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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秦始皇嬴政的治國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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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8-30 08:56: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始皇帝治國之道:
  一、嚴刑峻法。秦國的傳統,在戰國前後的一百多年以來,從秦孝公採用商鞅的建制,建立用「法」治國開始,一直到秦始皇時代,並無變更。這個時期的歐洲,也正是羅馬帝國和「羅馬法」建立的階段。一個國家社會,只講究法治的結果,也可以使國富兵強,處處有規律、有準則。但是整個社會人民,就變成縛手縛足,處處寸步難行,動輒得咎,隨時可能觸犯刑章,變成罪人。而且偏重用「法」治國,法埋的邏輯愈嚴密,執行的弊端愈多。因為社會隨時在變,人事也隨時隨地在變,法律規定也會隨時隨地增加。因此立法執行的政府,變成無情的機制網。領導國家的帝王們,位在法律之上,自有特殊的裁決權,即使不是暴君,也不得不變成暴君了。任何一個大小的領導者,必定是眾望所歸、眾怨所集的焦點。例如號稱現代民主法制的美國,也正走入法律繁多的弊病,「律師」變成美國人民咒罵禍害的代名詞了。所以老子說:「法令滋彰,盜賊多有。」他希望的「無為」之治,是無法規的自治。所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是無條例的自律。孟子也說:「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專講法治,最後使立法執法的人,自己也走不通了。歷史上說秦始皇以「嚴刑峻法」治國,所以速其滅亡。其實,秦始皇懂得什麼法不法的,他只是奉行秦國祖宗以來的法治,加上他個人的遷怒於人的暴行而已。
  就「焚書」來說,秦始皇是把周青臣的恭維,和淳於越的爭議,命令大臣們會議。結果承相李斯特別提出「史官非秦紀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都燒了。李斯當時是權傾一時的首相,又是儒者荀子(卿)的學生,所以秦始皇採取他的意見,就下命令寫了一個「可」字。你說他是獨斷獨行嗎?如果現在依法平反,該判「焚書」之罪的是李斯和楚霸王項羽。而且當時所燒的書,是指私家藏書。但博士官有的藏書,集中在咸陽宮中,後來被項羽放一把火,連同阿房宮也一起燒了。但蘇東坡卻認為「焚書」的罪過,應該由荀子來負責,因為李斯是荀子的學生。
  至於「坑儒」呢?在秦始皇統一中國稱皇帝的時候,不但設有「博士」官職,錄用來自諸侯各國的儒生們,其他在咸陽做官或吃閒飯的「賓客」還有不少人。「坑儒」的事件,發生在他死前兩年,那時阿房宮也早修成了,他天天沉湎在酒色之中,自我逃避,自我麻醉,就是朝廷中的大臣們,要找他請示也很困難,不知他在哪裡。他既怕死,又想尋找長生不老的藥吃。那當然是百病叢生,精神很不正常的人了。照現在來說,糖尿病、高血壓、前列腺肥大等,甚至還有莫名其妙的多疑和恐懼症。所以他在宮中,看見從外面經過的丞相車隊衛兵很威風,心裡很不高興。過幾天,丞相的車隊衛士減少了。他就懷疑當天跟隨身邊的人,洩漏他的狀況,統統都拿來殺了。
  偏偏在這個時候,有儒士侯生、盧生兩個人,互相談論。背後譏笑他,並且不想為秦國做事,就偷偷逃走了。秦始皇知道了,勃然大怒說:「諸生或為妖言以亂黔首(老百姓),使御使按之(按就是查辦)。」歷史真實的記載,便是如此。為這件事,他大發脾氣,叫執法的「御史」,依法查辦,也並沒有說立刻要殺人。但「諸生轉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個餘人」。可是,一班在咸陽的儒生們,為了表示自己清白,自寫坦白書、悔過書,有的還密告他人。一個牽連一個,又互相告密,因此構成犯法的,共有四百六十人,所以弄得他更暴怒了,下令把他們統統活埋了。千古以來的書生們,都是「眼高於頂,命薄如紙」,平常喜歡高談闊論,批評說理,滔滔不絕。一旦有事,大都便推過別人,自卸罪責。這也是世情之常,令人不勝悲歎的事!
  由於這作事,雖然他沒有下令要活埋天下的讀節人,但確實使人很震驚,引起知識分子和一般人們的反叛情緒。因此,他的大兒子扶蘇也看不下去,便來對他說:「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以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誰知秦始皂聽了,反而更加大怒,立刻下令外放扶蘇,派他到上郡(延安)蒙恬所管的軍區當監軍(政治部主任)去了。就這樣種下禍根,他死後,太監趙高假造他的遺命,要扶蘇、蒙恬自殺,提早促成亡秦的後果。這就是秦始皇后期精神變態到了最嚴重的時候,造成所謂暴君暴行的由來。
  二、設置郡縣。自三代以下,以及周朝分封諸侯建國的制度,都是從宗法氏族的傳統而來,長達千年以上。所謂中國上古的分封諸侯,並不同於西方文化的部落封建,這是大有差別,不可混為一談的。而且在周、秦時期,所謂「國」字,就是地方政治單位的名稱,也並下完全同於後世「國家」的概念。歷來都說周朝初期分封諸侯,號稱八百之多,究竟諸侯有國的數字有多少,現在很難考證核實。但在周朝所封的諸侯,並非完全是「姬」姓的家族,不像秦、漢以後的帝王們,非同姓不封王的作風。因為「姬周」建國文化的精神,正如孔子《春秋大義》所標榜的,是以「興滅國、繼絕世」為宗旨。所以當時封建的諸侯,有的是找出堯、舜以前的故國,對於人民有建功立德的後代來封侯建國的,例如炎帝的後代等。甚至把革命以後的殷朝後代,也照樣分封為諸侯,決不是後世那一套趕盡殺絕的做法。這就是上古宗法社會。重視「孝」道的觀念而來。我要「孝」順我的祖宗,你也要「孝」順你的祖宗。我要尊重我的族姓,你也要尊重你的族姓。上古人口不多,人民生活的經濟來源,都靠農業生產。儘管分封諸侯各國,但農業生產的土地,仍屬中央王朝所公有,只是規劃為「井田」制度,達到共有共亨的目的。諸侯各國,相安無事,同奉中央王朝的周室為共主。
  社會的發展,促使歷史的演變,到了春秋時期,中央王朝共主的周室威望漸衰,諸侯恃強凌弱,互相吞併。尤其是傳統文化精神衰落,所謂「春秋兩百四十二年之間,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臣弒其君,子弒其父,屢見不鮮。戰伐侵攻,不可勝數。」如果是為上代復仇復國而戰的,還勉強可說是正義之戰,只有二樁,其他都是仗勢欺人的侵略戰爭而已。因此,到了戰國時期,包括秦國就只有七國在互爭雄長了。
  秦國是周室王朝中期所封為西北高原上的諸侯,歷史文化的根基不深厚,又是新興的諸侯之邦,為了爭做雄長的霸主,就須引進外邦有文化的人才來治國建國。並且眼見自秦嶺以東的各國諸侯,沉湎在老套守舊的辦法,社會散漫,政治也不見得高明,因此,自秦孝公開始,就採用「法治」的主張,放棄「禮治」、「德治」的傳統,專重功利為主的做法。
  恰巧在秦始皇十三歲即位那一年,韓國想用辦法把秦國搞成民窮財盡,使他再也無力向東用兵。便派了一個搞水利工程,名叫「鄭國」的人,到秦國去做間諜,設法說動秦國發展水利,打開涇河引進灌溉。工程到了一半,被秦國發現是韓國的陰謀,要殺了鄭國。他便說:「你們現在要殺了我,沒有關係,其實,我已經做到報國有功,因為你們為了做水利工程,沒有出兵打韓國,等於我使韓國遲亡了幾年。不過,你們要知道,這個水利工程做好了,便是你們秦國子孫萬世的利益啊!」因此,秦王沒有殺他。工程完成,使秦國增加四萬多頃的農業生產土地,改善環境,經濟增長,國家社會更加富有。但也可說使秦始皇開始對建築工程有了認識和興趣,所以後來要建造咸陽宮殿,建築史無前例的「阿房宮」了。
  至於秦始皇滅六國之後,改天下為郡縣的建制,推翻千年以來的傳統,為後世中國留下大統一的大業、並非秦始皇有特別過人之處,那是因為他自小跟隨呂不韋長大,耳濡目染,懂得大商賈的經營方法。等於現代人明白商業管理,中央是個母公司,是有絕對表決權的控股公司。天下各路的郡縣,是子公司(分公司),只聽總(母)公司的決策來執行業務。秦始皇懂得呂不韋的經營手法,所以決定改「封建」為郡縣。例如明代的朱元璋,因為當過和尚,所以建立明朝的官職,有的是完全照寺院裡僧職稱呼和做法,如「都察」、「都監」,乃至封僧官為「總統」、「統領」等,都是禪門叢林制度設立的名稱。
  但話說回來,秦始皇改建當時中國的天下為三十六郡,郡置守。丞相李斯的建議,也是很有力的道理。李斯認為,「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周封子弟,子孫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天子弗能禁」等理由。秦始皇才說:「天下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說是靠祖宗的保佑)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因此,決定改制,但是,須要再交「廷尉」(中央執政的大臣們)會議通過,才付執行。
  由此來看歷史的經驗,要求政治和社會習慣的轉變,是很不容易的事。可是,所有的暴君,卻成為改變歷史的革命者,只不過坐享改革成果的,並非他本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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