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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臭酸橘子皮

善用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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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10 00:50:04 | 顯示全部樓層
感謝大大喔. 看了後.  果真是受益良多. 沒看真不知如果遇到要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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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10 17:25:45 | 顯示全部樓層
增進法律常識
謝謝大大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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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10 22:39:53 | 顯示全部樓層
果真是受益良多,上次有手機的維修糾紛,去消基會,消基會也是用存証信函的方式,告訴手機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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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11 21:33:04 | 顯示全部樓層
看起來很好用
先學起來以後就不用怕
真是受益良多
感謝大大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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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17 09:51:48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方面的知識真棒!!自已本身也需要這些知識~因為我們台灣人真的太純樸了,不懂的顧自已的權力、反到是外國則是特別注重!!所以台灣這方面需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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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18 12:19:12 | 顯示全部樓層
要學起來
謝謝大大的分享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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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20 15:02:56 | 顯示全部樓層
真是非常好的方法
懂法律就是不吃虧
真是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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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20 15:30:37 | 顯示全部樓層
看六法全書所寫的 看不懂
此 篇文章 寫的很白話 看的很明白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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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22 13:55:15 | 顯示全部樓層
多多認識一些法律常識,將來比較不會吃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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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6-22 22:17:25 | 顯示全部樓層
我也是台新用戶耶...
最近也想換家了....總覺得信用卡用戶都是被動者
都被佔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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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7-9 21:23:10 | 顯示全部樓層
果然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這個真的很實用  
謝謝大大熱心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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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7-29 16:41:05 | 顯示全部樓層
喔~學了一課
感謝大大的教學
以後遇到這種事就知道該怎麼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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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17 16:01:48 | 顯示全部樓層
存證信函不是寫心安的嗎?因為好像一點用都沒有
好像要直接提告比較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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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智深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08-8-18 05:40:59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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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23 14:41:33 | 顯示全部樓層
法律還真的是很難懂
因為在刑法、刑訴、民訴、民法
有這麼多的不同啊
看來我得多多用功多看一些書
這樣才能增加我的法律常識
謝謝大大提供這麼好的相關法律常識
讓我對存證信函又多一層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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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0-2 15:14:11 | 顯示全部樓層
世界真的廣闊,學問亦是無涯,真的是在家自修苦讀,還不如外出交交朋友交流經驗來得容易,畢竟是人親身經歷事項,提出的事具及作法較容易貼近及感動人心,效仿的效果也是最快的。
從前輩提出反擊不肖業者的存證信函模式,一定會謹記在心,碰到絕不再讓自己吃虧,感謝經驗之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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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0-6 16:31:19 | 顯示全部樓層
前些日子朋友向我借錢∼

但他耍賴不還錢∼

還好有寫本票∼

看了此文受用良多∼

感謝大大分享∼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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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2-20 10:35:03 | 顯示全部樓層
在公司時~只看過公司對公司寄送存證信函...
但沒想到私人的事也可以利用如此的方法處理...

深深覺得不懂法律的人~真的在第一時間就吃足了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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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6 09:33:01 | 顯示全部樓層
副本送給消保會
我真沒想到
廠商一定會害怕政府單位的公權力介入
有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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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19 15:33:1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5 freeeyes 的帖子

直接將非訂購掛號物品

拿到7-11使用黑貓宅便寄送
或是直接到黑貓宅便配送站寄送

黑貓宅便寄送.說明是對方付運費即可
收件人付運費
寄件人.收據保留好

郵局沒有提供收件人支付運費的服務.

包裹郵件上面使用粗筆油性簽字筆書寫
清楚載明.不再收取.再寄來視為贈送.不再退回.也拒絕付款

惡劣的郵購商家.就不會再寄來

連存證信函的費用都免了
都不需浪費任何費用
僅需浪費時間



::7:

[ 本帖最後由 amy6621000 於 2009-3-19 15:3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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