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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 鄭捷判死 廢死執行長「驚呆了」、質疑扭曲兩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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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23 20:19:2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昨天得知鄭捷被判死刑後直呼「驚呆了」,她認為判死不是對鄭捷的否定,而是司法界對自己的否定、政府對自己職責的否定。她說,若連死刑案件的兩公約適用都被如此扭曲,則其他案件用公約標準檢視,又將呈現何等不堪面貌?

最高法院判決鄭捷死刑的理由之一是「鄭捷殺人犯行符合公政公約所指的最嚴重罪刑」,林欣怡指出,法院就兩公約的解釋適用的邏輯錯誤、漏洞百出;法院不可反面推論出「因為本件屬情節最重大之罪,所以可判處死刑」結論,且如果個案判決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判等規範,是不能判死的。

林欣怡質疑法官寫出此種法律見解,法官同僚不會受不了嗎?她說,判決否定了人有改變及向善的可能行,否定了台灣能容得下一個有可能向善者的可能性排除、排除、排除,僅僅只是將所有「壞人」排除,不會讓台灣社會更好,「我們容忍政府用排除的方式來卸責,我們就給了政府無能的正當性。

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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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蠻詭異的
基本上據說廢死聯盟的成員大部份都是長老教會背景

而台灣本身是民間信仰興盛、崇尚善惡終有果、一報還一報

我們不主張基督教的無條件寬恕
在看Youtube的時候,會看到受害者家屬就這麼原諒了加害人,當然看得出來只要給那個父親機會,讓他們抱一下,呵呵...

以德報怨,不能用在這邊
對於這種惡行重大的現行殺人犯,又是隨機殺人者
當不能予以寬恕!
發表於 2016-4-24 17:04:22 | 顯示全部樓層
督促政府做好死刑的執行就好.

罪有應得.
這是司法的基本意義.
也是身為人必要的教育.

一個人向善機會..
並不是做案後才來爭取.

每個人從幼稚園到高中..
或社會.電視..書籍.宗教.國家.政府的教育上.
我們接觸到.全是教人行善..

如果這樣都無法阻止為惡.
那這人就該受到懲罰.

像林女這種言論..
與兇手殺人罪行.相比.
其罪惡只有更大..
這是意圖坦護兇手..
危害社會的罪行.

[ 本帖最後由 shiu27 於 2016-4-24 17: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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