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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kuyun

[國事論談] 林益世涉強索廠商8300萬賄款 檢查總長黃世銘下令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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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6-30 08:40:1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aes 於 2012-6-30 08:26 發表
有沒有貪汙不知道!?有就抓去關,沒有請有膽有臉誠懇向大眾道歉!
陳水扁確實貪汙被關,怎不見民進黨有誰出來向大眾道歉!?
民進黨讓人瞧不起就在這裡,永遠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你這種論點,和那些挺扁大隊沒有兩樣。

當初民眾在攻擊阿扁貪腐時,扁迷也像你一樣將箭頭轉向藍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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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綠蠹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2-6-30 09:02:4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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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30 10:22:53 | 顯示全部樓層
若真有錄音帶~當然要慢慢出牌~
一者給民眾看看說謊者那每日數變的窘態
二來也要避免不肖檢警假藉辦案之名行滅證之實

翁奇楠命案的關鍵錄影帶呢? 連勝文槍擊案的全程錄影呢? 劉憶如指控宇昌案而有變造公文書之嫌的全部卷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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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30 11:21:13 | 顯示全部樓層
林益世:被偷錄音 斷章取義

http://tw.news.yahoo.com/%E6%9E% ... 3000971.html?_esi=1

很奇怪的發展...先是說只見過一次面.不熟
現在連有通電話都承認了
然後又說內容被斷章取義?...
再來會是甚麼??
不知道藍營支持他的人接下來要用甚麼話來為他辯護?

[ 本帖最後由 yaksa01 於 2012-6-30 11: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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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30 12:25:5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大綠蠹 於 2012-6-29 09:59 發表

[55]TVBS(我看新聞比較喜歡看[55])
有短短訪問高雄市環保局. 環保局表示. 發公文給中鋼並沒有約束力!沒有法律效力!
高雄市環保局只能就[地勇]違法去開罰. 沒有約束中鋼出貨的法律權力
除非高雄市政府罰[地勇]到 ...

林益世是否有強索8300萬以目前的報導看來,在更明確的證據出來前也並不一定是必然,但之前他的回答似乎是打迷糊仗,以經驗來看恐怕是沒他自己說的那麼乾淨..
既然已經進入分案調查那就繼續看下去吧~XD

至於紅字的部分也並不像大綠蠹所說的媒體報導一樣來解讀公文對中鋼沒有約束力,簡單的解讀停止供料背後就必然有政治施壓
我記得依工業廢棄物處理辦法中的規定,工業製造所產生的(有害)廢棄物必須造冊列管以供稽查,並且委託經政府機關核可的相關廢棄物處理公司進行處理
如果明知該廢棄物處理公司為非法還委託清運處理也是違反了相關廢棄物清理條例

我稍微上網找了一下相關辦法~在奇摩知識+中看到了這一個回答:

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
二、事業負責人或相關人員未依本法規定之方式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致污染環境。
三、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
四、未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未依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
五、執行機關之人員委託未取得許可文件之業者,清除、處理一般廢棄物者;或明知受託人非法清除、處理而仍委託。
六、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負責人或相關人員、或執行機關之人員未處理廢棄物,開具虛偽證明。

依上面的工業廢棄物處理相關規定,可以知道高雄環保局經檢舉後稽查
地勇公司因未依相關處理條例處理向中鋼收購來的廢爐渣造成環境汙染
高雄市環保局依法規中的第4條後半段開罰地勇
並依相關法規第5條的後半段告知中鋼該委託的處理廢棄物公司違法清運處理應停止供應廢爐渣
第5條中的執行機關之人員指的就是中鋼
如果中鋼在收到環保局停止供應廢爐渣的公文後還繼續供應廢爐渣給地勇公司,就違反了第5條後半的規定
並不是像你提到的TVBS新聞中環保局的人說的那麼簡單那紙公文對中鋼這麼沒有法律的約束力!!!
環保局可依法開罰中鋼300萬元以下的罰金,得並依法舉發中鋼相關人員處以1年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中鋼相關人員應該沒傻到非得等到有法律強制力的罰單與法院的傳票之後才知道該紙公文的嚴重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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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綠蠹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2-6-30 12:50:4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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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30 13:02:2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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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30 14:01:0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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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6-30 17:57:02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次最可惜的是邱毅了,要是由邱毅來公佈照片和錄音檔的話,那邱

毅可就是不分藍綠的正義之士了!!  X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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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30 18:27:33 | 顯示全部樓層
還有個疑問? 不是有個資法嗎? 為何趙大立委可以公開的說, 他們"調"出林的通聯紀錄.......?

趙可以"調"地勇陳的通聯紀錄, 過濾每一通電話, 再依地勇陳的通聯紀錄"調"其它嫌疑人的通聯紀錄, 這麼一來可能調出一串肉粽, 這不是為民除大害嗎? 也可能不用特偵組就破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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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30 18:42:0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30# alex6305 的帖子

是有人跟趙爆料
跟個資法有啥關係?
況且藍軍常做調人資料的事
對了那個扁拿的幾萬件公文的事呢
藍軍馬政府的誣賴指控到底實情如何阿?
馬政府亂搞好像都不必道歉耶

[ 本帖最後由 changfeilin 於 2012-6-30 18: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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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30 19:48:0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hangfeilin 於 2012-6-30 18:42 發表
是有人跟趙爆料
跟個資法有啥關係?
況且藍軍常做調人資料的事
對了那個扁拿的幾萬件公文的事呢
藍軍馬政府的誣賴指控到底實情如何阿?
馬政府亂搞好像都不必道歉耶

你是很偏頗的的說法
阿扁拿國家的公文回去當然是違法
這是無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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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30 20:34:2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hangfeilin 於 2012-6-30 18:42 發表
是有人跟趙爆料
跟個資法有啥關係?
況且藍軍常做調人資料的事
對了那個扁拿的幾萬件公文的事呢
藍軍馬政府的誣賴指控到底實情如何阿?
馬政府亂搞好像都不必道歉耶

調閱公文有一定的程序不是你想調就調得到
民代若具監督職責還是要有正當理由或合理懷疑才調的到公單位的文案
至於陳水扁搬回家的那些公文本來就不該帶走!
公務單位的公文都設有保存年限及銷毀方式
更何況陳水扁帶走的還包括極機密級的資料
是要出回憶錄還是準備當情報販子?仰或是要銷毀證據…
自己去查08年時扁政府交接出來的公文有幾份!
至於當初傳言的十幾台碎紙機…沒興趣

職務上的公文即便離開了還是得留下來,不是你要帶走就帶走
不然績核、政風要什麼?
再說有多少弊案是當事人去職後才發現的

至於林益世這案子,那些爆料者若有什麼證據,請自行備份並交一份出來吧
對台灣這種爆料文化不感興趣…雖然這可以激勵(?)/娛樂(?)支持者…
我只在意答案為何~_~

台灣人民在經歷多年的政客操弄下早就激化成兩派
同黨的選擇相信,不同黨的當然是否定…
不靠黨的只能弱弱的說,請給我完整流程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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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6-30 20:46:0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lex6305 於 2012-6-30 18:27 發表
還有個疑問? 不是有個資法嗎? 為何趙大立委可以公開的說, 他們"調"出林的通聯紀錄.......?

趙可以"調"地勇陳的通聯紀錄, 過濾每一通電話, 再依地勇陳的通聯紀錄"調"其它嫌疑人的通聯紀錄, 這麼一來可能調出一串肉 ...


林益世說有人偷錄了他和陳老闆的對話,如果是事實的話,那麼林益世自己

人窩裡反的機率就很大了 !!

這次大選,民進黨在路竹岡山立委拿了將近十萬票,已經超過了綠營基層的

基本盤,可想而知林益世這四年來應該跑掉了不少的樁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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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30 21:21:5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大綠蠹 於 2012-6-30 13:02 發表

感謝PO出詳細公文!
不過高雄市政府說法也只有[55]有短暫10秒畫面! 報紙都無人討論!(這就是台灣媒體偷懶之處)

致於林益世秀出的高雄市環保局公文.因為沒有人登.
理論上如果是依法[要求]中鋼停料.那就是嚴重到斷料沒錯
但是如果只是[函].提醒呢?畢竟[地勇]沒有被勒令歇業啊! 被開罰聽說是灰塵飛起來...不是處理本身違法

不過會發文中鋼.應該就是要斷料吧?

相關法規上網搜尋應該不難找到
所以前面我說了,或許不是說得很清楚
廢爐渣對中鋼是完全的工業廢棄物,但對地勇卻是可以經過處理提取其中還可再利用的成分(也就是地勇的利潤)
但廢爐渣並不是單純的鋼材貨品買賣,想賣誰就賣誰
而地勇的違規項目你說是聽說環保局開的是灰塵飛起來?......@@
好吧就算是你聽說的灰塵飛起來我想這個違規可能就必須得這麼看了.....處理廢爐渣工作場中揚起的灰塵....到可以依法開罰....的標準...
又可以依此違規行文提醒或是警告廢爐渣供應者中鋼必須注意也好~停止供應也好~
(如果再佐以媒體報導同業說地勇慣以關說花錢打通關節的方式來處理事情,是同業都知道的所謂公開的秘密如果屬實......)
那地勇這個飛起來的灰塵恐怕就不會像是一般家中打掃時飛起來的灰塵這麼飄飄淡淡了,之後地勇又是如何解決這個飛起來的灰塵通過高雄環保局的複查?
講得深一點想得邪惡一點,行文提醒或是警告中鋼必須注意或是停止供應的高雄環保局,又說自己的公文對中鋼沒有任何約束力換句話說就是不具任何意義?不是挺奇怪的?
那公文對中鋼不具任何意義的高雄環保局在地勇與中鋼之間又扮演了甚麼奇怪的角色
?.....^ ^"

又或者想得單純一點高雄環保局稽查違規灰塵飛起來的地方應該是處理廢棄物工作地點而不會是跟廢爐渣處理無關地勇的廁所吧
所以絕對不會因為地勇的廁所有灰塵飛起來,而行文廢爐渣供應者中鋼要注意是吧~
處理工業廢棄物的環保公司的處理廢棄物工作地點必須要有不造成各種環境汙染的方式處理廢棄物
所以這算不算是處理廢棄物本身的違規?

一般勒令停工也是有流程的,依照情節嚴重程度有的會給予限期改善再督導的空間
除非有重大工安意外或相當嚴重的汙染必須立即停工一般不會馬上直接就勒令停工
公文本身雖可能不具備要求中鋼不出貨的強制力,但既然已經明確行文給中鋼告知他們委託的廢爐渣處理公司有問題,現實處理上中鋼就無法不當一回事,相關法規第5項規定了工業廢棄物源頭的責任
中鋼找地勇公司處理廢爐渣就是不想因廢棄物處理違規被罰,既然已經被高雄環保局告知地勇公司處理廢爐渣工作不合法規標準,之後中鋼繼續提供廢爐渣環保局就可依相關規定找上中鋼
換成是你或是我收到這不管算是提醒還是警告的公文再傻也會先停止供應"廢爐渣"給地勇是吧,中鋼的廢爐渣應該也不會是一家地勇就能全部處理,另找其他簽約的合格公司先處理對中鋼來說也會比較妥當.....

林益世秀出所謂的環保局公文,也不表示他就必然沒有進行索賄,這都要看最後的證據到哪邊
林益世提出這紙公文最多只能藉此證明中鋼不出廢爐渣給地勇有其法規的合理性在,跟他無關
索賄關說取得合約跟中鋼收到環保局公文決定依工業廢棄物處理法規停止供應廢爐渣給地勇基本上是兩件事
也就是假設地勇真的找林益世以關說中鋼的方式取得廢爐渣處理的合約,也假設林益世從中拿取了佣金這是一回事
依照合約中鋼兩年內?必須供應合約內容中的數量給地勇,但地勇因存放或是處理廢爐渣工作場中揚起的灰塵?被環保局開單,中鋼也被環保局行文通知地勇公司不合相關處理規定
中鋼可依規定暫時停止供應廢爐渣給地勇避免自己遭到裁罰,這是一回事,而最後導致地勇欠料而營運發生困境這又是另一回事了

在法言法供不供料決定性的理由在中鋼對那紙公文的嚴重性的判斷
譬如說如果沒有那紙地勇違規公文,照新聞報導已簽的合約內容兩年提供多少數量的廢爐渣,中鋼沒有理由不提供廢爐渣給地勇這是違反合約的

而林益世有沒有索賄整起事件還是要從帳目進出與通聯記錄或是所謂的錄音帶來查
新聞媒體喜歡自己去找答案,很習慣的把政治與法規串在一起通通變成政治事件來談論

另有消息指出顧立雄證實:陳啟祥夫婦都已在特偵組~地勇負責人夫婦準備請民進黨御用的顧大律師幫忙了嗎?
還是民進黨在這個事件中要扮演完全主攻的角色了?
(全面扮演主攻角色對民進黨來說有較高的政治風險喔,最後成功了不過是徹底打趴林益世,如果還是讓地勇與檢調去主攻
民進黨旁邊敲敲邊鼓,最後成功了還是徹底打趴了林益世,失敗了也可以說檢調辦綠不辦藍,這不就穩賺不賠XD)

我們就繼續看下去吧看新科立委趙天麟繼打敗邱毅之後,再度拿出他聽過的錄音帶證據把林益世打趴
又或是變成查無具體實證也就罷了~不要最後查著查著變成原來主攻加碼爆料者自己跟地勇拿錢接受招待的另一個烏龍這還挺糗的~~~
(畢竟不到一年之前才發生過民進黨與壹週刊的馬英九見南部組頭收取政治獻金的爆料,最後沒把馬打趴~火還燒到加碼爆料者梁文傑自己身上與一堆的民進黨同志)
這樣不就反而替許多人口中罵的執政無能的馬政府製造了一個轉移焦點的喘息空間XD

另外就是身為政幫版主還是要請討論這個主題的所有會員,著重於林益世是否收賄的事實證據或是爆料者的相關證據來討論!!!
不要再扯其他不相干的甚麼國務機要費案特別費案,私帶總統府公文!!!這些與本主題無關的事


[ 本帖最後由 whyjkw 於 2012-6-30 21: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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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30 22:00:57 | 顯示全部樓層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的說法, 請看下方新聞稿, 相關法令請參考下方全國法規資料庫, 其實情節重大的, 不只連續罰, 甚至"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止作為或污染源之操作,或命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操作許可證或勒令歇業", 先要上游停料, 限期改善, 應該算是初步手段, 後面若還是一樣, 我想大概要強制執法了.

地勇公司堆放廢渣嚴重污染 環局強調本於職責依法行政 2012-06-27
"對於地勇公司在大寮地區,總共有11處地點,大量堆置生鐵、廢鐵、脫硫渣、級配料等,其中還包括6處非法堆置的農地,而堆置作業中所造成的逸散揚塵,影響當地的空氣品質,自縣市合併之後,已經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9次,目前仍為環保局加強巡查及稽查取締重點。

地勇公司對當地環境品質影響嚴重,甚至引起地檢署環保打擊犯罪聯盟檢察官的重視,於今年2月間也特地關切本案辦理情形,並請環保局邀請相關單位辦理會勘,並列管追蹤。鑑於多次開單告發及會勘輔導均無法督促地勇公司積極改善,環保局遂於3月間依法正式行文上游8家事業,停止供料,以督促該公司具體改善。"

空氣污染防制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4 月 27 日

廢棄物清理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5 年 0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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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30 22:55:3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hangfeilin 於 2012-6-30 18:42 發表
是有人跟趙爆料
跟個資法有啥關係?
況且藍軍常做調人資料的事
對了那個扁拿的幾萬件公文的事呢
藍軍馬政府的誣賴指控到底實情如何阿?
馬政府亂搞好像都不必道歉耶


你到底有沒有看清楚問題阿? 錄音帶是爆料沒錯, 可是通聯紀錄是要去電信公司拿的吧.

是不知道個資法有沒有包含個人的通聯紀錄啦!! 一般申請什麼東西, 若非本人, 都還要拿委託或授權書不是嗎?

所以林的律師賴有說到, 要等地勇陳的通聯資料出來, 才可以跟林的做比對. 有懂法律的或許可以解惑一下.

奇怪! 問個法律常識也要牽拖阿扁阿藍軍阿馬政府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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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30 22:59:43 | 顯示全部樓層
周玉蔻 說得沒錯
收賄疑雲 周玉蔻:百多通電話 林益世怎會沒印象?
http://tw.news.yahoo.com/收賄 ... 象-143418374.html
當林世益第一時間說謊被戳破時
整個案情就已經往對他不利的負面發展了
扯一堆地方行政甚麼的我覺得沒有甚麼意義
目前看起來分贓的人還不少
但是目前整個源頭看起來就是林世益了.
把源頭搞定後.下面的支流自然跑不掉

[ 本帖最後由 yaksa01 於 2012-6-30 23: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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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30 23:16:0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uyun 於 2012-6-30 20:46 發表


林益世說有人偷錄了他和陳老闆的對話,如果是事實的話,那麼林益世自己

人窩裡反的機率就很大了 !!

這次大選,民進黨在路竹岡山立委拿了將近十萬票,已經超過了綠營基層的

基本盤,可想而知林益世這 ...


劇情看到今天都知道大有問題了. 有人處心積慮的拍照片, 現場錄音, 再有什麼被設計的對話也不意外了.

至於是不是窩裡反還不一定, 因為當時也沒想到林立委選掛了, 而且會升高官, 如果立委一直連任, 這種照片對話一文不值.

很想知道的是, 民進黨在這案子裏, 有什麼好玩的事會發生. 林一個人獨吞嗎? 誰去檢舉地勇, 讓高市環保局請中鋼禁售? 又是誰再請高市環保局徹令請中鋼續賣? 整個綠營執政通吃的市, 彪悍的地勇陳竟然只靠一個籃營立委? 嘿嘿嘿! 想看看林如果要死了, 還會爆什麼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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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6-30 23:45:3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lex6305 於 2012-6-30 23:16 發表


劇情看到今天都知道大有問題了. 有人處心積慮的拍照片, 現場錄音, 再有什麼被設計的對話也不意外了.

至於是不是窩裡反還不一定, 因為當時也沒想到林立委選掛了, 而且會升高官, 如果立委一直連任, 這種照片對話 ...


你提的這一些,若非是陳林兩人的親近人士,一般人很難去掌握如此的精準,我
是認為窩裡反的機會最有可能。

最有趣的事情是,今天看到不少媒體人要老馬對林益世事件來表態 !!
老馬自己都已經被打趴在地上了,支持度不到電火球的三分之一,牆倒眾人推,
這些人要老馬發言,只不過是故意要給老馬再一次的難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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