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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官司無罪定讞 許添財告兩檢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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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 10:30:3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官司無罪定讞 許添財告兩檢濫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2/today-p5.htm
〔記者李欣芳、黃文鍠、李立法�綜合報導〕民進黨立委許添財在擔任台南市長時的海安路地下工程被控圖利廠商官司無罪定讞,許添財昨宣布控告檢察官黃朝貴、吳文政濫權追訴。

許添財表示,對於這種司法迫害,他要正式宣戰,相信一定會贏。許添財強調,這是人民自救的全面性運動開始,台灣的司法改革如果沒有成功,改革運動將是一場空,檢察官對他是「明知而蓄意濫訴」,當初他是解決弊案,卻被說成是主導弊案,真正做事的卻被處罰,他不得不再戰。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昨代吳文政回應表示,應檢視檢察官起訴內容及證據是否合理,許多案件從起訴到判決均處於動態中,不能因為檢察官起訴的案件被判無罪就認為是濫訴,就要對檢察官提告,否則檢察官背負的壓力就太大了。

目前已轉任台南高分檢檢察官的黃朝貴表示,全案他只負責很小的部分,對許提告一事不予置評。

綠色逗陣之友會聯合當事人「控告惡檢」行動第三波,昨由該會理事長王美琇、前總統府資政辜寬敏、律師顧立雄等人陪同許添財召開「市政救星變罪犯」記者會。

綠色逗陣表示,此案檢方片面向媒體放話,提供尚未證實的資訊,引誘媒體加入聲討被告的行列,意圖主導社會輿論,且檢方辦案草率,所有起訴證據全不查證,也不向被告求證。

辜寬敏抨擊檢方沒有充分的證據與事由就逕行起訴,檢察官有權無責,許添財提告的行動,是對亂來的檢察官提出嚴重警告

顧立雄表示,他替許添財採取法律行動,希望法務部等單位正視檢察官的有權無責已達到無法制約的程度,他也知道提告的舉動可能被駁回,但若被駁回,將聲請釋憲,因為這是對被害人嚴重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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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的權力是很大的,可以傳喚被告傳喚證人申請收押禁見,搜索,監聽甚至跟監還可以調查資金流向....等,到法院還會被判無罪真的就是濫訴了,相對於被告只有常常浪費時間被約談請律師其他什麼事也不能做,萬一官司拖個幾年還要跑幾年法院,在這種武器不對等的情況下還不能讓被告定罪可見檢察官在起訴時根本證據不足為起訴而起訴不需負責嗎?那被告被社會批評名聲的損毀,跑地檢法院浪費的時間金錢,外加請律師的錢該算誰的?
發表於 2013-4-2 12:35:18 | 顯示全部樓層
「檢方沒有充分的證據與事由就逕行起訴」就是這一段!
這一種濫用司法權力的恐龍檢調才是該死!  我也是認為許添財為了自已
的清白要告這兩個,為自已討回公道。 就是有這一種敗類,司法才會
淪沉落到這一種地步,沒才書唸那麼多,真的是讀到背上,這一種人
才是要教訓,而且這一種人不適任當檢調,浪費我們的納稅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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