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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aes 於 2011-3-8 21:43 發表 這事如果發生在高雄或任何民進黨的縣市,綠營的民意代表會如此 兇悍批評嗎!?同樣的事,只要藍營犯錯,就是天大地大的事,好像應該 抓去殺了!綠營犯錯,就給他時間機會,或者是政治迫害!反正輕輕放下 就對啦!永遠是嚴以律 ...
原帖由 palacan 於 2011-3-9 11:32 發表 這次僥倖當選,上任的首要之務,居然是幫自己編列大筆預算出國考察還大言不慚的辯解,可見他早已無心市政,大台中市民真是倒楣啊,選出這款濫芋,像發生這麼重大的火災,一般市長深更半夜也會趕到現場關切指揮的,胡志強是等 ...
原帖由 u8814031 於 2011-3-10 09:23 發表 這沒什麼吧,陳菊市長也是睡飽了,才去看水淹多高, 大台南也府會搞不定,沒有預算跟建設,那市民不就倒楣透了!! 不過綠營的一昧的批評胡志強,結果放火的人沒被礁, 這是什麼道理??出問題的是那位猛男沒事幹 ...
原帖由 alex_kuo 於 2011-3-10 13:42 發表 唉 很多人都喜歡自曝其短,胡攪蠻纏,拿八掌溪來做對比 全部事情混在一起講 1.夜店火災,按法的觀點,政府有沒有依照其申請項目做發照及檢查? 2.全市建物消防管理,有沒有確實做好 這是兩碼事 一件一件詳細檢視 ...
原帖由 lin1240 於 2011-3-10 23:29 發表 如果依大大所言依"法"行事5年21次安檢依法行事也都過了,台中市商業科也說我們都依"法"行事發照不可能一間一間去看營業項目一不一樣,如果以台中市府的各部門說法都是盡忠職守依"法"行事的那誰會有責任,全都依"法"行 ...
原帖由 alex_kuo 於 2011-3-11 12:15 發表 不然呢? 政府部門不依法行事,可以橫著幹? 責任分界點劃分清楚 當然從法的觀點 不然要搞民粹嗎? 老天啊 消防管理,他不是來預防大火的發生 而是在合法使用用途之中 給予適當的時間供使用者逃生 這些網 ...
原帖由 saca1029 於 2011-3-11 13:56 發表 消防管理的確有預防火災的功能 依法來逞罰 相關單位跟業者沒錯 但是市政府是監督單位而市長是民選 當然要承受民意壓力
原帖由 丫風 於 2011-3-9 13:02 發表 自己想想吧,這個版那麼多人留言,為什麼只針對你 先想想自己有沒有口德 你那麼了不起,不要只會在這裏說,有種到台中市中心去大聲說 有種直接跑到人家的靈堂前說,不要只會在網路前說 如果你的言論說出來,沒 ...
原帖由 lucky13 於 2011-3-13 15:41 發表 一場預想不到的日本大震全蓋過了這起新聞 要再怎樣去借題發揮也沒人理你們了!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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