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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台灣誰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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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6 06:24: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劉政鴻:大埔4屋必拆
吳敦義召集協調 推給苗縣定奪
2013年07月06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706/35131150/%E5%8A%89%E6%94%BF%E9%B4%BB%EF%BC%9A%E5%A4%A7%E5%9F%944%E5%B1%8B%E5%BF%85%E6%8B%86
聲援群眾在大埔重劃區舉行祭天儀式,拒絕拆遷。吳傑沐攝
【連線報導】大埔4戶房屋拆遷爭議延燒,副總統吳敦義昨晚邀集行政院長江宜樺、苗栗縣長劉政鴻等人協調,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轉述說:「由苗栗縣政府依照當年行政院協調結論,及內政部都委會歷次決議妥善處理」;而劉政鴻回苗栗後表示,會依去年7月都委會第784次會議結論執行,但會加強溝通後再依法執行,他強硬宣示:「大埔4戶強制拆除的立場不變。」

苗栗縣府工商發展處副處長黃智群說,第784次是大埔案確定版的都委會決議,內容為朱樹、彭秀春(張藥房)房屋因位於計劃道路上,請縣府考量施工進度,留待最後才執行;柯成福若無法取得另一半地主同意,並申請保留,就需進行徵收補償;至於黃福記的建物和農地,部分圍牆要依法拆除。


大埔爭議內容及作法
住戶:抗爭到底
黃智群強調,竹南科學園區計劃道路接近完工,朱、彭兩屋前計劃道路其他段都拓寬,但兩屋位於路口,不拓寬未來有交通安全問題,拆除兩屋並拓寬,勢在必行。
江宜樺昨開協調會前說,照過去都委會決議,大埔4戶中至少3戶沒有立即拆除問題,僅柯成福這戶因共同持有人已領補償費,若無共識仍須拆除。
但依苗栗縣府晚上最新說法,吳敦義召集的協調會結果,也只是暫時緩拆3戶,縣府仍可隨時強制拆除。而吳昨在協調會前出席活動時也表示,大埔案已解決99%問題,只剩4戶,但他沒把握,「畢竟要尊重苗栗縣政府做為主管機關的權力」。鄭麗文也坦言,會不會拆要問縣府,全案由縣府處理。
對於昨晚協調會結論,張藥房老闆張森文表示不能接受,會抗爭到底,請中央信守2010年「原屋原地保留」承諾。黃福記二兒子黃坤麟也說會抗爭到底;柯成福兒子柯智傳批,吳敦義說一套做一套,會抗爭到底。


昨協調會後劉政鴻仍要拆大埔4戶。侯世駿攝
大埔里長挺政府
台灣農村陣線祕書長蔡培慧強調,絕對聲援抗爭到底,過程中有任何衝突,責任由中央政府負責,而都市計劃審議是中央權責,中央卻放任地方胡做非為,讓人不能接受。目前有10多名自願留守青年,會持續留駐在大埔,協助守護家園。
大埔昨也出現聲援縣府聲音,大埔里長鄭文進與竹南鎮代會主席林樹文,帶領30多名被徵收戶、地主開記者會,揚言要是這4戶不拆,就換他們走上街頭。鄭拍桌怒指「張藥房」6坪地蓋到5樓,合法嗎?嗆說:「不然辦里民公投,看是同意拆的人多,還是不拆的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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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有夠悲哀的,誰說了都可以不算數?到底誰說的話能算數?憲法憲法不算數,憲法說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大埔農民免於恐懼了嗎?違憲!法律說非必要不得強制徵收農民土地,現在要地的廠商不要地了為何還要強制徵收?又違法!吳敦義又說他40年來答應的事沒有做不到的?結果劉政鴻一轉身又跳票了?又沒道德.這種政府要亂台灣多久啊.
發表於 2013-7-6 08:58:51 | 顯示全部樓層
本來地方事務是不值得討論
況且只聽那四戶的心聲
為何不去了解另外那些多數人的心聲
理盲又爛情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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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6 09:01:00 | 顯示全部樓層

劉政鴻動氣:政府被妖魔化 同意戶看不下去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8010684.shtml
府院高層昨晚針對苗栗大埔四戶會商解決方式,全場成了「訴苦大會」。苗栗縣長劉政鴻在會中還一度動氣,指地方已看不下去了,下周將搭遊覽車北上反制。與會共識認為,在「公務員被汙名化、政府被妖魔化」情況下,面對四戶的抗爭,仍應持續請苗栗縣政府妥善處理。

劉政鴻在會中說,苗栗大埔區段徵收開發案,於二○一○年七月間引發農民抗爭,九百四十五戶處理至今僅四戶,無論地方中央都已極盡努力之能事,但四戶越來越不講理,「連地方九百四十五戶都已看不下去了」,下周將搭遊覽車北上,說清楚、講明白。

與會官員說,包括中央都委會、苗栗縣政地方都已盡最大努力,協助他們配地、抽籤及調整都市計畫的公共設施。

據了解,劉政鴻在會中表達地方父母官的委屈,看到四戶中有人哭哭啼啼,直說「連里長都看不下去」,指「這戶人家,在電視上裝可憐」,事實上,他們在西藥房的周邊都有房子。

另外,因持分人不同意的柯成福那戶,兩持分人都不住那裡。

至於黃姓農戶,與會官員也說,要他來抽籤,他不來,抽了又反悔,反反覆覆,甚至因放話惹惱鄰居,引發公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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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這一段報導文章
當做平衡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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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6 09:08:33 | 顯示全部樓層

贊成地主:快拆 拒拆4戶:抗爭到底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贊成地主:快拆%20拒拆4戶:抗爭到底-8010686.shtml
副總統吳敦義昨晚協調大埔拆遷爭議,做成「妥善處理」結論,縣府表示仍將依法執行,爭議的四戶聞訊重申將抗爭到底;支持縣府拆遷的竹南鎮民代表會主席林樹文等人則促縣府盡速執行。

「一定會堅持到底!」彭秀春昨晚得知縣府仍將依法拆遷,表明一貫態度,她說,自己從頭到尾不曾參與開發計畫,「也不曾簽過一個字」,縣府憑什麼因為開發案,就強硬要來拆遷。

柯成福的兒子柯智傳批評政府沒有魄力,所謂「依決議妥善處理」還是要拆,根本沒有意義。朱樹兒子朱炳坤說,協商到最後仍然要拆,「難道一定要等遺憾的事發生,政府才知道嚴重性嗎?」

竹南鎮民代表會主席林樹文敦請縣府要盡速處理,「不然我們就去縣府抗議!」大埔里長鄭文進也說,張藥局位於公義路和仁愛路交叉口,遇交通尖峰一定大打結,「若不拆,車禍都算他的嗎!」

台灣農村陣線等團體昨發起「七月五、救大埔」行動,超過三百人聚集在「張藥房」外,眾人持香祭天,高舉「實踐原屋原地保留」標語、白布條表達訴求。

同一時間,林樹文和鄭文進帶著廿多名地主聲援縣府。鄭文進質疑張森文和彭秀春打悲情牌,說拆遷後無立足之地,其實彭還有房產,多年來出租三角窗牆面,賺取豐厚廣告租金。彭秀春強調「我有十間房或廿間房子,都跟大埔案無關」,表示一家人不偷不搶,流血流汗才換來這棟房子,當然有權利保護。張森文則痛斥「一派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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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報導有失媒體平衡報導精神 其居心引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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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ishow0123 網友的回應  當作參考
從仁愛路搶黃燈,公義路南下視線死角,未注意還有車,綠燈衝出造成車禍,不關他的事,但金雞母廣告收入沒了,要用農民身份裝可憐
在大埔農田未爆發前,全是抗議布條,內容是資產被低估,希望縣府重新估價,抗議公告地價加4成不合理,這掛布條手法和鎮公所前康鎮長抗議焚化爐回饋金方式一模一樣,隔年春耕農五路上只有2塊田播種,和農5路公義路口有種菜,其餘沿路皆休耕,當年3-5月沿途的一家燈具工廠,機械工廠,彈簧床工廠等紛紛拆除,並做圍牆,不久農5路封路,挖土機進這2農地整地而造成全國注意的大埔事件,以後大埔自救會就以農民身份抗議,問問以前從農5和文化街走到園區上班的上千輛汽機車車主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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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7-6 11:38:45 | 顯示全部樓層
真好笑為了大多數人就可以違法?為了大多數人就可以胡作非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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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6 12:11:55 | 顯示全部樓層
為了大眾的利益就可以犧牲少數無辜的人?他們所犯何罪?
他們四戶何辜??憲法不是要保障人民食、衣、住、行的權利嗎?
邏輯可以成立的話,那馬團隊表現糟透了,那是不是就可以流放到無人島,免得繼續禍國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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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6 14:00:3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eanu 於 2013-7-6 12:11 發表
為了大眾的利益就可以犧牲少數無辜的人?他們所犯何罪?
他們四戶何辜??憲法不是要保障人民食、衣、住、行的權利嗎?
邏輯可以成立的話,那馬團隊表現糟透了,那是不是就可以流放到無人島,免得繼續禍國央民~

這樣大家都去遵照少數即可
多數人的意見就不用去鳥他嗎?
憲法是保障少數人不是多數人嗎?
綠色後援軍的思考就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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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7-6 15:32:1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ph3535 於 2013-7-6 14:00 發表

這樣大家都去遵照少數即可
多數人的意見就不用去鳥他嗎?
憲法是保障少數人不是多數人嗎?
綠色後援軍的思考就是這樣嗎?

要侵害少數人利益可以,先訂個法出來,再拿出正當理由說服百姓,拿出足夠賠償會有抗爭?
台灣不是法治社會?多數人喊怎麼幹就能怎麼幹?
民主社會沒有多數人尊重少數人這句話嗎?
憲法不是保護所有人的嗎?只要多數人同意就可以違憲?要亂搞可以請明目張膽的先修改憲法再說.
藍色的網軍思考方式就是只要想幹得無論有沒人受害合不合理正不正當合不合法都不管愛怎幹就怎麼幹,所以馬英九跟他們想法作法都相同只剩13%的支持度會奇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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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6 16:39:3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ph3535 於 2013-7-6 14:00 發表

這樣大家都去遵照少數即可
多數人的意見就不用去鳥他嗎?
憲法是保障少數人不是多數人嗎?
綠色後援軍的思考就是這樣嗎?


1、他們可以走司法程序,看是什麼理由讓他非搬不可! 難道官商有勾結??
2、憲法是保障人人,並非少數人,何況,多數人是人,他們四戶就不是人嗎? 不是中華民國的公民嗎?
3、你們藍色的吳哥跟劉兄是有開記者會答應人家要保留! 怎麼說話不算話嗎??
4、台灣是個自由、民主的社會,又不是多數人可以決定你要搬到那就要搬到那的野蠻決定! 連住那的權力都沒有??
難道你也認同?? 如果看不下去,那建議請立法院修法,修成多數人可以決定少數人要住那就住那的規則!
最後,只要不違法,要做什麼就是人的權力,不是嗎??? 不然馬政府也可以時間到了,就不用多說,直接拆,那我是很樂見!!
最好是越快拆越好!!!!! 就怕馬政府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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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6 20:08:1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eanu 於 2013-7-6 16:39 發表


1、他們可以走司法程序,看是什麼理由讓他非搬不可! 難道官商有勾結??
2、憲法是保障人人,並非少數人,何況,多數人是人,他們四戶就不是人嗎? 不是中華民國的公民嗎?
3、你們藍色的吳哥跟劉兄是有開記者會答 ...

憲法保障好大的帽子 多數人就不是公民 他們少數就是人民 很誇大的說法
藍色是你要分的 劉縣長跟吳敦義說什麼是他們的事
我不是他們的後援軍 而你是綠色後援軍
講得很好聽住居有自由 那以後請通通不能徵收拆房子
包括賴清德執政那台南東區鐵路地下化的沿線抗議居民也要聲援一下
叫賴清德說清楚 因為依你的說法憲法保障人人並非少數人,何況,多數人是人,
他們這一群就不是人嗎? 不是中華民國的公民嗎?
根本是不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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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6 20:37:47 | 顯示全部樓層
說穿了還不是覺得錢太少而已
講難聽點在台灣人眼中!房子?感情?
算了吧!$$的多寡才是重點

不想走?可以啊!這是你們的自由!反正周遭都已經是我的地了
我也懶的管你要怎麼過!反正就是不准踏上我的地
想要在下面挖個隧道每天走我也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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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7-6 22:02:5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ph3535 於 2013-7-6 20:08 發表

憲法保障好大的帽子 多數人就不是公民 他們少數就是人民 很誇大的說法
藍色是你要分的 劉縣長跟吳敦義說什麼是他們的事
我不是他們的後援軍 而你是綠色後援軍
講得很好聽住居有自由 那以後請通通不能徵收拆房子 ...

1.何謂多數人?大埔鎮人算?還是苗栗縣算?還是全台灣算?你說的多數就是多數?
2.憲法是保障每個人,無論少數或多數,違憲就是違法還有甚麼好說的,違法還要強辯啊.
3.藍色是你先分的吧,藍色網軍!幫劉政鴻跟吳敦義發那麼多篇文還不是藍色網軍真是夠了.
4.可以徵收啊,但是要合情合理合法,大埔就是不合情不合理又不合法!不合法的事還要硬扯?
5.台南鐵路地下化合情合理又合法哪有需要去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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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6 22:47:0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78075 於 2013-7-6 22:02 發表

1.何謂多數人?大埔鎮人算?還是苗栗縣算?還是全台灣算?你說的多數就是多數?
2.憲法是保障每個人,無論少數或多數,違憲就是違法還有甚麼好說的,違法還要強辯啊.
3.藍色是你先分的吧,藍色網軍!幫劉政鴻跟吳敦義發那麼 ...


1.何謂多數人?大埔鎮人算?還是苗栗縣算?還是全台灣算?你說的多數就是多數?
A:你要不要考慮把全世界一起算進去?單純化一點吧!只有算影響範圍內的人而已

2.憲法是保障每個人,無論少數或多數,違憲就是違法還有甚麼好說的,違法還要強辯啊.
A:憲法是大綱,憲法說全體國民都有服兵役的義務!怎麼女人不用強制入伍?女人不受憲法規範還是說女人不是國民?

3.藍色是你先分的吧,藍色網軍!幫劉政鴻跟吳敦義發那麼多篇文還不是藍色網軍真是夠了.
A:你好意思說別人喔?自己回上頁看一下PO文的是誰比較多篇!說是洗板都不為過了

4.可以徵收啊,但是要合情合理合法,大埔就是不合情不合理又不合法!不合法的事還要硬扯?
A:以台灣媒體以及台灣居民的標準來說就是"沒人抗爭等於合法,有人抗爭等於不合法"

5.台南鐵路地下化合情合理又合法哪有需要去聲援?
A:因為那是地下化!沒有人跟矮人族一樣住在地底下吧!

PS:回覆你的另一篇!你的歷史好好重讀一次吧!
二戰後美軍跟共產黨的三次戰爭(越戰 韓戰 823炮戰)
除了823砲戰獲勝以外另外兩場都是輸的亂七八糟
所以....美國會打輸共產黨?答案是"會,而且敗率是66.66%"
兩門8吋砲就可以對幹中國幾十幾百門野戰砲?你以為打出去的砲彈是核彈嗎?
最後......不論國民黨有沒有到台灣!中共都會拿下台灣!差別只是時間早晚而已
因為這樣可以強迫美國在西太平洋的防線往後拉伸到關島甚至夏威夷
打下金門卻不會繼續打本島?證據?現在只會有常理推斷而已!不然你就把時光機拿來給我!
攻打金門或澎湖都不過是個序章而已!序章結束了!才是真正的開始!
如果你認為中國打下金門就會就此打住!那麼.....你就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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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6 23:05:5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78075 於 2013-7-6 22:02 發表

1.何謂多數人?大埔鎮人算?還是苗栗縣算?還是全台灣算?你說的多數就是多數?
2.憲法是保障每個人,無論少數或多數,違憲就是違法還有甚麼好說的,違法還要強辯啊.
3.藍色是你先分的吧,藍色網軍!幫劉政鴻跟吳敦義發那麼 ...

你自己去照鏡子看看自己的臉充滿著什麼顏色就是深綠
你好像在洗板式的回應 根本是無聊
台南的叫合法別地方叫非法 很會掰原則
憲法的意義 M大的解釋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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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6 23:32:0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mesia 於 2013-7-6 20:37 發表
說穿了還不是覺得錢太少而已
講難聽點在台灣人眼中!房子?感情?
算了吧!$$的多寡才是重點

不想走?可以啊!這是你們的自由!反正周遭都已經是我的地了
我也懶的管你要怎麼過!反正就是不准踏上我的地
想要在下面挖 ...




M 兄 ,吳敦義白紙黑字已經很清楚了,事後做不到了,以做人做事的道理

來說,小弟個人會親自到四家農戶登門道歉。因為失信的是我個人,就算當

眾罵我,我個人也會摸摸鼻子。( 但是不能用三字經問候我老媽 )


日後國民黨要和中小企業談服貿協議,那些生意人只要一想到,白紙黑字也

能硬ㄠ成沒有跳票,大家大概都醉又飽了,哪有人會去相信國民黨的任何承

諾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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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7 00:42:5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ph3535 於 2013-7-6 20:08 發表

憲法保障好大的帽子 多數人就不是公民 他們少數就是人民 很誇大的說法
藍色是你要分的 劉縣長跟吳敦義說什麼是他們的事
我不是他們的後援軍 而你是綠色後援軍
講得很好聽住居有自由 那以後請通通不能徵收拆房子 ...


難道憲法沒有保障人民住的自由嗎??
苗栗是藍色長期執政的縣市,這關民進黨何事?? 我倒是希望民進黨別管那麼大,反正他們的票也不會投給他們!
再來,我是綠營後援軍沒有錯呀,然後呢??? 我是希望他們拆!
可是想想,如果要是強拆了合法的住宅,那改天我家也會面臨說拆就拆的窘境?
我打給比方,當年TVBS因為中資的問題,是不是面臨被關掉的危機?
在法律是站的住腳的,可是阿扁沒有作。2100還不是整天在罵阿扁。阿扁有使用公權力嗎?強制關掉TVBS嗎?
還有蘇貞昌當院長的時候,也是樂生的問題
他也沒有強拆樂生! 再來你說賴清德要拆,結果有拆嗎??如果有拆的話,人民是合法住宅
他要強拆,我告訴你,「我也會聲援」,只是我是沒有聽過啦! 你保留這段話!! 如果我沒有聲援你在來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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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7 00:49:2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uyun 於 2013-7-6 23:32 發表




M 兄 ,吳敦義白紙黑字已經很清楚了,事後做不到了,以做人做事的道理

來說,小弟個人會親自到四家農戶登門道歉。因為失信的是我個人,就算當

眾罵我,我個人也會摸摸鼻子。( 但是不能用三字經問候我 ...


你的話倒是蠻中肯的! 做錯了,就跟馬先生和蘇先生上次偷渡會計法一樣
公開道歉,然後想辦法取得大家的共識,而不是像吳哥一樣,「我40年來
都說到做到」,那現在真的要拆了,說的這段話,是說的給鬼聽的嗎???
難怪他的外號那麼響亮! 世界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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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7 09:11:2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uyun 於 2013-7-6 23:32 發表




M 兄 ,吳敦義白紙黑字已經很清楚了,事後做不到了,以做人做事的道理

來說,小弟個人會親自到四家農戶登門道歉。因為失信的是我個人,就算當

眾罵我,我個人也會摸摸鼻子。( 但是不能用三字經問候我 ...


那是吳敦義自己去做這種愚蠢的承諾
這種承諾擺明了就是不可能辦到
當初搬了個石頭吊在空中還設個定時器
等時間到就自動掉下來砸自己的腳
買賣房產算是很明顯的一翻兩瞪眼
徵收土地要"原屋保留"根本就是不可能

我是一開始就會照我說的作法去做
先展開協商後協商多次未果之後的作法就是封路
我才不可能會去用吳敦義那種低級的"緩兵之計"
就好像之前有報導說中國有釘子戶就在馬路正中央
作法一樣阿!只不過是改成"過馬路記得看清楚"
很無情!但這是把我當白癡耍之後應付的超低利率代價

而且對全世界的政治人物來說"白紙黑字"只不過是摸摸頭的作法之ㄧ而已
要跟政客協議任何事項都必須要快狠準!我提供個真人真事(民鬥贏官)的故事
某立委:我的地跟你的地合併興建好嗎?利潤我們五五分!不喜歡的話,價錢你開土地我買
某人:合併興建可以!利潤我八你二!因為你的地沒有路可走!價錢你開好了!價高我賣價低我買現金交付
某立委:不再多考慮一下我的提議嗎?我的地還比你的大!不然這樣等於是要把土地放著爛而已
某人:地比我大又怎樣?你根本沒路可走!放在那邊爛?我無所謂阿!反正先爛的肯定是你
以上!後來某人就把路給封了!完全不給該立委進出!立委那塊地的雜草已經快要比姚明高了
如果擁有某人的優勢!哪怕只有幾坪土地一樣有機會吃下數十甚至數百坪的土地
我這個案例和大埔的這個案例都只是再次證明"聰明人不當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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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7 09:29:1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eanu 於 2013-7-7 00:42 發表


難道憲法沒有保障人民住的自由嗎??
苗栗是藍色長期執政的縣市,這關民進黨何事?? 我倒是希望民進黨別管那麼大,反正他們的票也不會投給他們!
再來,我是綠營後援軍沒有錯呀,然後呢??? 我是希望他們拆!
可是 ...

你的解釋我還聽得下去
不是要凹很忠懇 你認為走法律程序我贊同
我只是不認同向自由這媒體只是極為偏頗報導
那其他多數的意見也應該報導出來 這個媒體沒有
只是在那邊搧風點火製造糾紛
引用他們那誇大不實的報導 會讓真相更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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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7 09:31:0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eanu 於 2013-7-7 00:49 發表


你的話倒是蠻中肯的! 做錯了,就跟馬先生和蘇先生上次偷渡會計法一樣
公開道歉,然後想辦法取得大家的共識,而不是像吳哥一樣,「我40年來
都說到做到」,那現在真的要拆了,說的這段話,是說的給鬼聽的嗎???
...



當初吳敦義和人簽字的時候,內政部長也在場,按照一般的行政流程,事前

一定要經過內政部營建署,以及縣府都發局會勘過,事後再來反悔推翻自己

的決策,這等於是政府在打自己的耳光 !!

如果說營建署和都發局都沒有會勘過,那更是離譜了,更顯得這個政府決策

的無知與草率了。


我個人是有一個疑問,當初簽訂條約時,劉政鴻和那位鎮民代表都不知情嗎

?? 如果當初已經知情卻默不做聲,表示他們當初也沒有反對這個條約啊 !!

等總統大選之後再來推翻當初的協議,這如果是發生在一般的生意往來,早

就被商場上的同業吐口水了。

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最好的方法是,就請劉政鴻和那位代表,到城隍爺面

前發誓,他們兩人自始至終都是不知道有這個白紙黑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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