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3479|回復: 1

[台灣] 債務人收到通知書應查明法院文件真偽,切勿被恐嚇。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2-7-19 11:17:2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近來許多「資產管理公司」發文給債務人,並借用法院名義,此類通知書通常會提到以下內容:

※法院強制執行前通知單:
法院強制執行前並不會有此通知單,這是資產管理公司發的,並非「法院」。

※文到三日後將狀請法院查封:
文到三日後的確可以「狀請法院查封」,但需經過正常的非訟程序
Ex:【支付命令】→存證信函催告→聲發支付命令→合法送達後二十日未異議→取得債權憑證→申請強制執行→准許強制執行→強制執行,而非三日後就會查封,純屬嚇唬。

※聲請強制執行之確保債權程序:
「非訟程序」上並無「聲請強制執行確保債權」之程序,為「資產管理公司」自行發明?!

因此收到類似文件,請先判斷真偽,再找尋正確的方法面對處理!當然若有欠債自然是應該還債,只是遇到此種涉及恐嚇之惡劣行為,還需要抵制!


來源-----------My權益ITM 諮詢顧問中心
FaceBook每日權益文章 http://www.facebook.com/myitm101
快樂幸福人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2-8-9 21:58:32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PLUS28 論壇|討論區

GMT+8, 2025-2-27 07:06 , Processed in 0.137845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