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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徐如疾風

阿珍不用關>總統應該管@@?活動結束感謝各位餐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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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6 01:43:40 | 顯示全部樓層
吳淑珍該不該關 我個人沒什麼意見
不過就算不關也該在家裏裝監視器以便全天監控
不然是不是有重病的人都可以犯法
或家中有這樣的病人就可以把罪都推給他不沒人關了
再來如果不用關那貪來的錢呢?
就算國外的錢回不來那國內的呢?
至少可以用國稅局追稅那樣先把相關的財產給查封吧?
如果吳淑珍又不用巴錢拿出來
是不是他把所有的罪都給認了
這件事就沒了呢?
所以我覺得司法還是要有做為
這樣以後的人才會有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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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6 03:33:32 | 顯示全部樓層
本來就應該要關
如果同情她  那誰同情那些被她間接傷害的人
犯法本來就是不對  而且自己的學歷那麼高
書都讀到哪裡去  知法犯法  想拿自己的缺陷博取世人同情
不僅要關 還應該加重其刑
至於有關單位不要再互踢皮球  世人皆平等  為啥你們對其他罪犯都可以硬起來
對她卻軟趴趴了  有罪就該罰  知錯能改  善莫大焉
你們要有改她改的空間  不要再踢來踢去得了
總統可以不要管 因為說關不是  不關也不是  
但我們不是要你當法官  只要你說句  該怎判就怎判
相關當未就要全力執行 不可推諉 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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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6 03:42:52 | 顯示全部樓層
不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嗎???
這樣為什麼他犯了法卻沒有受到應該的處罰
難道就因為他身體虛弱嗎???
還是因為他們有錢???
這樣乾脆大加貪污貪一貪
然後就把自己一隻手打斷裝殘
這樣就可以不用被關
反正心裡就想貪得夠多斷一隻手叫別人服侍就好了阿
這樣的司法部門真的很不可靠阿
只會欺負平民百姓
遇到高官權貴就整個縮起來
這樣的法律制度還有絲毫的可信度嗎????
希望台灣的司法部門站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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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6 08:27:18 | 顯示全部樓層
這話題真是難說
國家要確保司法的中立
但是百姓在這一次的事件中看出
明明有罪為何可以免關呢?
在這中間必有嫌疑阿
本人認為吳淑珍是利用法條中的
特殊處理規則來躲避入獄的
如吳淑珍的身體狀況不好等
這在外界中百姓的眼裡就是荒唐
因此換作是總統馬英九對這看法
也不可坐視不管因為對於民心這
過意不去也不可破壞司法的審理
中立
本人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政府要
向百姓好好的解釋陳家貪汙一切
始末並且說明審判的公正性而且
要讓百姓有個交代
如:(貪污的一切要充公歸給國有)

以上是本人對這事件的看法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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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6 11:21:38 | 顯示全部樓層
尊重司法,是要在司法具"公平正義"的前提下
尊重醫療,是要在醫生具"醫德仁心"的前提下
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被判有罪,但在台灣目前的"司法"與"醫療" 體制下卻無法讓"罪有應得"的
人"有所終",這是要怪總統?怪司法?怪藍綠?怪醫療?或是我們應該要想想,吳淑珍的案子不會是唯一的一例,也不會是最後一例,如果我們不去根本的思考,如何讓我們的司法,醫療更健全,而凡事都要高層"伸手",那跟古代的帝王霸權又有何兩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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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6 16:02:51 | 顯示全部樓層
場面話    講的很漂亮啦

那個總統會白目的說    -------------->    應該干預司法

就算有干預司法   也是會   死不承認的

為官之道   就是不能白目  

要懂得   揣摩上意

才能得到    關愛的眼神

全台灣    最虛偽的人

就是    那些     --------------------->    政治人物

都是在講場面話    不講真心話

關不關

台灣人民    自己會做判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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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6 16:19:4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人言論 不代表任何黨派立場
我是覺得 在之前的法律訴訟期間
阿珍常常在法庭 昏迷的手法 而抱出來時候 還能緊緊抓住看護的衣服
(電視報導 看過幾次案例)
逛百貨 或之前的選舉 都能本人露面參加
表示 已經在逃避司法審判
已經是好幾次的案例

這次的醫療診斷  誰也不敢承擔
阿珍的之前受的傷 是真實的  導致無法走路
阿珍在監獄裡是否會用什麼方法
(拒絕吃飯 喝水或傷害自己身體等等)來逃避
如果發生意外  醫療可能就會付出承擔相當大的風險
在這兩者互相關聯著 醫療當然不想承擔以後的風險
而被社會輿論責罵

總統可以關切司法  但不能插手管
畢竟司法是公正的規範人民
而不是受到一人權利來掌控所有法律
這樣就會違背了 民有 民治 民享的權利
最重要的 是要繼續查 貪污的其他案件
畢竟 不只是這一條犯罪而已
後面還有更多的貪污 並未攤在 檯面上罷了
所以 司法應該做的 是調查 在任期間 所貪污的事情

如有冒犯 或違法 敬請通知 ~ 則將刪除此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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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7 12:01:08 | 顯示全部樓層
沒辦法~這個世界就是這樣~
有錢有權有勢能使鬼推磨~
不過也真難為監所~
收也不對,不收也不對
收了到裡面後要是出了什麼事都會被放大看待~
不收又造成現在這種問題!
至於總統管不管
我覺得這決定是對的畢竟他不是醫師
而且這是民主國家的確不應該干預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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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7 15:27:07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覺得限制住居或增加一些其它限制
不一定要關
畢竟要關他成本也花不少 也很麻煩
民眾觀感也差
半殘 生活起居都要人照顧
硬是要關 浪費社會成本
限制住居 禁花奢侈費用 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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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7 18:38:25 | 顯示全部樓層
馬總統宣示不干預司法,我個人也非常認同,吳淑珍不關一傳出,就有媒體大肆報導下次投馬投不下去,真悲哀!有這樣的選民,選上了,一點也不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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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7 21:33:1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人立場不偏向任何政黨
只是覺得既然都已經定罪了
該執行的就要執行
在那裏吵來吵去 惟恐天下不亂
對於社會來講也不件好事
為阿扁的案子已經浪費了不少社會的資源
難道又要為了阿珍在浪費我們的荷包嗎
至於馬總統干預司法這個部分
我覺得就算干預了也不會承認
再說我們小老百姓也沒那麼大本事去查那些
"王子犯法 與庶民同罪"應該是要確實執行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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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西老大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1-2-27 23:53:4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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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8 10:14:29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弟愚見
第一:犯罪者交由司法機關來定罪是正確的,任何人都無法干預
     (包括總統在內)
第二:既然已經定罪了卻因為身有殘疾而能夠不用入監服刑
     難免有失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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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8 13:36:07 | 顯示全部樓層
尊重專業人士的判斷,我覺得馬總統的選擇是對的,身為總統是不該干預司法,
雖然這很有可能會造成有錢人有漏洞可鑽,但是若總統直接下令強制收監,
這種先例一開,會否造成總統權力過大,甚至使後來的總統有前例可循而造成
專政的情形,所以我認為還是要尊重專業人士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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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8 15:40:4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人對政治是沒有什麼太大的意見
既然汙錢就該受到該有的處罰這樣才合理
只是很看不貫某些人一直在操弄這個話題
尤其是選舉的時候
以為台灣人都沒腦袋的嗎?
都是死忠的支持者嗎?
每次都說政治迫害
怎不想想做過的事在那邊睜眼說瞎話
當初汙錢花爽爽的時候就該有心理準備會有進牢房的一天了
等被判刑後才在那邊哭哭啼啼的
有點氣魄點
敢做就要敢當

[ 本帖最後由 horng003 於 2011-3-1 22: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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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8 15:47:07 | 顯示全部樓層
總統本就不應該干預司法
並尊重司法的決定
像台灣這麼民主的一個國家
大家應該多多尊重司法的裁定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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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1 22:29:33 | 顯示全部樓層
司法本來就應該要獨立
不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
就算是總統也不該去干涉
雖然現在很多恐龍法官
但是該想辦法讓不適任的法官下台才對
這樣才能讓司法保持公平與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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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1 23:34:28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覺得總統還是不應該管這件事,畢竟監獄會拒收吳淑珍一定有其專業上考量,如果總統用其職權而介入這件事,凡而會讓社會大眾覺得總統是個用自己個人喜好去決定某些事,而非專業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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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風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11-3-2 00:56:5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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