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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徐如疾風

阿珍不用關>總統應該管@@?活動結束感謝各位餐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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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02:30:04 | 顯示全部樓層
敢做敢當,雖然結論最大圖利受益者不是兩老 而是那不肖的子女
如果身為兒子很孝順的話 應該在珍要入監前隨伺左右 形影不離
把握最後相處的機會,至於最後結果是否入監 這很難判定 畢竟犯罪是事實
但因為其他因素干預的關係 迫使現在從計如流 況且稽查相關人員
多半都是前朝相關人士 要如此定讞 我想還需要一點時間吧
如果有這麼簡單就入監 就不需要長時間規劃這政治犯罪了
至於總統是否出面 會順應時勢作出應有的舉動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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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04:38:44 | 顯示全部樓層
藍營的人似乎忘了,當初選擇這個「非過正不足以矯枉」的馬英九,不就是為了重建被阿扁打壞的法治和道德秩序。 而這幾天的新聞下來,我卻發現曾經有道德、有是非的藍軍已經在社會的激化下,跟過去他們整日批判的寡廉鮮恥陣營沒什麼不同了 ! 藍軍支持者曾經緊緊帶著的道德面俱,過去的種種自我節制,到今天終於爆衝了、崩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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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09:45:15 | 顯示全部樓層
司法是中立的,誰犯罪都是一視同仁,並不是說,誰曾經做過多大的官或是正副原首的老婆,就可以減輕刑責,但有一點是確定的,司法永遠是在約束人民犯罪的法規,所以如果真是犯罪就該接受司法的裁決並且接受審判的結果。
但也是總總原因,她不用進牢獄渡過下半生,稍幾十年前,因陳前總統關係使她下半身不能起身走路,加上她本身又有其他疾病,培德醫院也會同許多醫師聯合檢查,經過各總考良,評估她身有疾病在獄中恐有照顧不周並有引發病發症的危險,積於人道拒收她;因有此考量,又怕如果收監後有問題,會被社會上政治客大作文章後才做此決定,放其回家中。
但是她也不好過,下半生將帶著電子腳鐐並限制住居不能離開,這和實際上的坐牢,差不了多少,所以在社會上,處在什麼樣的高位都應想想什麼事該做什麼又不該做,到有一天自己會被司法審判的時候想後悔就為時已晚了。
這個事件值得我們好好省思,是不是我們有時也會,為了一時眼前的權勢財富所蒙蔽迷失方向,做了許多違背道義的事,到時才來後悔莫及;所以就眼前的事物都應深思後在來做決定什麼是對什麼是我們該做的事才不會後悔。


[ 本帖最後由 zhk718 於 2011-2-24 09: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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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09:57:3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ge12345 於 2011-2-24 04:38 發表
藍營的人似乎忘了,當初選擇這個「非過正不足以矯枉」的馬英九,不就是為了重建被阿扁打壞的法治和道德秩序。 而這幾天的新聞下來,我卻發現曾經有道德、有是非的藍軍已經在社會的激化下,跟過去他們整日批判的寡廉鮮 ...



這位大大的論點很有意思,也有很多值得大家參與討論之處,其中關於藍營道德面具逐漸崩潰一說,能不能提出具體事實與例證讓大家有機會提出一番看法呢?
另外,有一點值得堅持與再次強調的是,身為元首的馬總統堅守不干預司法的立場,公平公正,曾經是司法部長的他,我相信總統一定也看不過去,甚至會很想干預,或是以過去元首的作法,除了干預外,大概難聽又有失元首身份格局的話早就脫口而出了吧?!
除了立場堅守以外,還顧及人性與人權,抱持寬容的態度面對歷史常用的一詞:前朝餘孽。
面對這樣的對手與對立人馬,其實總統大可以一副過去元首的姿態說:我現在是總統了啊,不然你要怎樣?(前元首名言)
以這樣的方式來干預不也行?反之,若總統真的出來干預甚至堅持送前元首夫人去關,我們大概都可以猜得出來綠營的朋友們會說出什麼話來詆毀總統吧?!

況且,這一個主題是探討"阿珍不用關,總統應該管?",所以應該是針對總統該不該管或干預提出意見,似乎不該針對藍營部分人士做文章耶。因此大大可能有一些些文不對題唷

最後還是希望這位大大能夠提出具體例證說明藍營的道德面具如何爆衝與崩潰呢?謝謝^^

[ 本帖最後由 devildogscrewsu 於 2011-2-24 10: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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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11:29:29 | 顯示全部樓層
總統更要依法行政,不可濫權。我國憲法採權力分立,總統不能干涉司法,這是最重要的憲政原則。

馬英九說,過去,陳水扁在審理中被判無罪時,就有人罵他無能;而當法院判決陳水扁有罪,又有人罵他干涉司法。不管怎麼被罵,他不能干涉司法個案就是不能干涉,這不僅是他堅持的從政理念,也是他對民主憲政的莊嚴承諾。

以上為新聞內容,我個人覺得,畢竟這是法治的社會,再怎麼樣,還是要尊重司法,
不然每個人都會變成黑暗英雄蝙蝠俠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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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11:45:07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覺得這件事不應該以個案來看,而是以整個制度面來看。
若總統進場干預,那不就回到獨權時代,怎麼做不管哪個陣營都會有意見。
應該針對無法關進監獄的訂定條款,而不是讓身體不適的就不用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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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1-2-24 11:47:3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devildogscrewsu 於 2011-2-24 09:57 發表



這位大大的論點很有意思,也有很多值得大家參與討論之處,其中關於藍營道德面具逐漸崩潰一說,能不能提出具體事實與例證讓大家有機會提出一番看法呢?
另外,有一點值得堅持與再次強調的是,身為元首的馬總統 ...



這倒是無所謂啦
既然活動規定為可以抒發己見
那麼只要不是嚴重偏離主題
大家參考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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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12:38:5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 徐如疾風 的帖子

做錯事就要勇敢去承擔負責不應該找藉口去逃避,司法怎麼判就怎麼決定,大家都尊重,包括那些醫師的評估都尊重;但比較不能接受的是在還司法程序沒走完前就一再的放話,做錯了事還能這麼高調嗎?低調一些,犯了錯低著頭表現一點後悔就算是假的也好,總而言之,永遠掩蓋不了海角七億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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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13:28:40 | 顯示全部樓層
我還是覺得不用關的理由有點牽強,
因為阿珍長期都是別人照顧,所以才失去自理能力的吧!!
別人是自己推輪椅,他是別人幫他推,
看看國內外有很多殘障朋友的故事,
半身不遂的人叼著筆作畫,花博有混障綜藝團演出...等,
都說明只要人殘心不殘,還是可以有一番作為的,
只能說豬養肥了連呼吸都懶~~
總統不干預也好,不過就不知道高雄市長阿菊姐會不會放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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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14:08:37 | 顯示全部樓層
吳淑珍該不該關 個人尊重醫療專業

馬總統宣示不干預司法 個人也非常認同

現在是民國,不是帝制
總統恪遵法律才是民主國家的基石
不關她
也會引起民怨
犯了罪卻不用關
很多身體有毛病的人
還是一樣乖乖入監阿
為什麼她就可以不用關呢
至少也該上個電子腳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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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14:16:14 | 顯示全部樓層
唉,也看看培德的立場吧,這種接了不是很麻煩嗎?
我們都希望有人可以懲罰壞人,但事實上懲罰者也有他們的難處阿~

帶個電子腳鐐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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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14:42:24 | 顯示全部樓層
個人所觀察之
對於阿珍關不關所乃為媒體之炒作
對於藍色人士當然非常不滿
對於綠色人士當然樂於所見
但是並非每件事都要總統親自督導
元首所為重要之事乃對國際間的事務
台灣人民的看法怎樣並非要一味聽從
又針對阿珍不用關入監獄之事
乃醫院和專業相關人士所做的專業判斷
下的決定 應該尊重並肯定
台灣就是被兩邊政黨亂搞了
才會如此 請好好醒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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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15:30:28 | 顯示全部樓層
@@雖然不知道整件事情背後是否有綠綠在作怪
但今日馬總統的表現是可圈可點
姓吳的在醫療團隊鑑定是不是合入監的
若這時介入硬是關了她~出了事又不知會被綠匪們如何攻擊
雖然姓吳的暫免牢獄之災~但因為她是已無法自理為由
但要請鄉親們睜大眼睛
若姓吳的不在家養病而又是吃大餐或是逛百貨
一定要通知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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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16:47:53 | 顯示全部樓層
馬英久不與干涉是正確的...犯罪就應該接受處分
而也不是處分是進入監獄內福想特權...對於吳叔珍最不滿享就是每當開庭病情就會發作真是想不透
為何逛街血拼就多安然....什麼樣的人就會出什麼樣的把戲..吸血鬼...建議應該要關起來...而且在關的期間所有開支應該由扁家完全負責債務應該算在扁家而不是由全國人民買單...這已經不是人道能夠解釋的...假如一有先例...那後人如何去尊重法律
我們是一個民主的國家...而不是共產主義....
說也說不完...順從天意自有安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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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19:01:31 | 顯示全部樓層
個人發表一下意見!!
我門是一個民主獨立的國家.有一定的司法體系和制度.總統雖然是一國的領袖.
但是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話.一切就經由司法程序處理!!
如果總統再出來干預的話!!那就跟陳水扁一樣了何麼都私下作業!!

當然吳淑珍現在犯法沒有關的話對社會是粉不公平的!!
那大家以後都叫一些有病的出來當代罪羔羊一切都沒有刑責了嗎??

應該是一些執法份子需要有一定的標準和道德觀.公平公正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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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19:07:13 | 顯示全部樓層
總統不應干預司法 我覺得馬小九做得很對
總統不因該干涉太多了事
司法部分就交給司法單位 醫療問題就交給醫療單位
總統只是個讓政府體制良好運作持續及社會進步的人
且要求總統"想辦法" 的想法很奇怪
是希望以總統的特殊權力 讓特定人士免罪??
回到正提 今天吳淑珍真的釋放 以後呢
每個罪犯家屬都這樣的請求總統
是不是人人都可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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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19:16:15 | 顯示全部樓層
吳淑珍自我監禁的生活環境與條件﹐必須與監牢相關條件相符,同時必須帶上電子腳銬,從此由政府相關單位隨時監督,如此才能平息眾怒,也才不會再度不自覺的被吳淑珍這個狠毒的女人牽着走,這個社會也才不會再度地被她成功的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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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風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1-2-24 19:45:0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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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21:29:07 | 顯示全部樓層
台灣是法制國家
在依法行政前提下
總統不干預司法是正確的
雖然很多人不滿阿珍沒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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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21:59:46 | 顯示全部樓層
依目前台灣的司法體制,也只能這樣做
不管今天是誰在最高元首的大位上,都沒辦法再去多加諸什麼或去除什麼
阿珍有罪,阿扁也有罪;阿珍不用關,阿扁卻要關
看起來真的差很多,但是只是表面的東西
哪個人在要被受到極不願意的對待時,沒有反抗的
大家都是人,民主社會就是這樣,最高的標準不是法律,而是社會普遍道德標準
因此,這問題根本不出在總統身上,其實跟他一點關係也沒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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