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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又開罰了!未辦保險違規登山 夫妻檔共罰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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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8-24 11:44:2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聯合新聞網  2018/08/24 07:30

記者蔡翼謙╱即時報導 本月20日,58歲鄭姓女子與丈夫登山至花蓮卓溪鄉喀西帕南山附近時,她不慎摔傷,右膝腫大無法行走,所幸最後獲救。花蓮縣消防局指出,因兩人登山前未辦理登山綜合保險,也未具有領隊、救護相關證照,將依花蓮縣登山自治條例,針對兩人開罰共4萬元。

花蓮縣登山自治條例指出,民眾登山前必須辦理登山綜合保險,且登山隊伍中,要由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並領有基本救命術證書,或初級救護技術員等相關證照的領隊帶領,若違反以上規定,將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花蓮縣消防局根據登山自治條例,對鄭女、鄭女丈夫兩人各開罰2萬元。

鄭女與丈夫本月14日從南投東埔入山,20日鄭女摔傷後,當場痛到無法行走,由於糧食不足,緊急報案求救,花蓮縣消防局獲報後,出動兩梯次人馬、採包夾方式救援,接觸鄭女後,順利將兩人送下山,但沒鄭女下山後竟拒絕就醫,也讓消防人員一頭霧水。

花蓮縣消防局第三大隊大隊長呂冠辰指出,兩人登山前未做好體能評估,且糧食準備不足,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也表示,民眾須符合規定才能登山,切勿浪費國家資源,讓警消人員隨意冒命、身處險境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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