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kaewen 於 2010-6-10 22:39 發表 哈 老V這樣犯人變成是你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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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陳正 於 2010-6-10 22:41 發表 亡魂的怨念真是嚇人啊 我只在遠處看到從牆壁伸出一隻手 叭噠的點了打火機 哎!..XDDDDDDDDD
原帖由 陳正 於 2010-6-10 22:46 發表 本案就以此審結終,被告不得再上訴,退庭!
原帖由 徐如疾風 於 2010-6-10 22:40 發表 想想柯南也真是厲害 當初我跟他一起讀小學 看著他辦案 案子一個個被偵破 現在我都退伍了 人也死了好幾百個 他老兄還是繼續當著小學生>"
原帖由 vicll77 於 2010-6-10 22:42 發表 你~你不能這樣對偶。 這是文字陷阱,我不服,XDDD
原帖由 vicll77 於 2010-6-10 22:50 發表 噗~這也太冤了吧,XD 冤獄呀,XDDD 主嫌竟然兼法官,法院果然是國民黨開的,XDDDDD
原帖由 kaewen 於 2010-6-10 22:53 發表 來不及了 誰叫你自己要挖洞給你自己跳...XDDD
原帖由 徐如疾風 於 2010-6-10 22:59 發表 對不起了各位 我撐不住啦 貴安先 老陳.v.k.w 晚安 別太晚睡^^
原帖由 kaewen 於 2010-6-10 22:58 發表 不冤 這是你自己承認的...所以 本庭宣判 有效 退庭....XDDD 想也知道...法院要是國民黨開的 怎可能一堆國民黨犯罪的都被判刑 民進黨犯罪的都還可以在外趴趴走....某罪犯的兒子還要選議員咧 不過我搞不懂 他不也是有犯法 怎還可以宣布要參選咧.....
原帖由 vicll77 於 2010-6-10 22:59 發表 嗚~這是歷史共業,XDDD
原帖由 vicll77 於 2010-6-10 23:00 發表 哀~如果還不幸的選上了,那就更好玩了,@@
原帖由 kaewen 於 2010-6-10 23:01 發表 少來....這跟歷史共業無關.. 難得你自己要跳下去你挖的洞....XD
原帖由 vicll77 於 2010-6-10 23:07 發表 蒜泥狠,給落葉大記住,XDDD
原帖由 kaewen 於 2010-6-10 23:15 發表 跟落葉大有啥關係..... 明明就是你自己要跟徐大承認你自己是兇手的.....XD
原帖由 vicll77 於 2010-6-10 23:17 發表 那給黃蜂大記住好了,XD,
原帖由 whyjkw 於 2010-6-10 23:26 發表 呵呵 黃蜂大的地域觀念很強的 守土有責 從不亂飛的XDDDD
原帖由 kaewen 於 2010-6-10 23:31 發表 哈哈哈 老外以經解釋了...所以 你沒的辯解嚕 你就是兇手...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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