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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為什麼說平民皇帝朱元璋是殺人狂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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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2-11 00:04:0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明太祖朱元璋被稱為「平民皇帝」﹐他甚至被一些舊式史學家捧為「民族英雄」。這類說法不能說沒有一定的根據。元廷滅宋﹐朱元璋在元末抗元起義中﹐削平群雄﹐「驅逐韃虜﹐恢復中華」﹐這不正是「民族英雄」嗎!在中國歷代皇帝中﹐朱元璋的家庭層次低得不能再低﹐窮得不能再窮。他當叫化子討不到飯﹐當小和尚化不到緣﹐經常餓得頭昏眼花﹐冷汗淋漓。他的投軍﹐最初不過是混碗飯吃﹐哪有什麼雄心、野心﹐後來居然打下了江山﹐這都是給環境逼出來的。這不是「平民皇帝」又是什麼!既然是窮人出身的皇帝﹐對百姓總應該好點。現在讓我們揭開史書一層一層的面紗﹐看看歷史的真相究竟如何?
  在元廷的暴政統治之下﹐老百姓長期過著「竇娥冤」式的生活﹐有冤無處申﹐有理無處說。公元1351年﹐當元廷徵集數十萬民工治理黃河之時﹐在工地上挖出了一個石人﹐只有一隻眼睛﹐於是民間盛傳「石人一隻眼﹐挑動黃河天下反」。以黃河工地為中心﹐抗元的怒火燃遍了中華大地。英雄四起﹐各據一方。元廷雖然派兵鎮壓﹐但是起義軍此伏彼起﹐元廷窮於應付。四年之後﹐起義軍首領劉福通部打出「反元復宋」的旗幟﹐擁宋徽宗的後裔韓林兒為帝﹐在亳州建立政權﹐國號大宋﹐年號龍鳳。各地起義軍雖多使用龍鳳年號﹐不過是遙相呼應﹐虛張聲勢而已﹐大家仍然是各自為戰﹐並未聽從大宋政權的指揮。
  朱元璋自己沒有任何本錢﹐投身的還是一個小首領郭子興的隊伍。作為郭的貼身衛兵﹐由於忠心、作戰勇敢﹐他逐漸取得郭子興的信任﹐娶了郭子興的義女馬氏為妻。郭子興死後﹐他取而代之﹐自己就有了本錢。
  在這一場大混戰之中﹐朱元璋的表現如何呢?當時他的根據地在今安徽省的中部﹐如果他真正是抗元的「民族英雄」﹐那他進軍的矛頭應該直指北方元廷的所在地。但是從他率領郭子興的部眾開始﹐到他於1368年登上帝位之前﹐這10餘年間他的進軍方向始終是向東打張士誠﹐向西打陳友諒﹐向南打方國珍﹐從來沒有向北進軍去打過元兵。
  這些行動是不是出於某種不得已的原因﹐或者是由於某些偶然因素所造成?不﹐這種「不打元兵﹐專打友軍」的做法是朱元璋的「既定方針」﹐這個「既定方針」是由他的一個同鄉同宗儒士朱升代他擬定的﹐有史為據﹐有案可查。朱升向他建議的行動綱領是「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所謂「高築牆﹐廣積糧」就是築好防禦工事﹐多存糧草﹐暫取守勢﹐不要出擊﹐自己保存實力﹐坐山觀虎鬥。等到別人實力耗盡﹐再出來收拾殘局。所謂「緩稱王」﹐是指對付元廷的策略。許多友軍稱帝稱王﹐成了元兵打擊的目標﹐太不合算﹐不如先做縮頭烏龜﹐在別人大事招搖之時﹐深藏不露﹐設法自保﹐等到時機成熟﹐然後一鳴驚人。從後來朱元璋所吟的《菊花詩》看來﹐他對朱升的建議已經心領神會。
  從許多有記載的歷史事實看來﹐朱元璋也是誠心地奉行這一鬥爭策略。在許多抗元起義軍紛紛北上之時﹐他按兵不動﹐坐視友軍與元兵血戰﹐付出重大犧牲。在友軍互相火並之時﹐他又拉一方打一方﹐從中獲利。他從起兵到登上皇帝寶座﹐一共15年。前10年中﹐他在夾縫中生存﹐坐大﹔到後5年﹐他才重拳出擊。1363到1364年﹐他消滅了陳友諒這一股勢力﹐盡得江西與兩湖之地﹔1367年﹐他又集中力量﹐一舉消滅了張士誠和方國珍兩股勢力﹐取得江蘇、浙江、福建這一大片地方。
  10多年中﹐他一直「緩稱王」﹐只打「大宋」的旗幟﹐用「龍鳳」的年號﹐讓劉福通、韓林兒做自己的擋箭牌。待韓林兒兵敗前來投奔﹐他覺得這個傀儡已無利用價值﹐就害死了韓林兒﹐自己先稱吳王﹐再登位做了大明皇帝。這時南方已被削平﹐消除了後顧之憂﹐他才大舉北伐﹐揮軍直搗元廷。經過十幾年的戰鬥﹐許多勇敢北伐的起義軍早已擊破了元兵的主力﹐再加上元廷的大將「窩裡鬥」愈演愈烈﹐已經無力對外﹐朱元璋大軍北伐﹐如入無人之境﹐坐待「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的光榮。
  朱元璋一直把抗元的口號喊得震天價響﹔卻在後方蠶食友軍﹐耐心等待元廷主力的潰敗﹐和各路友軍實力的耗盡。時機成熟﹐他才下手﹐不僅摘了許多「大桃子」﹐而且坐得「民族英雄」的美名。十幾年中﹐他韜光養晦﹐不顯山不露水﹐如果和元兵接觸﹐他又是怎麼處理的呢?請看《明史.大祖本紀》中的一段記載1354年冬﹐元兵大敗張士誠於高郵﹐進而圍攻六合。這已經威脅到朱元璋的根據地﹐他不能不介入﹐與元兵發生衝突﹐繳獲了許多馬匹。他因此覺得不妥﹐趕快進行了補救。派地方父老牽牛擔酒去向元將謝罪﹐並送還所獲馬匹﹐還向元將解釋說﹕「我們之所以守城﹐是在防他盜(實指友軍)耳!」當時元兵正集中力量打擊張士誠﹐也不想過多追究﹐此事才過了關。請問這樣的民族英雄﹐是不是要打折扣?
  朱元璋多次在文告中說「予本布衣」。在封建社會裡﹐「布衣」是指的無官無爵的老百姓﹐勞動人民﹐但是我們從他的經歷看來﹐他從來就不是一個安分守己的老百姓﹐而是一個不務正業無所不為的流氓無產者﹐具有極大的破壞性。清代的史學家趙翼說得好﹕「蓋明祖一人﹐聖賢豪傑﹐盜賊之性﹐實兼而有之者也。」朱元璋既是一代開國之君﹐趙翼不能不奉承一下﹐所謂「聖賢豪傑」是虛﹐「盜賊之性」是實。至於「布衣之性」﹐他是從來就沒有的。稱他為「平民皇帝」﹐不太妥當﹔像魯迅等人那樣﹐稱他為「無賴皇帝」、「流氓皇帝」﹐庶幾近之。
  認為這位出身微賤的皇帝會對百姓好一點﹐未免太天真了。不要說對老百姓﹐請看看他對共同打江山的弟兄們﹐對自己的三親六戚﹐對為他辦事的文武百官又是如何對待的?史書上明文記載百官每日早朝﹐必與家人妻子訣別﹐朝罷無事歸來﹐相慶又活一日。那麼﹐為免每日提心吊膽﹐不當這個官行不行?也不行。當時又有這樣的規定﹕凡「寰中士大夫不為君用者」一律處極刑。你「不為君用」﹐就是看不起我這個皇帝﹐那還了得﹐殺無赦!
  朱元璋嗜殺成性﹐殺人是每日必修的功課。至於殺人多少﹐則視他的心情變化而定。如果上朝之時﹐他的玉帶高高貼在胸前﹐說明情緒不錯﹐殺人將不多﹔如果玉帶吊在肚皮以下﹐說明心情煩燥﹐大禍將至﹐人人變色。他每日必殺人﹐只有殺多殺少之分﹐要想他不殺人是不可能的。被殺的對象是哪些人?首先是共同打江山的功臣。兔死狗烹﹐鳥盡弓藏﹐歷代有之。但是殺功臣之徹底﹐朱元璋堪稱古今第一。除了少數幾個人僥倖病死外﹐可謂一網打盡﹐寸草不留。而且株連甚廣﹐胡惟庸、藍玉兩案﹐前後株連四萬餘人﹐明初的功臣宿將﹐包括親朋故舊﹐一時俱盡。至於那些儒生﹐本來就看不順眼﹐說錯了一句話﹐殺!寫錯了一個字﹐殺!至於罪名﹐那就不必多說了﹐既然皇帝要殺你﹐當然是你犯了該殺之罪﹐何必再問!
  朱元璋為什麼這樣以殺人為樂事﹐並其樂無窮。我想不妨從當時的客觀環境和他自己的的心理狀態兩方面來找原因。
  遇到大的災荒﹐人們易子而食的事歷代有之。但到了元末明初﹐居然出現了以人肉為美味的記載。請看陶宗儀《南村輟耕錄》一書中的如下文字﹕「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軍嗜食人﹐以小兒為上﹐婦女次之﹐男子又次之。或使坐兩缸間﹐外逼以火。或於鐵架上生炙。或縛其手足﹐先用沸湯澆潑﹐卻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來袋中﹐入巨鍋活煮。或作事件以淹之。或男子止斷其雙腿﹐婦女特剜其兩乳﹐酷毒萬狀﹐不可具言。總名曰﹕『想肉』﹐以為食之而使人想之也。」
  作者後來還在明朝當了官﹐文中雖未明言﹐但記事的時間地點正是朱元璋活動的時間與地方。所謂「淮右之軍」﹐當然包括朱元璋的隊伍。大概在從軍的10多年中﹐朱元璋已經嘗夠了用各種方法烹調的美味人肉。既然無辜被吃的人都要受那麼多的痛苦(不先宰殺而活烤活煮﹐是為了味美可口)﹐有罪受刑的人受一點折磨又算得了什麼!朱元璋能夠發明許多前無古人的酷刑﹐也許正是受到這些活烤活煮的烹調方法的啟發吧!
  至於朱元璋為什麼這樣不斷地殺人﹐生命不息﹐殺人不止﹐他的遺囑中的「優危積心」四個字最能說明他的心態。他出身下層社會﹐從小吃了不少苦﹐也受盡了凌辱﹐對社會充滿了猜疑和仇恨。以後在不斷地殘殺中奪得帝位﹐時時害怕別人來報復他﹐長期在恐懼和防範中過日子。要想有安全感﹐唯一的辦法是不斷地殺人。古今中外許多殺人魔王的心態大都如此。殺人魔王當了皇帝﹐千千萬萬老百姓的命運竟然由這樣的人來掌握﹐真是令人揪心。
  在史書上﹐御用文人對於任何「太祖高皇帝」都是一片歌頌之聲﹐不必多說﹔但是民間對於朱元璋的評價又是如何?作者和這位朱皇帝誼屬同鄉﹐從小聽熟了鳳陽花鼓。鼓詞曰﹕「說鳳陽﹐道鳳陽﹐鳳陽本是好地方。自從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大戶人家賣牛馬﹐小戶人家賣兒郎。我家沒有兒郎賣﹐身背花鼓走四方。咚咚鏘﹐咚咚鏘﹐咚鏘咚鏘咚咚鏘!」
  600年來﹐大家對於這首鼓詞作了許多不同的解釋﹐至今尚無定論。不管如何解釋﹐結論大概都是一致的﹐那就是﹐朱皇帝帶給老百姓的不是幸福﹐而是禍害。不管什麼階級大戶人家、小戶人家同樣受害﹐並無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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