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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肖貪600元通譯費 韓男倒貼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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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6-17 07:27:2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中時電子報2018年6月17日 上午5:50
韓國籍來台讀書的21歲宋姓男子,被台北地檢署找來擔任韓籍被告涉犯刑事案件的通譯,宋男拿到請領通譯費1200元的申請書後,竟篡改成1800元,直到北檢事後核帳才發現,檢察官偵查後以支付公庫2萬元的條件,給予宋男緩起訴處分1年,為了貪600元,得付出33倍多的代價。

北檢編制上只有1名通譯,但並非「十項全能」,對外籍被告涉犯刑案需要翻譯時,都以臨時聘任的方式,由學校或社會相關團體提供語言人才擔任翻譯,酬勞依演講費標準給付,但會隨庭訊時間長短按比例調整。

去年9月間,北檢偵辦1件韓籍被告的刑事案件,找來宋姓男子任通譯,偵查庭結束後宋拿著檢方開具的通譯費旅費申請書兼領據,依時間比例,宋可領到的通譯費為1200元,宋男嫌少,居然自己「妙筆生花」將申請書上的通譯費1200元的「2」改為「8」,向北檢總務科出納室請領費用,還成功騙過出納人員,領到1800元。

北檢後來核帳,發現出納室的請領收據與書記官開出的數額不符,細查下發現出納室的收據上數字動過手腳,於是通知宋男繳回溢領的費用,並簽分詐欺罪偵辦。宋男到案坦承犯行並深表悔悟,檢察官考量他沒有前科,犯罪情狀輕微,給予緩起訴1年,但得繳交國庫2萬元,宋男不但沒有多賺到600,還付出33倍代價才換得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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