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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男捐地當馬路 卻遭誣違建 中市府太官僚 未查證就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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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嵐瑆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1-6-26 13:03:5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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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6 13:14:4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水嵐瑆 於 2011-6-26 13:03 發表
更新日期:2011/06/23 06:30 蘋果日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23/143/2tt24.html


【蕭夙眉╱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地主把自 ...

都發局使用管理科承辦員....
他是政務官還是事務官?
市長選誰.他都不動如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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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嵐瑆 該用戶已被刪除
 樓主| 發表於 2011-6-26 13:33:5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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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6 15:07:3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水嵐瑆 於 2011-6-26 13:03 發表
更新日期:2011/06/23 06:30 蘋果日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23/143/2tt24.html


【蕭夙眉╱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地主把自 ...

做錯事就要改進..要修正檢討啊...但..也要無限上網..變成政治議提..搞成政治操作嗎?
那麼生氣..那..高雄有飆車族..公然挑戰員警...大大怎不po文攻訐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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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6 18:45:44 | 顯示全部樓層
上行下效
上頭的胡擺爛 下面的就有樣學樣
反正藍色執政就差不多是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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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6 18:53:2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endrygodevil 於 2011-6-26 15:07 發表

做錯事就要改進..要修正檢討啊...但..也要無限上網..變成政治議提..搞成政治操作嗎?
那麼生氣..那..高雄有飆車族..公然挑戰員警...大大怎不po文攻訐吶??...


不要在提高雄飆車族了~就事論事吧!
不然別人也會說台中治安也沒好到那
挖到槍~嗆警察~殺人~等...等

就事論事~像這種官僚早該換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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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心鬼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1-6-26 19:53:1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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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6 22:11:24 | 顯示全部樓層
地主的義行很令人欽佩,
但對於該官員,我持蜂大的看法,
對於事務官的任用及懲戒等,
需依相關法令來執行,有興趣可以查相關公務人員法規
在法律的部分,法律、條例>行政命令,
國家不論是中央或是地方要依法行政,
對於該員,由於不是政務官,胡市長不能用命令來辦事,
而只能依法行政來懲戒該員,
蘋果揭發這條新聞也好,
但也充分突顯我國部分公務人員水準不足,
以及相關退場機制還需修正,
而且我國人民法律常識嚴重不足,
大致上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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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6 23:46:4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布丁人 於 2011-6-26 18:53 發表


不要在提高雄飆車族了~就事論事吧!
不然別人也會說台中治安也沒好到那
挖到槍~嗆警察~殺人~等...等

就事論事~像這種官僚早該換下來了

是啊..就事論事..挖到槍..嗆警察..殺人..和這則因捐地而生的行政疏失也無關...
大大也提了一下..我回應版主的也是說..不是每個都要扯政治..
行政疏失當然要檢討..但扯到台中市選錯人等等無限上網的政治方向就有點怪..
何況..順道一提...飆車的事一直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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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7 00:27:23 | 顯示全部樓層
雖不用硬算到胡市長的頭上

但市政改善胡市長有責任

事情在沒發生之前~~胡市長不知道

事情發生之後~~知道之後~~也應該避免再發生同樣的事

"未來也將擬定先派員確定違建後再發公文停工"

就希望未來真的以實際狀況來判斷

希望胡市長也好好的督促市府

一市之長

下面的人做事不盡心

領頭的人~~也是有一定的責任

這是市政執行力問題

不用什麼事都和政治上的顏色拉上關係

就事論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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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王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1-6-27 10:05:4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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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7 16:24:5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查理王 於 2011-6-27 10:05 發表



人家在討論主題~你就又偏偏講到別的地方去

這樣說的完嗎????

下一個不就要說別縣市也有~


這樣叫官僚的話 那淹水在家睡的 還放任飆車族滿街跑的 應該叫啥? 這點小事也可以用放大鏡來看 真是居心不良
若不是有人有嚴重的雙重標準 誰會跟你離題? 踩到痛處 辯不過別人就說離題 專說別人隨地丟垃圾 自己殺人放火不讓人講 這是什麼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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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7 23:46:12 | 顯示全部樓層
樓上每篇文章都有主題阿
你總不能回不相干的事
-------------------------------------
這個承辦員如果是考試進去的
似乎只能調職或送他吃三丙@@
而不能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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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8 08:52:2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水嵐瑆 於 2011-6-26 13:33 發表
難不成市長動不了他嗎?市長懲處不了他嗎?
怎麼會跟市長沒關係呢?

你也真奇怪!!
台中人你們怎麼會選這種政府
真的只能用太官僚來講了

這段是你說的吧.

你能選出政務官.卻無法選事務官的.
要求市長懲處.那你一開始就該說清楚啊.
前面提選舉.後面才提懲處...
這種關係會不會太牽強?

某市長在颱風天呼呼大睡沒去視察.
都可以說去留問題交給選民用選票決定.
一個市府承辦員發文前未到現場勘查.
有這麼罪大惡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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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8 18:23:5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6# WLIFE 的帖子

都送監察院好了
綠色的送了 那藍的呢?
兩套標準哪個比較嚴重
公務員本來就不能擺爛不查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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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8 20:35:2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hangfeilin 於 2011-6-26 18:45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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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頭的胡擺爛 下面的就有樣學樣
反正藍色執政就差不多是這樣了


我們台南市民比較樂天知命吧!明明就是一個爛馬路,
就是不見人批評,我看台北市的路也沒差到哪裡去,就被批的一文不值。
大大的話用來形容綠色執政也蠻恰當的。

公務員領國家薪水,作事起碼對得起良心,有無懲處都已經是道德的最低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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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8 23:44:44 | 顯示全部樓層

網路言論真是江河日下

公務員行為可以直接上綱變成"政府"

我真懷疑
在打這些字的時候
這些文字是不經過........的

公務員犯錯
政府依法處罰,補償人民

民選政府有民選政府該作.能做.需負責的
公務員也一樣

但此二者並不相同
這應該叫常識

一樓妳清楚的告訴大家妳並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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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6-29 00:15:4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hangfeilin 於 2011-6-26 18:45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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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頭的胡擺爛 下面的就有樣學樣
反正藍色執政就差不多是這樣了

不知道您這位公務員...是否在綠色執政時
也是這樣上行下效 有樣學樣呢?
也不知道您是經過國家考試 還是現在所謂的專員變黑官

但請您搞清楚..像這種公務員到底是經過國家特考..考進去的
還是市府任用的專員變黑官或是經過胡市長任命.....
如果是胡市長任命或專員變黑官之類的...那絕對是市長要負責
如果他是經過國家特考.....那關胡市長個屁事

看完這則新聞...我只能說 這種公務員真該給他各大丙吃讓他滾蛋回家去...
而樓主的心的所言  台中人你們怎會選這種政府 真的只能用太官僚來講
我也還蠻說
高雄跟雲林人你們怎會選颱風天淹大水
市長在家呼呼大睡.....防災中心放空城
以及六輕發生火災市長去中央下跪 在把錯都往中央推的政府...
這種地方政府真的只能用爭功倭過的下流方式兼無能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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