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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珍不用關>總統應該管@@?活動結束感謝各位餐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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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2 18:02:5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新聞時事討論加金活動
活動日期:即日起至3/1



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因為犯罪被求處17年有期徒刑
結果事到臨頭監所拒收
引發部分民眾不滿
要求總統"想辦法"處理
為此馬英九表示:
總統不應干預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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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不干預扁珍案 總統府發起臉書民調
新頭殼 更新日期:"2011/02/20 16:08" NewTalk 新頭殼

新頭殼newtalk 2011.02.20 王常和/綜合報導

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因龍潭購地案、前101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被判刑定讞,應執行刑期17年半,但台中監獄評估其體況後拒絕收監,引來藍綠支持者兩樣情。總統馬英九今(20)日於臉書(Facebook)強調,他對於前總統陳水扁的濫權貪污同感憤怒,但堅持不干預司法。總統府還發起網路民調,調查人民的看法。

馬英九表示,在他的臉書上,很多網友關心這個問題。陳水扁夫婦涉嫌貪污,一部分案件在審理,一部分已定讞。陳前總統濫權貪污,他和大家一樣憤怒;正因為憤怒,他更要依法行政,不可濫權。我國憲法採權力分立,總統不能干涉司法,這是最重要的憲政原則。

馬英九說,過去,陳水扁在審理中被判無罪時,就有人罵他無能;而當法院判決陳水扁有罪,又有人罵他干涉司法。不管怎麼被罵,他不能干涉司法個案就是不能干涉,這不僅是他堅持的從政理念,也是他對民主憲政的莊嚴承諾。

馬英九認為,吳淑珍被培德監獄拒收,是因為權責機關依據法律並根據醫療專業認為不適宜收監。他如果伸手干預,才是違背身為總統當有的分際。最後,他雖不能干涉司法個案,但通案性的司法改革,他一定會推動,讓司法更公正、效率更提升、更能符合民眾的期待。此外,他會繼續堅持從正己做起,嚴格整飭政風,如果有政府官員涉及貪腐,依法嚴懲、絕不寬貸。

此外,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在臉書上發起民調,「對於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拒收吳淑珍,而馬英九堅持不干涉司法個案,尊重權責機關依法律與專業所為的判斷,調查網友的看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20/135/2mqp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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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分幾個層面講
在培德的立場
阿珍的進駐可以說是避之唯恐不及
這種等級的奧客一進門
不管照顧得如何都要挨批
給特權怕藍營罵
不給方便綠營肯定不會給好臉色
因此裁定拒收是可想而知的下下策
反正死活都要挨
長痛不如短痛反而是種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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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身為藍營的支持者而言
甚至擴展到痛恨扁珍貪汙的人而言
這是一個非常幹譙的鳥事件
犯了罪只要身體有疾就能豁免牢獄
而且阿珍的殘疾還是有時間性的
沒事的時候可以逛sogo上館子
一遇到開庭就會準時發作XD
台灣的司法單位眼見罪犯走規制漏洞而無能為力
而從今以後
是否所有殘疾罪犯都可以比照辦理??
是將來遲早會面臨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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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執政的馬總統而言
這件事處理的算是相當恰當
從扁案爆發至今
言論譴責犯罪但是不針對個案予以評論
這完全是個民主國家元首應有的作風
這點是一個理智的藍營支持者應該要認同的
發表於 2011-2-22 18:24:21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會留言並不是因為有獎勵金可以拿 只是因為我對於司法單位真的是很不爽
在這裡我不會徹幹餃的駡三字經 只會暗駡那一家人的一些傷害台灣百姓的行為
不用關不代表台灣人民就原諒你了 而司法單位這樣的做法
個人認為司法單位不應該用逃避的方式怕關起來會出事情
監獄的醫療我不相信有這麼的差 我更相信身體差的還有很多
如果這些身體差的也比照辦理的話 那是不是應該都會放出來比較公平
這家人一再的傷害百姓的心 而那些支持者我也不知道他們是在挺他家什麼
只希望把錢追回來 還給百姓一個公道 做壞事不用關 真的是社會的不公正
所以我對不用去關這件事是超不爽的 希望天上的神明好好的重新整理世上的因果報應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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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2 19:33:30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才真的是 " 司法不公 "
從 " 高雄 " 到 " 台中 " 一日遊後,在回家的路上,吳淑珍笑了
一個利用職務之便,濫權貪污被判刑定讞,卻可以回家不用坐牢
這不是 " 司法不公 " 嗎?
從此以後, " 它 ' 可以光明正大的 " 內線交易 " 炒股, " 封樓 " 買衣服,喬土地買賣收佣金,租用保險櫃不用給錢........
" 股照炒 " , " 珠寶照買 " , " 佣金照拿 "
盡量的貪,用力的拿,   因為 " 不用坐牢 "
對我們這些 " 奉公守法 " 的百姓們 " 情何以堪 "
犯法就要接受制裁,尤其是 " 它 "們一家,更不應該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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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2 19:44:49 | 顯示全部樓層
犯法可以不用關!
那是不是以後只要發現有不治之症就可以為非作歹呢?
我想這多少跟政治有關聯
今天要是換成一般民眾會有這樣待遇嗎?
我相信不會
要是怕被關請不要作壞事
既然都作了
那請好好接受法律制裁
這樣一再掩飾
請問是在演哪段戲碼?
總之
個人對這件事基本上相當不認同
並不是我是站在哪陣營
實際上我也沒有特別站在哪邊
但要是犯法可以跟無罪沒有差別
那我以後可能都要往藍營站了...

以上為個人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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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2 19:52:13 | 顯示全部樓層
不管是誰,只要有犯罪確立的都應該要一視同仁吧!
雖然吳女士有病在身,但也不應該被判刑了還跟沒事一樣,這樣怎麼能夠讓大眾受到尊敬!
難道有錢或勢的人就沒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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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月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1-2-22 19:53:3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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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2 20:25:38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是民國,不是帝制
總統恪遵法律才是民主國家的基石
如果認為吳淑珍被拒收應該怪馬總統的人.請問
一下是否也代表你們承認總統可以干涉司法了, 這不是很奇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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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2 21:03:23 | 顯示全部樓層
吳淑珍該不該關 個人尊重醫療專業

馬總統宣示不干預司法 個人也非常認同

但.......

去年法務部長下台 新任部長槍決四名死刑犯 至今四十名死刑犯依舊"樂活"

對我而言 那四位死刑犯並非司法槍決 而是政治槍決 因為政治氛圍而被槍決

如果政治真的沒有干預司法 我真的找不到可以相信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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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2 21:37:37 | 顯示全部樓層
因為這件事 而去怪馬總統的人 我想提醒你們 你們所在的地方是台灣 是亞洲第一個民主國家 並非共產世界

以此為前提 如果今天總統愛關誰就關誰 那不是大開民主倒車?又回到了老蔣總統時代?還想再來一次白色恐怖嗎?

前幾天看了聯合報社論 大意是說 這件事 唯一沒有錯的就是馬總統 因為他沒有干預司法 我很認同 ~~

相信也有大多數民眾是跟我一樣的想法 事情要就事論事 而不是情緒化處理 如果要這樣 那現在掌權的是國民黨

要抓要關的 我想也不只吳淑珍一個了是吧?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雖然此先例一開 有可能會影響到日後的淇他貪汙判決

但事情總是一體兩面 難道馬總統這次干預司法 不會給以後的總統開了先例嗎?愛關誰就關誰 可行嗎?

換成你我是總統 是該為顧全大局著想 還是只為一小部人的意見著想?相信答案已經浮現 何謂有智慧的領導人 還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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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2 21:46:39 | 顯示全部樓層
真為那些全身都是病的犯人感到不值
就因為吳淑珍是扁家人而怕她死掉?
別的犯人誰有這種權力,還要為她檢查可不可以關?
那一些死在監獄的不知有多少人?
又有誰為他們申援的,我想沒有人吧!
一個國家元首家庭集體貪汙的,我看只有陳水扁一家子
甚至周遭親朋好友一起貪,貪到無腦綠民挺到底
使得監獄醫生不敢關!說到底,吳淑珍死在監獄沒有一個醫師敢擔責任!
而且沒人知道那些無腦猴綠民會做出何種抗爭手段
嫖妓中又會集結多少的無知綠民?
現實社會又有多少人願意社會再一次的造成動盪?
雖然我舉一百隻手贊成吳淑珍被關,甚至死在監獄我都會大肆慶祝!
可是台灣不要再一次落入民進黨的圈套,操弄民粹,撕裂社會!
希望吳淑珍死在家中,這樣綠民就沒有藉口作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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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2 21:53:39 | 顯示全部樓層
若在法理、醫學專業上是這種結果的話
雖然令人扼腕
但中華民國的總統沒有立場、權力去干涉司法

不過這次的案件也凸顯出這種情況會造成的漏洞
當務之急也許是補強法律漏洞
避免以後重癥病患都能拿來當白手套
行成家有一倒如有一寶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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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2 22:35:11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想!總統是不可以去"關心"一下!因為這樣就算是一種干預司法的行為,縱使心裏很不甘願,也不願看到這樣的結局,但是,還是需要依照體制跟法規來辦事;以免日後有人會有樣學樣.

   雖然沒有辦法將吳女士關進監獄,但是還是需要密切去觀察注意她的行為是否合乎規定;如果,這樣還不知悔改,那還是把她請進真正的"監獄"去住一住,哪怕是還要多花幾個人力去照顧她,也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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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2 23:01:22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覺得吳淑珍既然是經過醫療團隊評估後決定不關的話,
光靠情感因素就義憤填膺的要求馬總統干預司法是非常不理智的行為。
當然很多人會覺得不高興,
但就我個人來說,倒是覺得這樣也沒有什麼不好。
關或不關吳淑珍,扁家吐出來的錢已經不會再多了,
如果照扁家所言吳淑珍那麼多病,
她進入培德後,還要花納稅人的錢去照顧她。
如果三不五時來個感冒或要死要活的,
以扁家那麼愛興風作浪的個性絕對會大肆炒作,
炒作的結果又是深綠收割果實,藍軍氣個半死卻又無可奈何。
反而現在發回家中坐,如果身體有什麼狀況她家自己負責,
又不用花納稅人的錢,
而且她也只能靜靜的在家中坐,
到處趴趴走只會引來大眾不好的觀感.....
所以總的來說,個人覺得她不入監比入監來的更有效,
畢竟大家的眼睛都在看著,
心牢比有形的監牢要來的痛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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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2 23:38:08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我真的覺得這個問題的角度並不適用單一面向來看
以司法平等的角度:
該關而且如果關到死也沒關係,因為這符合社會正義
以政治精算的角度:
關她可以鞏固鐵票,但關照顧不當,是會引起另一波政治上的反撲,需要好好的度量
以道德來看:
之前有一位把女嬰丟到滾水裡致死的父親,法官判他無期而非死刑,原因在於:讓他後悔一輩子
以現實的專業來看:
培得醫院10位以上醫生會診,所陳述的專業讓他不該關

以上論點各位大大都有提到且理由非常的正確,小弟我也發表一些愚見吧
我先說, 我認為該關,但必須尊重判斷不必關
引以上4點來分析我的看法
以社會正義來說,真的要關,這也是我支持該關的理由,不然的話真的貪汙就把責任給推給無行為能力的親屬規避責任這是非常的不符合公平正義,那我不管藍綠精算
身為國家元首我認為真的不應該把手伸入個案,對的"方向"就該堅持到底,以政治上來說,馬總統是想樹立他的典範,這件事見仁見智,但我基本上是贊同的,帶領國家行政的方向,有時真的比個案重要
不得不說吳女士應該不會再活太久(抱歉口業了),如果以他這樣的情況,加上社會上對她的不齒氛圍,我想信她正在坐牢了,拉另一個角度來看,坐牢有可能是逃避這種社會譴責的最好方式喔,當入監後大家不會多談論你,而最終也會習慣那樣的生活(可以看看刺激1995,裡面有談到體制化),我覺得監獄內的日子可能都比她現在自由,當然電子腳鐐等都是可行範圍,必須讓其感受到它確實是個罪犯
有人逃兵是靠吃胖打針或其他偏方,後來成功了,你不服氣我不服氣,但這就是制度跟程序,至少吳女士是真的走完"檢查的程序",我們可以說法不完備,可以說程序不正義,所以我們可以修法,可以程序救濟,而這樣制度與法律上的不完備的問題點也常是因為一些大家關心的議題而把長久以來的存在給點出來
想強調這次的會診判斷是依照"國家制度"去走的
如果要她關,我們目前就只能修改某些東西,並強烈責成政府對此一視同仁,務必做到公平公正且公開
知道妳我都認為此法並不實際...也知道或許有很多人並未放在同一標準下...但這也是民主國家成長中所必須承擔的過程
我之前上到法學緒論,老師說古代以來的觀念殺父之仇不共戴天,但現今的社會是不允許對方殺你老爸你就把他殺了,一切都是按照遊戲規則,要依照最低標準...法律去走(道德是高標準)
我覺得這次事件我會把其放在此制度此辦法是否符合社會期待而是否需要做改變,如果按照程序走過後不關依舊是正確的,那我也希望法律對其他人公平,那如果不關是不正確的,要做某些程度上的修改
至少我必須說一件事:台灣人因為這個事件得到某些程度的成長,這對我們國家來說是好的
不滿,我們就有權要求改變
以上愚見

[ 本帖最後由 Final0523 於 2011-2-23 06: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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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2 23:55:28 | 顯示全部樓層
雖然本人對政治沒啥興趣 甚至選舉時也沒去投過票
不過對於扁家諸如此類的新聞都蠻有興趣
因為感覺從事情發生到現在 好像在看八點檔一樣
而吳女士到底關不關 有病在身到底值不值得同情
我的看法是 根本就不值得同情
國家立法有法律約束 就是為了保障守護守法的人民
如今今天吳女是犯了罪 卻因生病為由不用去執行那公平的最後防線
那今天有人也同樣犯法了 但也生染重病 是不是也不用被關呢
今天會發生這些事 吳女士或其他人難道沒有想過這是會發生的嗎
這些人在拿人民的血汗錢在揮霍的時候 心裡是怎麼想
而三餐不繼的人為了有下一餐在打拼的人 心裡又是怎麼想
當初如果不貪 今天也不用落得此下場
在說如果是因為吳女士健康的考量 而不用去關
那誰不會死 誰不會生病 只是早死晚死 大病小病而以
今天她如果不是前總統夫人的話 我想她都不知在裡面關多久了
反正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法律該執行的還是要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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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壁虎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1-2-23 00:07:1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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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3 00:34:45 | 顯示全部樓層
就我個人的角度
我打從內心希望這家人直接被關到月球上
以免三天兩頭還會在新聞上聽到他們的消息

馬總統的作法當然值得稱許
也樹立了很好的典範
但各位真的能相信現在的司法嗎
司法也染色了不是嗎?

收了一堆 Sogo 禮券無罪?
高捷弊案也無罪?
台開案也無罪?
我都快要不知道社會的公理正義在哪裡了

不干預是對的
但改革的路也是對的
只要是對的路
一定都要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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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3 00:37:54 | 顯示全部樓層
如果按照制度的話那就沒甚麼好說的
如果今天我們國家可以因為總統的喜惡隨意關人
那麼那天白色恐怖再現也不遠矣
今天馬英九做了一個典範
他跟人民一樣肚爛   但是卻不能進去干預

我們該做的是司法改革   而不是專注在個案上
當然  也希望他能夠確實關在家
來個電子腳鐐限制她的行動更好

希望不要到時候又形同虛設
說要關在家又去百貨公司趴趴走貴婦血拚
那才是台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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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3 01:21:28 | 顯示全部樓層
不管怎麼說
君子犯法人人平等
但是大家也要靜下心來看待這件事情

以下是我個人的看法

第一
真的把阿珍關進大牢
如果死在獄中怎麼辦?
綠營一定會大作文章
反而更會引起藍綠對立更嚴重

第二
就算真的關進培德
三不五時就給你每天假裝昏倒也會造成社會成本的浪費與獄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第三
我是覺得限制住居
把通訊系統通通禁用,也必須移除
在住居裝設監視系統24小時監控
住居不得有外人來訪,必須派人在現場監控

第四
執行刑期17年半,但必須追查不法所得款項
而不是執行刑期17年半就停止調查不法所得款項

第五
陳家,趙家等等
必須馬上執行刑法
而不是一延再延
讓百姓看了一肚子火

況且,這也是會影響2012選情


以上是我個人看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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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3 01:34:41 | 顯示全部樓層
今天如果它不是吳淑珍不會有這麼多醫生聯合會診讓他不關
也不會有這麼多討論, 回歸基本面吧 , 自己做的事 就要自己負責
做錯就是要罰,而且事情過了這麼久 他們有道歉過嗎 有承認他們貪汙嗎
既使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他們還是在操弄族群, 有點政治人的風骨吧 死在監獄 也要去受罰 至少得回一點名聲, 有多少監獄的受刑人也有重病 那是不是要全部放出來呢?
以下 是我去找到因重病 死在監獄的案例..... 那有多少人幫這些無名氏會診呢 ?

九十六年七月底接任綠島監獄典獄長的蔡協利說,在他任內有三名受刑人因重病延誤送醫死亡,其中,感受最深是名受刑人起初診斷是胃炎,病情惡化緊急送醫,在飛機上就死亡,經解剖才發現是心肌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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