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642|回復: 0

愛滋役男隱私外洩 國賠首例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3-7-5 17:53:0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聯合報╱記者林思宇�台北報導】
2013.07.04 09:54 am


小健(左)持「通報為HIV個案」的免役通知書,並呼籲政府保護感染者隱私。
記者侯永全�攝影
「最不想知道的人知道了,沒救了」。小健(化名)因感染愛滋病要辦理免服兵役,沒想到區公所把印有「通報為HIV個案」的通知書,直接透過里幹事給小健的母親。小健憤而提告,法院宣判區公所須賠償精神撫慰金5萬元定讞。
2010年4月,小健知道自己感染愛滋病,但6月畢業要入伍,打電話到區公所辦理免役,由於區公所一問三不知,小健決定直接到市政府,承辦人員承諾會通知小健到市政府領取免役通知。

沒想到一個月後,小健接到母親電話,說接到里幹事送來寫著小健為HIV陽性的通知書。母子在電話中沉寂很久,小健說,當下有被國家背叛的感覺,若要告知家人,他可以自己先講。

之後數月,小健都不敢跟家裡連繫,所幸後來獲得母親諒解。經過1年思考,小健決定要提起國家賠償。基於經濟考量,家人又不支持,小健決定自己提告,要求賠償52萬元。

今年4月,判決定讞,法官認為,親屬知道屬隱私曝光,但洩漏對象是母親,母親是至親,應該不會再洩漏,所以判賠5萬元。雙方都不再上訴。

小健說,這官司只要不要全輸就好,這樣的結果讓他感覺亡羊補牢,但不想發生的事情已經發生了,他希望日後愛滋感染者的權益能更被保障。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說,近2年約有10例愛滋感染者因通知兵役,導致隱私外洩,但小健是第一個提起訴訟,且判賠成功的案例。許多人沒有選擇訴訟,除了法律知識不足,也常因經濟考量或怕更多人知道而作罷。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PLUS28 論壇|討論區

GMT+8, 2025-2-28 11:31 , Processed in 0.131408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