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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0-20 11: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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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angfeilin 於 2011-10-19 13:08 發表 
屏東要求中央認定
中央不擔責要屏東自己認定
屏東認定合法
中央又要打嘴砲說地方標準跟中央不一樣
那地方要你中央去認定又不去
很機車耶
然後又要監委查屏東瀆職
其實瀆職的是中央不肯建立標準又要地方擔責
...
屏東要求中央認定----------------------到底誰是中央,還"要求"???,那地方政府可以關門了
中央不擔責要屏東自己認定--------那本就是"地方制度法"
知道你不懂,貼給你看
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憲法或本法規定,得自為立法並執行,或法律規定應由該團體辦理之事務,而負其政策規劃及行政執行責任之事項。
第十九條(縣(市)自治事項)
下列各款為縣(市)自治事項:
一、關於組織及行政管理事項如下:
(四)縣(市)土地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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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自己程度有多...............
屏東認定合法--------"農舍問題,鄞鳳蘭表示,屏東縣政府有許多疑問,希望農委會能夠解釋...."有疑問還可以認定,了不起
中央又要打嘴砲說地方標準跟中央不一樣---------中央就是打嘴砲,地方就可以要求中央認定,哈,好了不起的雙重標準
那地方要你中央去認定又不去
很機車耶
然後又要監委查屏東瀆職
其實瀆職的是中央不肯建立標準又要地方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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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講話
地方政府可以廢了
該做的不做
該地方政府做的事情就"要求"中央來做
中央講的就是打嘴砲
地方講的就是聖經
還可以用"要求"此等字眼
此等邏輯.是非觀.雙重標準與知識程度,令人嘆為觀止
這樣的程度都能是公務人員
果然是國民黨
[ 本帖最後由 alex_kuo 於 2011-10-20 17:06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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