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689|回復: 0

[社會現象] 前輩摸魚讓工作變多 認真菜鳥拿十字鎬打死他被判13年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6-6-6 17:37:3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打死同事的陳男。(圖�翻攝中天新聞)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派遣工因為不滿張姓前輩工作偷懶,害他多做工,2人在今年1月某日大吵一架,他便在晚間喝完酒後,回到宿舍以十字鎬木柄猛擊在沙發上睡覺的張男頭部3下,導致被害人當場粉碎性顱骨骨折、腦髓損傷,導致中樞神經休克當場死亡,新北地院4日依殺人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13年。

51歲的陳男與57歲的張男是新北市新莊區一家人力派遣公司的同事,但他認為張男總是在一旁摸魚,導致自己工作量大增,因此心生不滿,他在今年今年1月31日凌晨2點多在外獨自喝悶酒後返回公司宿舍,見到張男躺在沙發上呼呼大睡,便一時失去理智,拿長約1公尺的十字鎬木柄,朝張男頭部猛砸3下,還一邊大喊「我打死你!」,當場將張男打得頭部凹陷死亡。他在行凶後便躲到附近的停車場,偷偷觀察宿舍動靜,但因為黑狗對著他狂吠,引起警方注意而被逮。

法院審理時,陳男也坦承犯行,並認為他是在酒後鑄下大錯,入獄後應能反省「經教化而向善」,但因為他尚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便判處陳男13年徒刑,仍可上訴。


來源;ETtoday 新聞雲
----------------------------------------

五十幾歲了,還只能當派遣工
悲哀、悲哀

人死了,還拿摸魚當藉口潑黑水到死者身上
不貲是太無良

精神管理控管有問題,不要說是教化可能
用這種當作為殺人犯背書,實在是廢死團體必備
殺人就是殺人,請別亂牽拖

如果照這樣,國軍不就一堆要打死上級長官、學長的?
純粹是情緒管控差、或許有恩怨

有的在工作上有紛爭,便要相殺
很正常,若只要單純用看不爽摸魚來講,那這個人比草莓還草莓,而且還是老草莓...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PLUS28 論壇|討論區

GMT+8, 2025-6-7 02:18 , Processed in 0.121992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