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3363|回復: 0

[轉貼] 談某某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11-4-11 18:35:2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其實很不想談起,因爲這個某某不知道是誰,所以說不準就是在談自己,也說不準就是在談你,又或許是在談他,恰也可能是這件事,抑或那件事,總之逃脫不了一個人性。既然決心想談一談,那就談談吧。
  那些天,韓寒的《獨唱團》裏的《我想和這個世界談》的文章被不少人用來模仿,於是一窩蜂的QQ心情換爲“我想和這個世界談談。”我不知道他們想要談什麽,包括韓寒想談的,因爲沒看到,所以也不知道他談點什麽。我只是在想,爲何不讓自己懂得更多些,來讓別人跟自己談談呢?還記得那句對白:觀念如何變?如果我們的傳統文化是適應社會發展的,那麽我們的就可以自己坐莊,讓別人來跟我們接洽了。其實道理很明白,關鍵是做起來很艱難,就像騰訊那些天做出的艱難決定那般糾結吧。
  我們不難看到,近些年上雜志的人越來越多了,有獨自上的,顯示出個人魅力。有合影上的,臉上的笑與心底的不屑若隱若現。成功的人,獨坐玉宇瓊樓,暗道高處不甚寒。稍有成就的人,暗忖這些人憑何在自己上面?哪點能及自己?失敗的人,便只能看著成功的人們,暗自悲哀著爲何他人可以如此幸福,自己卻如此頹然?還有些未成功,卻滿足於現狀的人們,看著電視上永無止境的新聞聯播,看著身邊人們跌宕起伏的人生場景,無憾於自己時光每分每秒的逝去,有時候幸福總是在攀比的時候,人便只能憂傷了,懂得幸福是自己的人們才是幸福的。所以幸福的人,不談某某,只談自己。而我談某某,只是想記錄些文字、事件,以求無愧於時間的分秒漸逝。
  兩個草根,本是後山人,卻偶作堂前客,驚得四周詫異一片。當然做了堂前客,就不能再有後山人的樸素了,就該香車寶馬以駕,玉宇瓊樓以居,山珍海味以食,安得身爲堂前客的身份。還有便是忙著四處商演,機遇這東西,一旦來了便要將它吸取的淋漓盡致,因爲這東西,抓住難,抓住後又會稍縱即逝。所以惹得罵聲、贊聲,此起彼伏,好一片熱鬧景象。其實人的心理就是這,一個人窘迫的時候,抹著淚恨不得上天掉下來一個餡餅來把這個窘迫的人砸幸福起來。一個人曾經窘迫,突然暴富的時候,恨不得天上下滿冰雹將這個人再狠狠地砸暈過去。總之,看不得人悲哀,也看不得人比自己幸福,這便是人一貫以來的心態。
  一個追夢的人,千辛萬苦,憑借實力,總算將夢握在手中,並將夢商業化,於是給爸爸媽媽買了房子,爺爺奶奶的心願也如願以償,而且還獲得衆多人的驚羨,還有更多人的青睐,這該是意滿志得的事情吧?談到這,好像看到孟郊金榜題名的快樂: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不過孟郊已經過了青春年少,光陰催人老呀!不過我們談的這位追夢人可正值花樣年華,所以她在賣夢爲生的時候,便不得不接受現實強壓在夢上的壓力。
  商業化後的夢,華麗與金貴只能是表面。中國有句老話:金玉其外,敗絮其中說的便是這樣的道理。不過能夠靠實力將夢實現,這便是最爲可貴的地方,許多人以旁門左道,來演說所謂的藝術,或造就個人崇拜,只能算是一個投機者,算不得一個追夢人。所以追夢人,沒有那樣的閑心,面對現實的時候也比那些人困頓許多。
  年華在簽約中度過,自由不再自由,留下的只能是無限的空虛,原來夢想實現的那刻,並非是人生最酣暢的那刻,只是一個假象而已。恍若魯迅先生當年所看報紙上的“自由談”,又如當下網絡上的論壇,所謂“自由”不過是舉著旗幟,呐喊卻逆施的形態而已。所以魯迅先生當年寫了“僞自由書”,當下人只能用一句:他媽的,以解心頭只恨!所以賣夢的人,賣好了,便是活神仙、搖錢樹。賣砸了,或是“流産”了便被罵爲蠢材、笨蛋。所以活著不再是爲自己而活,而是爲別人的財富、利益而活,其實人生哪個不是如此呢?所謂的賣夢,便是抛卻自由後的錦衣玉食罷了,當然不是所有追夢人都會過著錦衣玉食的不自由的生活,更多的是窮困潦倒的不自由的生活!
  於是唯有拼命的努力,將自由買下來,才可能將真正的夢進行下去,而今的夢,只能是一種被實現的夢,而不是實現的夢,這是有本質區別的。
  有錢了?有名了?那事情自然多了,不要覺得這是件多麽幸福的事。記得看過一個人的故事,說這個人,我們且稱爲某某。某某中了彩票,於是高興地差點暈厥過去,與好友告知後,便人間蒸發了。一個月後,好友又碰到某某,問道:過的怎樣?某某嶄新的西裝革履卻無法將他的消瘦隱藏起來,某某垂頭喪氣道:別提了,爲了這點獎金我都六親不認的。好友詫異道:怎麽回事?某某將好友邀到酒吧,喝著酒歎道:我剛領獎金到家,七大姑、八大姨、這邊的叔叔,那邊的舅舅,還有的外甥、外甥女都聚集滿堂了。過年也不見這麽齊全過,就等著分我的那點獎金了。好友問道:那後來呢?某某道:那我哪能給他們?我就說,一人兩塊錢,都別多要,我就這麽點。這大外甥哪能答應,大喊道:你中幾百萬,就給兩塊錢?其他人便跟著起哄起來。好友有些無奈的問:那後來呢?某某大喊道:後來?後來我就罵娘呀,誰知道這外甥進屋裏搶了我間外套就跑了,走時還對我罵罵咧咧的,這一開場不打緊,後面的都生搬硬套起來,每人一件,拿著就走。就這樣,我就六親不認了。
  好友看著某某糾結的臉龐,歎息道:沒錢的時候,眼巴巴的想暴富,暴富之後才發現富並非一種幸福!某某咧嘴一笑:暴富是一種態度,只是我老婆不懂得享受。好友疑問:那你是怎樣對待的?你老婆又怎麽對待的?某某笑道:我嘛,繼續砍著木頭,守著我的財産,請個保姆做飯,洗衣,小日子很是舒適,不過我老婆就不行了,不讓她幹活了,她還來勁說無聊?於是便迷上賭博了,這不,這點獎金全進去了。好友默默無言,將酒一飲而盡,某某有些微醉了,接著道:如果再中一次就好了,我就不用窘迫了,再中就中個幾億玩玩,好友“噗”的一聲將剛喝的酒吐了出來。
  談自以爲是的某某,你懂得,我們的生活就是這樣,如果哪天人們學會質疑自己了,那麽恭喜你,你總算走出了自己的盲區。人定勝天,此話我信,但有一個先天條件,便是人先得戰勝自己,古往今來,完美的人從來不存在,包括許多聖人、偉人,亦是如此!追求完美的人,永遠不可能完美,因爲這個世界上從來不存在完美。所以自然不認爲有完美,故生物進化永無休止,雖然人類暫時占據了生物鏈的最頂端,但不代表進化就此而止,無法改變的是自然的進步!所以人類如果以爲自己便是完美,那麽消極的思想與消極的行爲,最終只能讓人們趨向消亡。
  談風光不再的某某,不必多說,每個人的一生必定有自己的風光階段,那刻拉風無限,那刻身爲主角,那刻前呼後擁,那刻門庭若市。最終都會在孤寂之中,結束自己的風光。青春只能是人生的一個過客,而不可能是人生的歸人,人生的歸人最終是暮年,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名利、權勢不過虛妄而已,最終都要歸於零碎,這是必然的趨勢,是自然屬性、是社會屬性,不以人的意志爲轉移,即使你將這些帶入你的墓中,早晚也會被後人挖掘出來,珍寶變賣,暴屍街頭。慈溪應該算得上中華史上最爲風光的人了吧?最終呢?帶著無法估量的財産走向死亡,最終不過短短幾年,便被掘墳暴屍,對於中國這個社會,每個行當,包括墓葬都會有相應的職業對立而生,這便是這神奇的國度所擁有的神奇事件,以前是,而今更比比皆是!
  談討厭自己的某某,更不必說,每個人必定有墮落時期,這段時期的人渾渾噩噩,恍恍惚惚,總覺得自己很失敗,自己根本不像自己崇拜的那樣偉大,自己不過是大海中的一葉扁舟,又有什麽張揚、獨特可言?在我看來,這樣的情況很爲正常,每個人不可能一直順利,沒有了坎坷的人生,自然也沒有樂趣可言,將坎坷視爲樂趣,應該是一個良好的心態!所以墮落的時候,可以自嘲討厭自己,但一定要明白,自嘲過後要讓自己很快的適應怎樣改變墮落期,如此才能快速轉變過來。看過不少帖子,便是說自己生意失敗了,想……於是很多人都勸解他,其實在我看來發帖子的人根本沒將這件事放在心上,不過是想發泄下自己的無奈。很快有些人便又接著發帖:雖然自己失敗了,但調整好心態後,很快自己又慢慢走向成功,謝謝朋友們的關心。其實這不是狼來了的故事,這是最爲真切的人生寫照,自嘲式的討厭自己,可以更快的讓自己走出困頓期。
  又有某某說,她在某年,被音樂抽了一鞭,多想回到簡單的從前,我要唱我的唱片,多年後用來紀念,在老去之前,快樂無邊。其實我不知道她真正無奈的地方在哪裏,但是在她的字裏行間,我能感覺出來,她表象的風光,诠釋了內心的空洞,她在別人看來的成功,其實並非她想要的成功,真正的成功必定是建立在自我意識、自我行爲藝術上的!所以她有些悲哀,其實我相信,她總有一天可以真正掌握自己的夢,總有一天可以乘物以遊心,不過可能需要一段時間,畢竟現在她很成功,在這個成功的基礎上,離她真正的夢,已經不遠了。
  而墨某某便要說話了,他在某年,被文字叮了一口,之後便染上了文字病,墨某某自此便從複雜、嘈亂的世界上找到了純粹、清淨的地方,所以他要寫他的文字,屬於他獨一無二的風格,不需要迎奉大衆的口味,不需要商業化的文字,只需要簡單、純粹,表達出最真摯的內心,書寫出最想抒發的心情,表達出最真切的生活、自然、社會感悟便是最好的風格!經年後再回頭看,悄然老去的自己,依然擁有一顆充滿激情的心,因爲那些充滿激情的文字,從來不會因時間的老去而泛黃,反而更顯青翠!
  其實談某某這篇文字上年都想寫了,但一直苦無頭緒,但又不想放棄這個話題,今天不知不覺的寫了出來,便釋然了,也許寫的不怎麽好,但畢竟了解了心頭的一個念想,不必再惦記著這個話題了。
  很佩服譚維維,一個敢用將音樂真實化,敢於剖析自己的一位歌手,這是值得我尊敬的歌手,她不會跟那些戲子們一樣,不會跟她們是一樣華麗包裹著的敗絮。雖然她還未能像許某那樣,做到駕馭音樂於世俗之上,但相信她一定可以成功的!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手機版|小黑屋|PLUS28 論壇|討論區

GMT+8, 2025-2-27 11:28 , Processed in 0.091499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