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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為何要到台南賣水果?」酒後一句話 他丟7年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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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9-10 11:13:2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中時電子報  2018/09/10 08:12
台南一名賣水果的詹姓男子,去年與2名友人相約喝酒,不滿蔣姓友人酒後調侃「為何要到台南學賣水果?」,雙方爆發激烈衝突,拉扯間詹男不慎跌倒,頭部撞擊地面昏倒,送醫10幾天後宣告不治,台南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蔣男7年2個月徒刑。

據判決書,2017年5月從事板模工的蔣姓男子與詹姓男子,相約到江姓友人家飲酒,蔣男酒過三巡後問詹男,「你台中那邊是沒有賣水果的可學嗎?怎麼跑到台南學」,詹男認為被嘲諷,心生不滿拉著蔣男的手要「釘孤枝」,一旁江姓男子制止2人,但詹男怒氣未消,執意找蔣男打架。

兩人從屋內打到屋外,詹男出拳打了蔣男胸口數下,蔣男伸手一推,詹重心不穩跌倒,頭部正面朝下撞擊地面,過了一會,蔣男拍詹男拍臉頰見他毫無反應,趕緊要江男叫救護車送進醫院,10日後詹男仍因顱內出血及腦損傷併發肺炎,傷重不治。

台南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蔣男7年2個月徒刑,江姓友人獲不起訴處分;另外民事部分,詹男母親及女兒向蔣男求償醫藥費及精神慰撫金,法院判蔣男得分別賠償187萬多元及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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