的!還有,不要說嗆聲!紅衫軍的時候
難道藍營的沒有嗆聲?藍營的人沒有在凱道上嗆聲嗎?
還是嗆聲是民進黨的專利?

至於立委定到半死,我想你是說農委會主委是吧?
如果是的話,自已說一元就下台的,又沒有逼他說
結果呢,自已說的話,自已又沒有兌現承諾!因為跳票呀!
當然被定的半死!

這位版友,如果他不合法,邱毅是不放過他的?
你認為會放過嗎?那再來,地方說合法,農委會說不合法,那為什麼
農委會說不來地方看,死就是不來,而推給地方自已查看合不合法?
然後地方說合法,農委會又悶不吭聲!導致於法律問題演變成政
治問題,然後農委會在立法院被定個半死!
為什麼會變這樣子?我請教一下!你可以告訴我嗎?
假設,真的違法,拆就拆、罰就罰這有不對嗎?
還是說,他是綠的違法就要砍頭,要是藍的違法就拆掉?
你的邏輯應該是這樣子吧!還是說,農舍法條是為了民進黨而設的
,所以拆就拆、罰就罰對民進黨而言是邏輯不通的!

最後,你我不是法官也不是專家啦,如果你真的覺得你很內行,很懂!
那建議你,告訴邱毅如何打勝這一場官司,把農委會的法條搬出來!
一條一條唸給法官聽,主持正義! 這樣子,農委會主委因該是你來當!
因為你比陳x雄更有g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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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 19:56:0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eanu 於 2011-11-2 18:54 發表

我邏輯去重修好了?我說的都是實話!為什麼要重修?
還是那句話說到你的心坎裡?

我不知道民進黨什麼時候變大黨?和國民黨4/3國會
比起來民黨進算小的!還有,不要說嗆聲!紅衫軍的時候
難道藍營的沒有嗆聲?藍營的人 ...


上面不是講的很清楚?

蘇嘉全農舍
1.面積過大 大於"法定"1/10
2.不具農民身分

很困難?
哪還需要一條一條

這條蘇嘉全在法院輸定了
屏縣府也很有得瞧

不過屏縣府一定會推托拉
"中央標準不明"做藉口

此外佔用國有地出租夜市
"不當得利"
很困難?

法律有規定"地方事務"屬地方管理"權與責"皆受
這叫"地方自治法"地方不能卸責
中央要涉入管理也必須依照法令
而不是按照地方的請求
了解嗎?

這才叫民主"法治"



[ 本帖最後由 alex_kuo 於 2011-11-2 20: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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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 22:35:1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lex_kuo 於 2011-11-2 19:56 發表


上面不是講的很清楚?

蘇嘉全農舍
1.面積過大 大於"法定"1/10
2.不具農民身分

很困難?
哪還需要一條一條

這條蘇嘉全在法院輸定了
屏縣府也很有得瞧

不過屏縣府一定會推托拉
"中央標準不明"做藉口 ...

你覺得蘇嘉全會輸那很好呀!真是專家a!
那我會好好的看,你的判斷準不準?
屏縣府一定會推托拉?你怎麼知道?你會算?
還是你有內幕?

此外佔用國有地出租夜市
"不當得利"
難道農舍裡有夜市?還不當得利?
這是..........?我搞不懂?
還是你又在扯別的東西?

最後,還是要經過法院的判決!
才會知道他有沒有違法?
地方有卸責嗎?
還是你認為地方請中央來看就是違法?
如果中央有心來看的話,我相信一定會
想盡方法合法來地方看!我就不相信
中央來地方看就是違法!而且還是蘇嘉全
跟地方公開請他們來看,就是不來呀!
如果還是不敢去的話,我覺得邱毅也可以一起去看!
你同不同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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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2 22:49:3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eanu 於 2011-11-2 22:35 發表

你覺得蘇嘉全會輸那很好呀!真是專家a!
那我會好好的看,你的判斷準不準?
屏縣府一定會推托拉?你怎麼知道?你會算?
還是你有內幕?

此外佔用國有地出租夜市
"不當得利"
難道農舍裡有夜市?還不當得利?
這是.. ...


縣府部分,光是這條就難看的很
=====
縣府指出,蘇嘉全之妻洪恆珠是於93年11月向縣府申請興建農舍,符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3條規定,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3款定義「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並未列入審查項目。

另外包括農舍及周邊農業設施的面積,經會勘均與申請相符,而且圍牆也依規定申請。至於蘇嘉全的農舍合不合法,縣府沒說。
=====
蘇嘉全之妻洪恆珠具公務員身分並非農民
=====
我們來看 第三條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 ... 10732&Itemid=57
第三條 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其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

一、年滿二十歲或未滿二十歲已結婚者。

二、申請人之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須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內,且其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應滿二年者。但參加集村興建農舍者,不在此限。

三、申請興建農舍之該宗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零點二五公頃。但參加集村興建農舍及於離島地區興建農舍者,不在此限。

四、申請人無自用農舍者。

五、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並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

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辦理前項申請興建農舍之核定作業,得由農業單位邀集環境保護、建築管理、地政、都市計畫等單位組成審查小組。

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八日修正生效前取得之農業用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準用前條規定申請興建農舍:

一、依法被徵收。

二、依法為得徵收之土地,經土地所有權人自願以協議價購方式讓售與需地機關。

前項土地所有權人申請興建農舍,以自公告徵收或完成讓售移轉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於同一直轄市、縣(市)內重新購置農業用地者為限,其申請面積並不得超過原被徵收或讓售土地之面積。

=====
你慢慢看
另外,不當得利部份在下面
這塊地的來源還很有的扯

====
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胞兄蘇嘉川,「把農牧用地改為夜市,出租攤位收費,近20年來獲利新台幣2千萬,而且並未繳稅」。對此,農委會主委陳武雄到立院備詢時表示,根據農業發展條例,所有農地一定要農用。

邱毅說,蘇嘉川在屏東縣長治鄉番仔段有塊農牧用地,約1千坪,現在每週一變成夜市已20年,由蘇嘉川的太太邱招菊收費。

邱毅指出,夜市中約有80-100攤,各攤位約有2盞燈,每盞燈收費100元,每周收入約2萬元,每年收入100萬元,20年則獲利近2千萬元,而且並未繳稅,而且這塊地之前申請3個電箱做噴藥照明用,其中一個電表曾被台電查獲做營業使用,因此被迫改為營業用電。他質疑,農牧用地可做夜市之用嗎?

[ 本帖最後由 alex_kuo 於 2011-11-2 23: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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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5 21:01:2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lex_kuo 於 2011-11-2 22:49 發表


縣府部分,光是這條就難看的很
=====
縣府指出,蘇嘉全之妻洪恆珠是於93年11月向縣府申請興建農舍,符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3條規定,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3款定義「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並未列入 ...



第三條 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民",其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



農委會因該要修正這條~現在根本沒有所謂農民
只要你有農地務農就可以以申請農舍了
陳瑞仁檢察官也不是農民~但也可以務農

在N年前原本是要有自耕農(也就是所謂的農民)才能購買農地
但這規定早就被改了所以現在早已經沒有所謂的農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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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6 00:11:51 | 顯示全部樓層
炒農舍議題已經沒有意義了,不管藍綠誰來執政,都不可能去得罪
這幾十萬張選票。
就以新北市來說好了,從新莊二省道一直到蘆洲一帶,那一帶的農
地有多少的地下工廠,當地人都心知肚明吧 !!
不管是蘇貞昌或是朱立倫,沒有任何父母官會去動這些人吧 ?? 這
些都是營業用途,比私人農舍還要更加的嚴重捏。

前兩天有人爆料阿味的農舍,蘇治芬縣長就頗知道現在民意的走向
,只說了一句阿味他自己知道該怎麼做,輕描淡寫的將事情丟到一
邊去了。

政論節目有夠好笑的,提到馬大的和平協議救了阿嘉的農舍,只要
比較有社會經驗的人,看到這一段話,想必會覺的有夠爆笑的。


只要有判斷力的人,早就會看出來農舍對選情根本就沒有什麼影響,
老農 316 才是兵家必爭的戰略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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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6 17:40:21 | 顯示全部樓層
好有意思..許崑源租借給別人的農地..屏東縣政府自己就能會勘並確認違法..蘇嘉全的農地..就一定要農委會來會勘..才能認定是否違法??!!
就跟你說..農地上佈置假山假水.庭園造景.等非實際從事農業使用是不符合規定的..你的農地有在繳稅就不能興建農舍..還在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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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7 16:14:3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uyun 於 2011-11-6 00:11 發表
炒農舍議題已經沒有意義了,不管藍綠誰來執政,都不可能去得罪
這幾十萬張選票。
就以新北市來說好了,從新莊二省道一直到蘆洲一帶,那一帶的農
地有多少的地下工廠,當地人都心知肚明吧 !!
不管是蘇貞昌或是朱立 ...


農舍問題會不會影響選情
我是不清楚
我也不在意

但農舍問題至少讓很多檯面上的人物現出原形
上至國家副元首參選人
下至立委等有的沒的
能讓司法與民眾來檢驗這些人的言行
我覺得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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