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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選前之夜被封死 柯P喊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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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0-27 08:06:4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中時電子報2018年10月27日 上午5:50
又是法規有問題?年底九合一選戰不到30天,各台北市長候選人陣營都搶到1123選前之夜路權,唯獨爭取連任的市長柯文哲沒搶到。他26日受訪時無奈說,沒辦法,預定的場地都被搶光了,還在想要去哪辦;但他也說,有人一次申請4個地方,不可能都用,要是有人申請10個,就可以把對手都「封死」,這就是問題。

這次沒辦法 事後再去修

事實上,柯文哲這次競選過程多次受阻,包括先前競選團隊租用co-working space小樹屋當作競選辦公室,卻被發現違反《台北市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自治條例》,事後柯多次表示,法令不合時宜,土管規範要大修,目前北市府也預計明年著手修正以及後來,柯團隊辦理「行動競選總部園遊會」再度挨罰,柯雖乖乖認賠,但他也說「法律有很多地方要修」。

此次選前之夜沒有搶到路權,柯文哲也質疑,台北市可以作為競選的場地不多,若是一次就申請10個,到時候只用1個,但其餘9個(別人)不能用,這是好問題。

媒體追問,是否認為路權申請規定不妥,想修改?柯文仍說,修改也要想怎麼修改,他倒覺得法律先訂,大家依法行政,如果法律有什麼不是很理想的地方,事後再慢慢去修改;這樣是否又會被質疑,申請不到才想修法?柯說,但這也是事後再去修,這次也沒辦法。

藍議員質疑 柯失利才提

國民黨議員徐弘庭認為,柯文哲自己選過2014,任內也經歷2016總統與立委選舉,但當時都沒提,卻在自己陣營借場地失利才提?即便要檢討法規,也該是通案而非針對個案,況且借場地也不只是借給選舉陣營。
發表於 2018-10-27 21:52:18 | 顯示全部樓層
台灣狗官的經典 平時的時候不合理的事不修法 甚至是修惡法
一但自己當狗官做的爛事惡法危害到金權的時候
就會狗叫說~這是惡法~誰修的誰默許的~不就是你們這些狗官~真是呵呵
綠色台奸貪污不對~就修法成貪汙無罪
殺人放火吸毒都是好棒棒~呵呵~狗官嘴臉
PS.選前高喊土地政義~選後馬上圖利財團大降屯房稅~柯P白色巨塔貪汙的力量
5大屁案 勒索郭台銘 還要郭台銘去見他~呵呵~(三創現在啥都好好的~當初說的那些末須有的違法事像咧)

[ 本帖最後由 gdj1977 於 2018-10-27 21:5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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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0-27 22:29:41 | 顯示全部樓層
搶不到就要修法,這人有157的智商嗎?難道台北市沒有其他地方可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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