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情有關我與我女朋友
我女朋友是我小我兩歲的遠房姑姑,(有可能是因為她們家長輩比較晚生?並不是在我們這一輩才發生的事,以下會敘述)
她的媽媽跟我的爸爸是同姓
她們家的輩分比我們的大一輩 (我女朋友跟我爸爸是同輩)
而她的媽媽跟我阿公是同輩的
目前我知道的是這樣:
我們家有排輩份的,
現在最大的輩份的是比我大三世的,是與我的曾祖父同一輩的長輩(我的曾祖父以經不在了..從我有記憶以來我沒看過我的曾祖父/曾祖母)
我的祖父稱我女朋友的祖父為"叔叔"(我女友的親祖父--我的遠房曾祖父還健在)
(我想應該不是親叔叔,而是因為有輩分存在所以以輩分稱呼,我想他們的年紀應該是相差不大)
如果現在以這樣的標準來算的話有可能是幾等親呢?
以以上敘述的來算的話,是7等親或7等以上嗎?
而-民法規定6等親以內不得結婚
我們這樣可以結婚嘛?
我跟她交往了快一年了
如今家長知道了
有些反對
要我們好好考慮
但其實一點商量的空間都沒有
我不知道我跟她的血緣到底有多親
是否真的無法繼續交往?
我跟她在暗中交往時就經歷了很多
現在能在一起已經能說是苦盡甘來
如今又遭到家長反對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
我沒想到家裡把輩份看的這麼重
一直說:她是你的姑姑,憑這,你們就不能在一起,這會帶給兩家人很大的壓力
倫理上的約束真的很大
我並不是要故意去忽視倫理這件事
可是愛上了
我真的沒有辦法去放棄這段感情
我會盡量敘述的清楚一些..如果有什麼需要在解釋的請跟我說 ,我會儘快補充
先謝謝大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