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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魯智深

[台灣] 舌吻未滿14歲少女》最高法院有決議& 二審重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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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2-6 15:02:40 | 顯示全部樓層
無言!!只要快狠準就無罪!!~~::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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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2-6 22:41:2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83 aidsmiss78 的帖子

1審判決文.司法網站.可以查詢

2審.列為秘密庭?無法查詢.
無法公開閱讀判決文的討論.公允性.已難斷.

張升星法官.觀點.
婦運團體壓力.司法院從來不敢據理力爭.
默認法官專業素養不足.


.猥褻判無罪.內政部:問題出在檢察官.
http://64.208.224.4/thread-2623920-1-1.htm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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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20 04:48:55 | 顯示全部樓層
那先摸胸十秒
再吻五秒
應該也沒事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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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21 11:15:35 | 顯示全部樓層
法官也是人
也會羨慕加害人的好康
以上喇賽
台灣的法官頭殼都破洞嗎?
都可以找到爛到爆炸的解釋來硬ㄠ
現在這種誇張案例越來越多
會想到法官收賄根本不意外
台灣還真的是強暴犯天堂
對法官只有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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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6 06:41:4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87# mesha0902 的帖子

千萬不要用腦在進水或腦袋破洞來形容一個人

因為學法律的都很X態

之前的法學博士告108位網友還熱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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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13 13:14:01 | 顯示全部樓層
反正都不是自己女兒∼大道理可以繼續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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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17 15:57:27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要怪就怪修法的那些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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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22 18:04:42 | 顯示全部樓層
差太多了吧!最近的法官們真是太有創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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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8 21:40:22 | 顯示全部樓層
該叛的不判 不該判的亂判

一堆大便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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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24 21:48:15 | 顯示全部樓層
現在的法官都不知道怎麼了
難道他己沒有小孩嗎
就不能為人著想嗎
這種人也能當法官
臺灣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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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0-25 13:21:5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ryang 於 2008-7-2 00:17 發表
關於此案,法官如此判決,本人百思不解。經向他人請益,在未詳閱起訴書及判決文之前提下,再次發表個人見解:
        
    當初,檢察官可能以「強制猥褻罪」 起訴廖姓男子,因為法官案件繁多,他們通常僅就檢察官 ...


您好,我想您的見解可能是受到「舊法」的「強姦罪」影響,要被害人有「抗拒」的情況下始足論罪,
該條文(221條)已經修正,並未再出現相關字眼。
當然,就舉證上而言,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確實是要證明「違反本人意願」,但條文要件的證明並非如此僵化,非得要「出現抗拒行為」才該當此要件,
法官在自由心證的是受到論理、經驗法則的限制,同時也是依照論理及經驗法則來形成評價,在沒有監視錄影帶的直接證據下,只能透過其他間接證據來證明間接事實
,進而推導出直接事實。於該案中,行為人非被害人的配偶、男友,在遭到「突襲」的情況下,我想是可依「經驗」認定在此情況下均會違反一般人的意願才是。
相信如此的心證絕對是合理且正確的,亦無違反罪刑法定主義的問題。

以上個人淺見,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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