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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請問懂勞基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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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9 22:46:0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人,目前在上市上櫃公司上班,公司規定依勞基法走,但單位主管,只是個小小工程師,卻經常性的刁難,另如他的人請假就可以用特休,不是他的人請假就變曠職,他的人出包就沒事,不是他的人出包就扣績效,導致年終都領不好,我知到大公司為了生存,常常要抱主管大腿,但我就不是那種人,反正我抱持著不幹的心態我一定要為了自己與公司的同事們討公道…我想請問,如果有打電話告知「當班」領班or主管請假,另如睡過頭,感冒之類的,事後又被工程師記曠職這樣我怎麼保護自己,還有他提出因為最近太多人感冒所以,小診所的醫院証明不能當証明,說什麼大醫院的藥比較好,一定要大醫院的証明才可以請假,但我看勞基法上面寫只要合格的醫院就可以了,意思不就是只要是有「全民健保」的醫院不就行了嗎,我提了這個問題,他就恐嚇我說,不照他的規定那就去拿離職單阿,就不要做,那我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讓步點嗎?
發表於 2012-1-9 23:18:33 | 顯示全部樓層
遺憾

公司內部治理恐非勞基法可管

試試 再上頭的 申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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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2-1-9 23:21:51 | 顯示全部樓層
很難,因為我們總廠在龜山,龍潭工程師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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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1 11:40:1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則上這部分跟勞基法是沒關係的
公司有公司內部的管理規章
因此~~請假部分應該依照管理規則辦理
如果規定要大醫院的證明~~你只好比照辦理
至於特休部分~~勞基法只有規定天數~若一年的特休沒請完~~則要發放薪資
並沒有規定要如何請~~~所以你還是與您的主管談談看吧~~是否對您有偏見
若談不攏~~是否要申請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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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6 23:27:46 | 顯示全部樓層
根據勞工請假規則,
勞工有請假的「權利」,
只要請假的事由正當,雇主「沒有權利」不准假。

還有,請假的方式,只要口頭提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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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4 01:28:3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 ki123ss 的帖子

我提了這個問題,他就恐嚇我說,
不照他的規定那就去拿離職單阿,就不要做,
那我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讓步點嗎?


*******************************

http://www.plus28.com/viewthread.php?tid=4877444&extra=page%3D1%26amp%3Bfilter%3D0%26amp%3Borderby%3Ddateline%26amp%3Bascdesc%3DDESC

恐嚇 公訴罪 最好直接收集證據提告 起訴無法和解

 
可先行口頭告知對方 恐嚇 
亦可直接去電該縣市勞工局檢舉申請勞動檢查 保障勞工權益
這樣總公司方面必定高層知道 
詳細去電各縣市勞工局洽問



又生病到須請假 申請公立醫院證明最佳 也沒可挑剔





[ 本帖最後由 amy6621000 於 2012-4-4 01: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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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13 20:31:4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js40341 於 2012-1-16 23:27 發表
根據勞工請假規則,
勞工有請假的「權利」,
只要請假的事由正當,雇主「沒有權利」不准假。

還有,請假的方式,只要口頭提出即可。


記得保護自己,帶手機或錄音筆進去,在主管面前操作,
不用講什麼,你會發現主管的說法有很大的改變。
這是我個人的經驗。
以前我的主管甚至說:我有說你可以請假嗎?
可不可以請假不是他說的算,只要我有足夠的特休可請。
這主管是公然跟法律挑戰,自然你也不用客氣了。
萬一他要你寫離職單,記得在30天內提出異議。
保護自己的權益為上!

[ 本帖最後由 marr728 於 2012-9-13 20: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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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18 22:31:43 | 顯示全部樓層
依勞工請假規則請病假為住院者一年內可請30天,而病假緊急時可先口頭告知,是候補請假單和補證明,主管每有不準的權利,如果記你曠職可以去當地勞工局申訴,會去檢查,如果因此扣你錢已構成工資未全額給付,這是會遭罰緩的喔!在不董   直接打勞工局問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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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2 17:31:26 | 顯示全部樓層
請先查明貴公司請假規則為何, ......

無故被記曠職, 可向當地勞工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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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7 20:42:48 | 顯示全部樓層
請洽勞工局吧!
不要姑息這種人, 自己的權益要自己爭取~
否則再完美的法律也救不了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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