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782|回復: 1

[人物討論] 王如玄搬家東西自己扛 周玉蔻酸:明明有搬家公司...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5-11-30 20:21:4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30日下午打包搬離位於杭州南路二段宿舍。(記者朱沛雄攝)


周玉蔻質疑,王如玄是搬家還是作秀?「明明有搬家公司了,還演這樣大!是把大家當儍瓜嗎?真是夠了。」(圖擷取自臉書)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參選以來爭議不斷,除被爆購買多戶軍宅套利,又被踢爆住在法務部宿舍,引起外界批判,王如玄也在今(30)日搬離位於杭州南路二段的宿舍。媒體人周玉蔻晚間在臉書分享「蔻蔻頻道」貼文,對王如玄搬家的事酸說:「明明有搬家公司,還演這麼大?」

王如玄在下午搬家時雖有請搬家公司,不過她仍親自將打包好的行李扛下樓,一旁的隨扈則是在旁看王如玄逐件收拾。而在處理完後王如玄接受媒體訪問,她更忍不住哽咽,一時說不出話來。
周玉蔻晚間在臉書分享本報所攝的王如玄搬家照片,可見王如玄扛著大紙箱從家門走出,身旁則是圍著4位高大的隨扈。
周玉蔻質疑,王如玄是搬家還是作秀?「明明有搬家公司了,還演這樣大!是把大家當儍瓜嗎?真是夠了。」

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525177
------------------------------------------------------------------------------------------------

候選人為了拉抬選票,作秀不對嗎?民進黨都不會作秀?寇寇姊也真是的

當然啦,目前國民黨候選人的狀況是人人喊打,做甚麼都錯的狀態下

放大鏡是難免的
即便讓隨扈幫忙搬、又會說官威
讓搬家公司搬,權貴

自由時報,通篇可以看到的,都是對國民黨的吹毛求疵
黑心油事件,背後因素不少,有檢察官舉證不足、法官判案證據不足問題
就可以統統歸為國民黨

民怨如此,換黨就會好?

有請搬家公司,就讓搬好了,何必呢?
與其在意這麼多,做了還是被罵,倒不如做該做的事情
發表於 2015-11-30 22:51:08 | 顯示全部樓層
他怎麼搬的..我不關心
甚至我贊同他繼續住宿舍,那是她的權益
想住就住不想住就拉倒..
倒是想問問他那脫法買到的軍宅
到底要不要效法蘇嘉全捐出來??

一個懂法的人脫法
比不懂法的人犯法還可惡,這可不是靠搬一個家就能止血的

要說到頂新...
下面兩則新聞...
我倒想問問國民黨在想甚麼???
不打負面選戰??
屁話一句罷了
==============================================================

國民黨團:蔡英文放縱黑心油,民進黨才是頂新內鬼兼門神
http://www.nownews.com/n/2015/11/30/1902196
頂新劣油案一審宣判,前董事長魏應充等六名被告獲判無罪,引爆全民怒點,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今(30)日舉行記者會指出,頂新是從扁時代回台,當時扁政府力倡鮭魚回流的結果證明,頂新不是鮭魚,是一隻大鱷魚,書記長林德福更表示,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吳子嘉曾爆料,民進黨裡面的四大派系包括新、蘇、游、謝,長期都拿頂新的政治獻金,那英派有沒有拿?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應該要說清楚講明白。

林德福表示,頂新是從扁時代回台,當時扁政府力倡鮭魚回流的結果證明,頂新不是鮭魚,是一隻大鱷魚,而頂新從大陸回來以後,從越南進口飼料油8000噸,當時蔡英文擔任行政院副院長、兼任消保會主委,民進黨難道一點責任都沒有嗎?



昔辯ECFA 馬讚頂新是補藥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21979
頂新集團在一年內連涉三起重大食安風暴,馬政府終於表態全面切割。諷刺的是,馬英九總統曾於二○一○年的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辯論中,大讚頂新是鯨魚、補藥。
外界質疑,頂新集團與馬關係匪淺,魏應充更曾任馬吳工商後援會副總會長,才讓馬政府不敢嚴辦頂新。直到全國陸續發起抵制活動後,馬政府才在十三日明確表態,公股銀行全面緊縮頂新銀根,明年亦將取回台北一○一經營權。
不過馬在二○一○年的ECFA辯論時,在交互詰問時追問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民進黨執政時期,讓台灣必須經香港才能往返大陸,使香港賺進大把鈔票。馬自豪,在他執政後,不只鮭魚返鄉,還回來好幾條像頂新、旺旺這樣的鯨魚,被說是「包著糖衣的毒藥」,結果證明,都是「對台灣有益的補藥」;譏諷蔡英文連補藥、毒藥都分不清楚。

[ 本帖最後由 -Lancelot- 於 2015-11-30 23:39 編輯 ]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PLUS28 論壇|討論區

GMT+8, 2025-2-27 17:27 , Processed in 0.108541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