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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斗六市長任內行賄貪汙 雲縣議員張和平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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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7 04:16: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318641.shtml
【聯合報╱記者陳信利�斗六報導】 2012.08.25 03:08 am
  
雲林縣議員張和平被控在斗六市長任內,涉及以增建停三立體停車場設施為由期約行賄貪汙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10年定讞,將遭解除議員職務。
    
張和平昨天表示,他連1杯茶都沒喝到,怎麼可能涉及貪汙,都是被派系誣陷,他自認問心無愧;他市長任內遭停職,辭職再參與市長補選仍高票當選,證明市民已還他清白,對仍判他有罪,雖感遺憾但尊重,會前往服刑。
  
67歲的張和平從政30年,歷任斗六市民代表、4屆代表會主席、2屆市長等職,他於市長卸任後參選本屆縣議員,意外高票落選;另縣議員林聖爵因被控賄選案當選無效,去年12月由張和平遞補;張平和議員職務遭解除後,將由落選第二高票的現任市民代表王又民遞補。
  
判決指出,斗六市斗六段1筆面積2475平方公尺土地,原為林姓市民父子所有,民國51年間以附帶條件「斗六市公所將來對受贈地出售賣得價款7成撥付贈與人」等約定內容贈與公所。92年7月間,林姓市民找張和平合作,準備將該土地變賣,林同意將取得的7成款項交付1成、約700多萬元給張和平,並由張向代表會提案。   
  
判決表示,張和平以已興建的停三立體停車場必須增建設施,為籌措所需經費1000多萬元為由,向代表會提出變賣該土地案,並私下以10萬到60萬元不等向多名代表期約賄賂,最後提案通過。
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
斗六市長補選 國民黨張和平宣布當選  中央社 2008-01-26
http://www.epochtimes.com/b5/8/1/26/n1991637.htm
開票統計結果依序為:
中國國民黨張和平一萬零三百九十二票、民主進步黨高孟定六千四百零七票、中國國民黨周秀月三千九百七十一票、無黨籍陳慶興二千九百五十九票。
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
心得:
  
因貪汙案被停職,結果辭職再參選仍然高票當選,清廉吏治真的有賴選民的智慧。  


延伸閱讀:2008/06~2012/01泛藍&國民黨"貪汙/賄選"...等164個司法案件一覽
                   http://www.plus28.com/viewthread.php?tid=5228674&page=1&extra=page%3D1
  
與下面三位相比,不禁感慨等級太低、血統不純,後台背景不夠硬只能給人當查賄肅貪看板。
   
馬英九:
特別費貪汙案:法官引用宋代法律解套,馬限定專用的大水庫理論,支出>收入,故無貪汙犯意。
國民黨黨產三中、國發院案、市長任內富邦銀併購台北銀行案,檢舉多年不是簽結就是未見偵辦。

特別費案�三審宣判 馬英九無罪定讞! 
NOWnews  2008年4月24日
http://www.nownews.com/2008/04/24/91-2265653.htm#ixzz1WDXqOqcz
   
李慶安:
詐領薪資案不以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因有雙重國籍所以公職身分自始無效,故不符公務人員身份。
執行業務所得不需繳回:因為薪資、公費都是以市議員及立委身份,努力問政所得,故不需繳回。

雙重國籍任公職 李慶安無罪定讞
 TVBS 2011-08-23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1/art_id/64849/IssueID/20110823
李慶安雙重國籍案 上訴駁回 無罪定讞 自由時報 2011-11-04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nov/4/today-p7.htm
      
張宏年:現任國民黨籍台中市議員,前國民黨籍台中市議會議長
收2千萬幫電玩業關說 張宏年判無罪  2011年06月09日 14:45 蘋果即時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new/art_id/37364/IssueID/20110609/page/1
台中市長胡志強2002指示「電子遊戲場暫緩受理發照」,且自2004年申請案須由市長批准。隔年,電玩業者柯美雲透過時任台中市議長的張宏年協助申請「摩納格公司」和「摩拿軻公司」兩張電玩執照,張宏年親自打電話給胡志強和時任台中市經濟局長的廖德淘關說,要求盡快核發執照,廖還在簽呈上用鉛筆註記「張議長12/7」提醒胡志強,事後核發執照
  
柯美雲給張宏年1100萬元前金及後謝,並按月付張100萬元分紅,張共收受2140萬元,被檢方依貪污罪起訴。但最高法院認為無法證明胡、廖等官員受到張宏年關說的影響而核照,與貪污圖利罪構成要件不符,今駁回上訴,判張無罪定讞
  
相較於泛藍的成員 ↓
圖利民眾一萬元?民進黨斗南鎮長被收押 【自由時報】2011-11-1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nov/18/today-p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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