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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正德中乾清宮火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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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11-30 16:57: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正德中乾清宮火災案

   明代北京城每年一度的元宵節十分熱鬧,一般從正月初八開始,到十七結束,連續十天都有燈市。從東安門外起向東到今燈市口大街東口,兩裡長的大街上全是燈市。白天是市場,聚集著從各地來的商人,有南北兩直隸的、各省的,甚至外國的,貨物有時興的綾羅綢緞、布匹、刺繡、手工藝品、家常用品,還有西洋的自鳴鐘和各種稀奇玩意兒。一吃過早飯,大小街巷便湧著人流,到巳時就擁擠不堪了,買東西的,看熱鬧的,看稀奇開眼界的,看人的,人們有時被踩掉了鞋子,有時被扒走了銀錢,有時被擠掉了小孩,熙熙攘攘。街巷一到晚上就成了燈會,店鋪關門,大街兩旁掛滿了彩燈。從材料看,有珍珠料的、五色紗的、鐵絲紙的、麥秸的、通草的;從樣式看,有圓紗燈、宮燈、掛燈、各式花燈、繡球燈;從懸掛方式看,有門燈、柱燈、簷燈、井檯燈、九曲黃河燈,燈上畫有百花、鳥獸、蟲魚、戲曲人物等,琳琅滿目,巧奪天工。煙花也花樣繁多,令人驚歎不止。各種樂隊、雜耍通宵演奏,觀燈的人絡繹不絕。
   不惟民間如此,皇宮中也很熱鬧。正德年間,武宗皇帝性好嬉戲遊樂,自他即位以來,宮中每年元宵節都張燈結綵,懸掛明燈萬盞,所費往往數以萬計,庫存黃白蠟不足,則命有司補買。乾清宮附近燈火最為繁盛。明代的乾清宮是皇帝寢宮,可在這裡住宿、傳膳、批閱奏章、學習經文。乾清宮後暖閣共有九間,有上有下,上下共置床二十七張,皇帝隨時居寢。皇后常在這裡陪伴皇帝,其他妃嬪受皇帝召見有時也在這裡。為了方便,皇帝也在這裡召見大臣。
正德九年(1514)元宵節,宮中的燈火尤勝於往年。這一年,受封于江西的甯王朱宸濠為討好皇帝,特地進獻新樣四時燈數百盞,可附著於牆壁或柱子上。一入夜晚,宮中華燈齊亮,看上去金碧輝煌,如同白晝。甯王還特意派人抵京安裝。另為燃放煙火,又在殿簷下設氈幕貯存火藥,以備燃放。正月十六,因為不小心,花燈走火,造成火藥爆炸,旋即引起了一場大火,迅速延至乾清宮,偌大的一座宮殿從二更燒到天亮,乾清門內化為一片灰燼。當火勢正盛時,武宗卻沒有積極指揮救火,而是像往常一樣去豹房嬉戲,臨走時回過頭來望者沖天的火光,對左右人笑道:“好一棚大煙火呀!”不知武宗當時出於怎樣的一種心態說出了這樣一句話,或許是聊以自嘲、自慰吧!
   甯王朱宸濠是太祖第十七子甯王朱權的五世孫,生性貪婪奢侈,好弄虛名,不安本分,自弘治時起已漸有僭越不軌之舉。正德年間,武宗怠政,劉瑾專權,他認為有機可乘,遂以財物賄賂結交劉瑾等人,日益放縱,密謀篡奪帝位,後於正德十四年(1519)起兵叛亂。他向宮中獻燈首先是為討好武宗,但也不排除有其他陰謀。正是在他向宮中獻燈的這一年元宵節宮中發生了火災,此前他派人入宮安裝燈火,後來又發動了叛亂,將火災前後的一些事情聯繫起來分析,不能排除他獻燈背後有更大的陰謀。
   古代皇帝崇信天地合一、天人感應,每逢大災,就認為朝中有冒犯上天之事,必須頒“罪己”詔於天下,以示反省。雖然武宗以豹房為家,對乾清宮被焚並不在意,但仍遵行故事,效法先聖賢王遇災下罪已詔之制,於當月十八日,身穿淺色衣服,在奉天門下詔罪已,並詔諭文武官員一起修身反省,要求臣民上書指摘時弊,同時大赦天下。他在詔書中首先標榜自己“夙夜孜孜,勉圖治理”,稱火災發生後,心中非常驚慌,準備靜思悔悟,接著分析了災害可能的原因,如敬天事神之禮有不周到之處,祖宗列聖之法有未能很好地堅守的地方,用人不當,賞罰不公,征斂太重、工役繁興、直言難進、賄賂公行、奸貪弄法等。次日,內閣大學士楊廷和、梁儲和費宏上疏自劾,建議武宗勤於經筵、複面奏之規、大開言路、通達下情、調軍隊充實邊防、革除禁中市肆、驅除番僧以絕異端、廢罷皇店以通商賈、停止一切工作以顧惜民力、減免各處織造以節約民財、任用正直忠良之士和親信老成持重之人,結果武宗僅同意罷除皇莊。旋即各部官員、六科給事中、十三道禦史紛紛上疏,建議大致與楊廷和等所提相似,無非是勤於政事、拆毀豹房、驅除番僧、遣散義子、廢止皇店等,其中翰林院編修王思特別針對武宗的各種荒唐行為上疏,誠懇地規勸皇上不要因災方才憂懼,災害過後憂懼就消失了,應當真心反思以往的過失,身體力行,以求回轉天意,永保天命。十三道監察禦史羅縉上疏指出:修復乾清宮費用浩繁,但兵荒連年,加重賦役可能會導致不測,應當停建一切不急工程,另要發內庫銀兩應付土木,以免過度擾民。武宗對群臣奏疏不理不睬,一切照舊。
正德九年十月,工部因修建乾清宮、坤甯宮事請旨定奪,武宗當即派出眾多大員分赴四川、湖廣、貴州等處採伐木材,赴南、北直隸監督燒磚,赴山西、河南、陝西、浙江、江西、徽州收買竹木。十二月,工部又奏稱營建宮室所需費用為100萬兩銀子,應加派至天下各州縣,為不至過分加重百姓負擔,每年僅帶征2/10,其餘由內庫暫且代支。武宗根本捨不得動用內庫銀兩,命令加派每年全征,自此各地加大催征力度,百姓怨聲載道,苦不堪言。這時又有人請求營建太素殿、天鵝房和船塢等,正德十年(1515)閏四月,大學士梁儲等上疏請求緩開新的工程,但武宗絲毫聽不進去。太素殿本來崇尚簡樸,但武宗要求修建的十分華麗,共耗資20余萬兩,動用軍匠3000多人,歲支米13000多石,其他浮費尚未計在內。這時有往年遺留的工程仍在繼續,一時間土木之災使得軍民難以承受,由此可知其“罪已”不過裝轉樣子,欺世盜名罷了。
另需補充的是,武宗為乾清宮失火而頒行天下的罪己詔至今仍有原件保存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據專家考證,這是我國發現的最早的保存完好的罪己詔遺物。
“文革”期間,江蘇無錫前州鎮農民平整土地時發掘了一座古墓。棺內系一男屍,穿戴整齊,衣服很新,但頭為泥塑,胸前有一黃色布口袋,內裝此詔。它是一長134釐米,高58釐米的黃紙,木板印刷。男屍身上的衣服被當地農民取走做鞋,唯有這張黃紙因無用而被丟棄,後幾經輾轉,到了著名紅學家馮其庸先生手中。馮先生于1995年將它捐贈給了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詔書的內容除前面敘述的外,還有20餘條寬恤事宜,如第一條規定:自正德九年正月二十八日昧爽以前,官吏軍民人等有犯,除謀反、叛逆、子孫謀殺祖父母及父母、妻妾殺夫、奴婢殺主、采生折割、殺一家非死罪三人、謀殺、故殺、蠱毒厭魅、毒藥殺人、強盜妖言、十惡等至死者不赦外,其餘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罪無大小鹹赦!馮先生據此推斷墓中男子可能是當地官府收到詔諭時已殺死的罪犯,按罪己詔規定,此人本在大赦之列,無奈在“罪己詔”未到之前,他的人頭已經落地,只好塑個泥頭,重新穿戴,以此當作對死者的慰藉,殊不知,這道詔令恰為後人印證了乾清宮火災案這段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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