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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公文遺失」是鬥爭 美前官員嗆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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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12 02:17:26 | 顯示全部樓層
白樂琦....光看這三個字就知道這根本就是假藉學者之名行顏色鬥爭之實...

有興趣的人去查查他的背景就知道了


光看自由時報顧問這六個大字就知道這沒啥參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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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12 08:07:49 | 顯示全部樓層
哈哈!!
這些外國人憑什麼干涉中華民國的內政?
扁政府執政時公文遺失事件是假的嗎?
至於公布的時機.選在何時.還要美國人同意?

真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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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12 11:49:14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大家 應該一起查查有哪些無恥官員 去申請了這些"外國人"
的綠卡 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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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12 12:19:23 | 顯示全部樓層
以公司來說,
正版文件皆列管,
甚至只要與產品有關的討論,
不論是電話記錄或mail都需列管,
每年至少一次內部稽核,
客戶及外部稽核也會看此部分,
公文遺失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
就如前面網友所說,
美國很大嗎?
美國就喜歡當老大,
我們是他們的一洲嗎?
難怪會有911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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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12 12:48:32 | 顯示全部樓層
應該是那些遺失的公文中有一部分是將錢給那些美前官的吧.怕一追下來.那些收錢的官員會被美國國稅局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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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12 13:36:26 | 顯示全部樓層
對阿 外國人憑什麼來管台灣的內政
還當台灣的立法委員呢
連解釋憲法的大法官都非得曾經是外國人才可以
全家大小都有美國國籍外加本身有綠卡的馬英九是不是該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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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12 14:23:29 | 顯示全部樓層
對呀~外國人幹嘛干涉台灣內政
那個前面做了8年的
不是還去告美國
說他應該被視為美國政府官員。
雖然他曾經是中華民國總統,
但同時他也擔任美國軍方在台灣的政府管理人。」
那他算不算外國人,是不是也干涉了8年

遇到什麼事都只會牽拖一大堆嗎

[ 本帖最後由 kuopp 於 2011-4-12 14: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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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13 18:46:06 | 顯示全部樓層
羅致強我只能說他呆.

根據我朋友說法(在美國唸書後又混了幾年,甚至美國幾個州有律師資格的親戚)
基本上有一個結論, 美國政府自己公文遺失,偽造,變造.都如何處理????
因為,要是剛好又跟cia不太對盤那大概已經一票人全進牢裡去了.
如果是慢慢被發現的那大概也要進法院去了.
擺明的美國就是要弄亂台灣,民進黨弱時支持民進黨,國民黨若時支持國民黨.
如果武器你會自己做了,那我就賣現成新的給你,你就不必作,以後你就不會做了.
其餘一此類推.百試不爽,百發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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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星辰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1-4-13 19:04:29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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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14 12:38:4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lee9101 於 2011-4-12 13:36 發表
對阿 外國人憑什麼來管台灣的內政
還當台灣的立法委員呢
連解釋憲法的大法官都非得曾經是外國人才可以
全家大小都有美國國籍外加本身有綠卡的馬英九是不是該下台?

水準只有如此真悲哀,
這種小歩術已過時了,
醒醒吧

[ 本帖最後由 wonder1806 於 2011-4-14 12: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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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14 12:42:4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wonder1806 於 2011-4-12 12:19 發表
以公司來說,
正版文件皆列管,
甚至只要與產品有關的討論,
不論是電話記錄或mail都需列管,
每年至少一次內部稽核,
客戶及外部稽核也會看此部分,
公文遺失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
就如前面網友所說,
美國很大嗎?
...



這位大大有發現文件會列管的事實,我先前在叧一篇文章中的回文有提到,若是在公司A在交接給B時,所有能夠統計列管的項目會照實陳列在交接簽收單上吧!!(這點應該不會有人有異議吧)而這也是馬總統為何之後可以知道遺失文件有多少數量的關鍵點。然而在當時總統交接時,馬總統的交接小組都簽收了交接單,難道這不是他們自己要負責的嗎?難道要以怪到別人身上來掩蓋自己的無能,若是真的有遺失,早就在上任沒多久就可以先講了,時間點為何每次都很巧合,在有重大選舉時就會出事,這難道是阿共的陰謀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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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16 12:56:3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jimmy0992 於 2011-4-14 12:42 發表



這位大大有發現文件會列管的事實,我先前在叧一篇文章中的回文有提到,若是在公司A在交接給B時,所有能夠統計列管的項目會照實陳列在交接簽收單上吧!!(這點應該不會有人有異議吧)而這也是馬總統為何之後 ...


所以說~
照你的說法~~
遺失文件不必處理囉?
錯都錯在藍色身上嗎?

我非藍色選民,
但看了一些發言,
我覺得~~我一定會被誤會成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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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16 21:29:5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wonder1806 於 2011-4-12 12:19 發表
以公司來說,
正版文件皆列管,
甚至只要與產品有關的討論,
不論是電話記錄或mail都需列管,
每年至少一次內部稽核,
客戶及外部稽核也會看此部分,
公文遺失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
就如前面網友所說,
美國很大嗎?
...

若我是賓拉登,能幹件大事我也會幹,一天到晚干涉別人的內政,
自己拼命印美金還怪人民幣XXX,一副世界流氓沒人管的老大心態。

把政府的公文弄不見了,這種事在美國是被允許的事嗎?
要簽名之前也看一下內容吧!不懂中文的就不要亂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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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18 15:20:5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30# wonder1806 的帖子

基本上會覺得這件事情有正當性的人
不是色盲 就是腦袋有問題
一個檔案室裡面有94%的公文不見
你想想是怎樣的光景
過了3年才要檢討前朝5院辦公室首長
當笑話看是剛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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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18 15:27:5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uopp 於 2011-4-12 14:23 發表
對呀~外國人幹嘛干涉台灣內政
那個前面做了8年的
不是還去告美國
說他應該被視為美國政府官員。
雖然他曾經是中華民國總統,
但同時他也擔任美國軍方在台灣的政府管理人。」
那他算不算外國人,是不是也干涉了 ...

顆顆
對阿所以照開板的邏輯
我們應該叫做美國的一洲
馬英九也是美國的代言人呢
美國叫他買牛肉還不是乖乖的開放
美國叫他買武器也是乖乖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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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 21:45:02 | 顯示全部樓層
這件事被證明了
所謂公文是私人信件
馬的政治抹黑鬥爭又一劣蹟
美前官員確實看得很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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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changfeilin 於 2011-6-3 00: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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