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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太極雙星案 首度提訊�檢方認定賴收錢又提案 構成貪污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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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12 12:50:4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太極雙星案 首度提訊�檢方認定賴收錢又提案 構成貪污要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12/today-p3.htm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檢調偵辦太極雙星弊案,昨首度提訊在押的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她仍否認收賄,堅稱一百萬元是政治獻金,檢方提示白手套彭建銘咬出她把原本談好的千萬元賄款,拉高價碼到一千五百萬元,還稱要綁五位藍營議員,賴素如反駁說「都是彭亂講的」,推稱彭以此手段向程宏道詐財;但檢方認定賴素如曾分「一、三、六」比例收前金及後謝,加上涉案藍營議員仍藏身幕後未現蹤,訊問兩小時後還押。

賴素如羈押以來,一直在看守所寫狀紙、看法條,出庭時則與律師團當庭和檢方激辯舌戰,認為案情單純,所收款項已還,無所謂要綁其他議員,還稱當時收下一百萬元時,以為是彭建銘給的捐款,她會在議會提案「由私地主優先取得開發權」,也是單純以為是民眾陳情案而協助,得知太極雙星取得優先議約權後,才將款項退還給彭,主觀上無犯意。

賴稱無犯意 今遞狀要求撤押

賴素如指稱,全案是彭建銘和太極雙星顧問賈二慶在中間胡搞,律師團也主張讓賴素如立即交保,不過檢方認為賴素如背後另有共犯,加上前天提訊的程宏道稱,賴素如把索賄價碼提高,就是要綁其他議員,而且賴素如聲稱所拿的是政治獻金,卻未如實申報,認為賴素如未吐實,說詞避重就輕,仍有羈押必要;律師團則表明今天會向法院遞狀要求撤押。

此外,辦案人員日前查扣賴素如名下兩本存摺,為追查是否有其他議員或共犯收賄,檢調逐筆對戶頭內的數百萬元資金流向比對,賴素如回稱,款項來源都是議員薪資及幫人打官司的訴訟費,其中包括林益世給的近十萬元委任費、助理彭靖雅代為轉存彭給的一百萬元,至於支出部分是付給議會助理和事務所同仁薪資;檢方擇日將再傳喚相關證人,確認賴素如說法是否屬實。

檢方認為,賴素如收錢又提案,足以認定賴以議員公務員身分與行賄者形成「行求」、「期約」、「交付」等貪污犯罪構成要件,加上空殼的太極雙星團隊得標過程,另有評審索賄、官員洩密、其他議員收錢護航等不法,辦案人員將再發動第二波搜索約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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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素如你再掙扎也沒有用,對價關係都出來了否認有用嗎?認罪轉污點證人反而可以少關幾年.
發表於 2013-4-21 12:58:09 | 顯示全部樓層
不行阿
如果真相賴是國民黨用黨產搞錢的代表
那全國民黨都得關進去 至少 黨主席得進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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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3-4-21 16:10:2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hangfeilin 於 2013-4-21 12:58 發表
不行阿
如果真相賴是國民黨用黨產搞錢的代表
那全國民黨都得關進去 至少 黨主席得進去阿

賴才不是重要角色,重要角色一定在馬核心跟北市府的決策高層,國民黨在太極雙星能拿到大的利益是太極雙星返回給國民黨的土地位置,精華地帶跟邊邊角角可是會差很多的,這一差又是上百億的利潤這部分也應該早就講好了,不然臺北市政府會變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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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1 23:01:0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3# 78075 的帖子

京站原本是校地
結果被市府及國民黨搞一搞變商場
國黨還有10%股份阿~
很明顯 太極雙星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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