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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為何說賈寶玉是史湘雲的第二個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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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9-30 07:50:1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平兒的這只蝦須鐲丟在第四十九回,又在第五十二回找到了,這在書中的時間只隔了兩天,真是應了鳳姐的那句話「不出三天包管就有了」。這個偷鐲子的人是誰?是墜兒,寶玉怡紅院中的小丫鬟。在第五十二回中,平兒跟麝月之間有過一段奇怪的對話,很引人註意:
  只聽見麝月悄問道:「你怎麼就得的?」平兒道:「那日洗手時不見了,二奶奶就不許吵嚷,出了園子,即刻就傳給園裏各處的媽媽們,小心查訪。我們只疑惑邢姑娘的丫頭,本來又窮,只怕小孩子家沒見過,拿了起來。再不料定是你們這裏的。幸而二奶奶沒有在屋裏,你們這裏宋媽去了,拿著這支鐲子,(說)是小丫頭墜兒偷起來的,被他看見,來)回二奶奶的。我趕忙接了鐲子,想了一想:寶玉偏在你們身上留心用意、爭勝要強的,那一年有個良兒偷玉,剛冷了一二年,閒時還有人提起來,這會(子)又跑出一個偷金子的來了。而且更偷到街坊家去了。偏是他這樣,(偏是他)的人打嘴。所以忙叮嚀宋媽,千萬別告訴寶玉,只當沒有這件事,別和一個人提起。第二件,老太太、太太聽了也生氣。三則襲人(和)你們也不好看。所以我回二奶奶,只說:'我往大奶奶那裏去的,誰知鐲子脫了口,丟在草根底下,雪深了沒看見。今兒雪化盡了,黃澄澄的映著日頭,還在那裏呢,我就揀了起來。'二奶奶也就信了。所以我(來)告訴你們,你們以後防著他些,別使喚他到別處去。等襲人回來,你們商議著,變個法子打發了去就完了。」
  平兒和麝月這段對話,庚本批註:「妙極。紅玉既有歸結,墜兒豈可不表哉?可知奸賊二字是相連的,故情字原非下道。墜兒原不情,也不過一愚人耳。可傳奸,即可為盜。」這話主要針對小紅對賈蕓的思春一事。批註者認為小紅和墜兒原本同是奸邪之婢。小紅才高,可以被鳳姐所用,而墜兒庸愚,只好尋個由頭被逐出園子,還大觀園一份清白。這種分析並不是作者真意。
  平兒這句話:「寶玉偏在你們身上留心用意、爭強好勝的,那一年有個良兒偷玉,剛冷了一二年間,閒時還有人提起來,這會(子)又跑出一個偷金子的來了。」大家請注意,癥結點就在這裏:曹雪芹寫墜兒偷金,恐怕是為了暗寫良兒偷玉,更是為了金玉連寫。是要告訴大家:有玉更有金。而這金是誰?是湘雲!
  墜兒竊金的插曲猛然使人聯想到了第三十一回寶玉丟金麒麟那一段。作者最後也沒寫明,寶玉的那個金麒麟最終是歸誰了,湘雲撿到後有沒有還給寶玉呢?我們知道:那個金麒麟是寶玉特地留給湘雲的禮物。古時人家生了兒子,別人要送麒麟掛飾作為賀禮,湘雲是個女孩子,從小佩戴金麒麟,恐怕也是古代家庭特為「招弟」的緣故。但湘雲的父母早亡,湘雲還在繈褓時便成孤兒,她父母自然沒有再生兒子的可能性了,這個金麒麟真成了諷刺。麒麟大的為母,小的為公。寶玉的那個比湘雲的又大又有文采,自然是母的,這一點是正確的,但有人就此推斷湘雲是個趨於男性化的女人,筆者不敢茍同:之所以要把寶玉的這個說成母的,恐怕作者就是要通過寶玉的手親自把這個金麒麟送到湘雲手中,把這塊金送到湘雲手中,這既是寶玉親手所贈,同時也是道士的法器,這才叫天賜的姻緣。
  相信看過紅樓夢的人幾乎都會覺得「金玉良緣」說的是寶玉和寶釵,其實不然。寶釵雖然也有金,可那個金鎖的真實性有待考證,連林黛玉都對那塊金持懷疑態度,更別說賈母和王熙鳳這樣的人精了。賈母對薛氏母女是百分之百的禮貌,可就是看不出一點親切,一看就知道,沒把她們當成自己人,如果有意和人家結親家,是不會這樣客氣疏遠的。更何況,即使寶釵的金是真的,的確是和尚道士給的,也並不能肯定她就是寶玉的妻子。以薛家日漸敗落的狀況和薛寶釵的個人性格來看,哪一點都不合賈母的心意。也正因為如此,薛氏母女才更要久居賈府,進行公關策略,進一步做通賈母的思想工作。當然,這個狀況在第五十七回「慧紫鵑情辭試忙玉」一回中得以結束,紫鵑幾句黛玉回鄉的玩笑話引起了寶玉的癲狂,以此也讓賈母、王夫人乃至薛姨媽都意識到了寶玉跟黛玉之間感情的牢不可破,薛氏母女終於認命了,對金玉良緣開始不再抱以太大的希望,只是她們沒有想到黛玉會有早亡的一天。後文黛玉早卒,王夫人聘下寶釵做兒媳婦,在旁人眼中寶釵寶玉「金玉良緣」就要成為事實之際,誰料想又生變故,寶釵沒有等到過門便「金玉成空」。作者如此描寫,也是表達了一種人算不如天算的無可奈何。
  言歸正傳,再來說湘雲,文中雖然沒有說湘雲以前的金麒麟是如何得來的,但第二個金麒麟卻的確是和尚道士通過寶玉之手贈與她的,也就是說,寶玉親手把自己命中的那塊真金送給了湘雲,這意思難道還不明顯嗎?第二十九回,寶玉在道觀中得到金麒麟,還引得黛玉對寶釵鬧了一點小意見,事實上黛玉和寶釵也是寶玉婚姻中的關鍵人物。寶玉說要把這麒麟送給黛玉時,黛玉因為醋意大發而斷然拒絕,她與寶玉的金玉良緣無緣,而寶釵雖然關心寶玉的玉乃至別人身上的金,可也和這塊金無緣,自然也是金玉良緣中的無緣人。
  再回到第五十二回,這一回的主人公是湘雲,寶釵、黛玉、寶琴三人共戰湘雲,這樣的局面中,只有湘雲才稱得上是主角中的主角。這一回中丟失的金,理所當然就是湘雲。丟玉和丟金,是兩種暗示,暗示寶玉和湘雲都丟失過,或者說都有過短暫的婚史或者婚約,卻又終於能夠結合到一起,實屬不易。當然,看到這裏讀者也許會有異議:如此可愛的史湘雲,怎麼可能是「二婚」呢?賈寶玉一生贊嘆沒有出嫁的女孩子是無價之寶,怎麼最終卻娶了個「二婚」女子呢?
  當然,有過婚史這樣的描寫,放在紅樓其他女孩子身上,可能是件挺煞風景的事,若說黛玉、寶釵嫁過人,足以令讀者跌足哀嘆,但放到史湘雲身上,卻更能彰顯其名士風流。如同歷史上著名的才女蔡文姬,十六歲時嫁到河東世族衛家,不到一年,丈夫衛仲道便咯血而死。婆家人嫌她剋死了丈夫,才高氣傲的蔡文姬毅然回到娘家。二十三歲時遭遇戰亂,被擄到了胡地,成了匈奴左賢王的王妃。十二年後,曹操花重金將她贖回,配給了董祀為妻。蔡文姬一生坎坷,有過三次婚姻三個丈夫,但後人對她的評價依然相當之高,即便在當時社會,也並未受到過歧視,是世之罕見的才女!
  另外,在《 紅樓夢 》中,史湘雲的詩詞多有李清照的風格,那首詠絮的《 如夢令 》更似從李清照詠海棠的《 如夢令 》中脫胎一般。李清照一生二嫁,暗示了湘雲與她一樣,嫁給寶玉時也是二婚。而在第三十一回中,作者已經透露:湘雲有了對象,已經訂婚了。對於古代女子而言,就算是有了夫家的人了。但隨著故事的進展,湘雲最後有沒有嫁過去卻不敢肯定,也許跟寶玉寶釵一樣,也是一對假鳳虛凰。但不論怎麼說,從社會的層面來看,即便沒有正式過門,他日再嫁寶玉也算二婚了。寶玉湘雲在患難中,應該有過一段幸福的時光。但幸福只是短暫的,沒過多久,兩人又天人永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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