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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古代造假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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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8-12 07:07:5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誰是造假的祖師爺﹖不好考。有人說是趙武靈王﹐也有人說秦昭王﹐可見古時造假之風盛行﹐連君主都酷愛這一套。
  《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中記載說﹕「趙主父令工施構梯而緣播吾﹐刻疏人跡其上﹐廣三尺﹐長五尺﹐而勒之曰﹕『主父常遊於此』。」就是說﹐趙武靈王讓人搭架子在石頭上刻上巨大的腳印﹐然後在旁邊註釋說﹕趙雍到此一遊。後人若糊塗﹐往往就會被騙了哇﹐原來趙武靈王是個巨人耶!同樣是《韓非子·外儲說左上》記載道﹕秦昭王令工施梯而上華山﹐以松柏之心為博﹐箭長八尺﹐棋長八寸﹐而勒之曰﹕「昭王嘗與天神博於此矣。」此人造假手段更加牛﹐在華山上整了個自己跟神仙下棋的假古跡出來。
  可見古時造假之風盛行﹐連君主都酷愛這一套﹐更別說一般人了。著名的才子紀曉嵐在他的《閱微草堂筆記》中就記載了自己遭遇假貨的故事﹕一是假墨﹐紀曉嵐買當時大清名牌羅小華墨。這墨看上去「漆匣黯敝﹐真舊物也」﹐可是買回去一用﹐居然是泥摶的﹐染以黑色﹐還帶了一層白霜﹐利利索索地把紀曉嵐騙了。一是假蠟燭。紀曉嵐趕考﹐買了幾支蠟燭﹐回到寓所怎麼也點不著﹐仔細一看﹐原來也是泥做的﹐外面塗了一層羊脂。他還甚至碰上了假鴨子晚上買了一隻﹐回去一看竟然也是泥做的。這鴨子的肉已被吃盡﹐只剩下鴨頭、鴨脖子、鴨腳和一副完整的骨架。骨架裏搪上泥﹐外面糊上紙﹐染成烤鴨的顏色﹐再塗上油﹐燈下難分真假。更離奇的還有假鞋子紀曉嵐家的奴僕趙平﹐曾以兩千錢買了一雙皮靴﹐很是得意。有一天下雨﹐趙平穿著皮靴出門﹐光著腳回來了。原來那靴子的腰是烏油高麗紙做的﹐揉出了皺紋﹐貌似皮子。靴子底則是破棉花黏糊的﹐再用布繃好。根據紀曉嵐的記載﹐可見明清時期造假之盛行。
  明人筆記史料中﹐對此也有一些記載。一件事發生在杭州﹐那時西湖已是旅遊勝地﹐人流量很大﹐造假的騙子也很多。有一賣假藥的騙術頗為高明﹐每售藥供觀音大士像於旁﹐置藥丸於一木箱中﹐但有病人求藥﹐不問病情﹐伸手至箱中抓一把藥丸出來丟於觀音大士手中﹐藥丸多有留於大士手中而不至滑落者﹐於是言於求藥者﹕觀音大士已為汝選好該用之藥。求藥者歡喜而去﹐圍觀者無不驚嘆﹐術士日進百金。街頭一某姓無賴﹐知術士必有手段﹐苦於不知實情﹐心生一計。一日言於術士﹕「某有一奇術﹐不足為他人道也﹐願示於君。」術士好奇。無賴領術士入一星級酒店﹐山珍海味﹐珍饈佳餚﹐酒足飯飽之後﹐拍拍屁股領著術士揚長而出﹐竟無人過問﹐更無人阻攔。術士大奇﹐千哀萬求定要無賴傳授此術。無賴願與術士交換秘方。術士言﹕「某之術簡單﹐觀音掌中暗藏磁鐵﹐製藥丸時雜之以鐵粉﹐則藥丸必可粘留於觀音手上。」無賴言﹕「某之術更簡單﹕先付錢。」
  從某種程度來講﹐煉丹術士其實也是假藥的製造者。服食求神仙﹐多為藥所誤。古代科技不發達﹐造假者手段有限﹐最常見的是在酒中摻水﹐嚴重時甚至以水代酒。《太平廣記》輯錄有隋唐五代書籍《啟顏錄》中的一篇《酒肆》說是幾個人在酒店就遭遇到了假酒﹐他們便一起開這酒的玩笑﹐其中一人說﹕「酒﹐何處漫行來﹐騰騰失卻酉。」眾人問他是什麼意思﹐他說﹕「有水在。」就造假者而言﹐往酒裏摻水﹐是最簡單的造假了。這種造假雖然多見﹐但還不至於嚴重危害到人身安全﹐奸商們只是在份量和質量上打打折扣。
  當然古代也有「化學家」﹐他們是煉丹術士。煉丹者以丹砂、鉛、汞等天然礦物為主要原料﹐用爐鼎燒煉﹐以求製出服後不死的丹藥。道家宣稱服食丹藥可祛病保生﹐不死成仙﹐故外丹術又叫仙丹術。煉丹方士們大多迷信服食黃金可致長生﹐說「服金者壽如金﹐服玉者壽如玉。」他們認為﹐自然界中的金和玉都是不容易發生朽壞變化的一類物質﹐服食金玉﹐就能把金玉的穩定性質轉移到人體﹐人就可以長生了﹐而且﹐仙丹煉成的標誌之一﹐就是它能點鐵成金﹐或者點銅成金、點錫成金等等﹐「金成者﹐藥成也。」所以﹐漢魏以來﹐煉金製銀一直是外丹術的重要內容。由此﹐外丹術又叫金丹術或黃白朮。
  就丹藥本身而言﹐從它產生那天起﹐不僅沒有給人們帶來延年益壽的好處﹐相反欲求長生﹐反致速死﹐服食丹藥的人往往提前結束了性命。原來所謂的神丹妙藥竟帶有毒性。科學地說丹藥中所含有鉛、汞、硫、砷等化合物﹐多是有毒的。鉛﹐服後可導致人性格改變﹐神經錯亂。汞(即水銀)﹐中毒後手腳發麻﹐口腔麻痺。砷的氧化物有劇毒。正因如此﹐自古以來﹐從帝王百官到道士女冠﹐服丹喪命者數不勝數。僅是死於丹藥中毒的皇帝﹐歷史上就有十五六位﹐其中尤以唐、明兩朝為甚﹐唐朝有一代英主唐太宗等6位皇帝死於丹毒﹐明朝則有世宗嘉靖等5位皇帝之死與丹藥有關。
  對於丹藥的毒性﹐歷代有識之士和一些冷靜的煉丹家早有認識﹐唐時《玄解錄》說﹕「金丹並諸石藥各有本性﹐懷大毒在其中。」北宋沈括等人更明確提出﹐對金丹大藥「不可不戒」﹐「生金有毒﹐至於殺人。」從這個角度上講﹐旨在長生的丹藥無異於害人的毒藥。不過﹐在古代﹐能夠服食丹藥的﹐非富即貴﹐雖然是假藥﹐但跟今天「化學家」們製造的假冒偽劣相比﹐危害要小得多了。
  《唐律疏議》上規定﹕「如果這種食品致人死亡﹐食品所有者則要被判處絞刑。」遭遇假貨﹐總是件讓人不愉快的事。小則破財﹐大則丟命﹐因此對於造假者﹐自古至今人們都是深惡痛絕的。
  清朝安徽桐城人許奉恩在《蘭苕館外史》中記載﹐一個叫定遠的地方﹐春夏大旱﹐田間顆粒無收。到了六月中旬﹐終於下了雨﹐於是農民們思謀種蕎進行生產自救﹐但苦於沒有種子。制假售假者某甲「藏陳蕎甚多﹐慮顆癟色黯﹐不能出售﹐以甑蒸之﹐頓覺碩大光潤﹐大喜﹐遂榜其門曰﹕『出賣蕎種』。於是爭往購求。蕎價翔貴﹐獲利千萬。」這用甑蒸了的種子﹐種到田裏的結果可想而知﹐由此飢餓以死者不勝屈矣。後來賣假種子的某甲﹐受到了天譴﹕「無何﹐雷擊某甲死﹐釜底書『蒸蕎誤人﹐粉身莫贖』八字。」這當然是演義了﹐但可見時人對造假者的痛恨。
  西漢文帝時有人名新恆平﹐是個造假高手。他偽造了玉杯和周鼎﹐企圖欺騙文帝而取得富貴。在玉杯上刻「人主延壽」﹐令人獻上。又誑稱周鼎亡在泗水中﹐現在黃河溢出﹐與泗水相通﹐望見東北汾陰有寶金之氣﹐可能是周鼎要出現吧!文帝於是派人在汾陰治廟﹐南面臨河﹐想祭祀後取鼎。後鼎出汾陰﹐文帝大喜。其實是新恆平埋鼎汾陰。此人可奉為贗品製作的祖師爺。他下場很慘被揭穿後﹐新恆平因造假被文帝夷滅三族。
  敢騙皇帝的多﹐敢騙群眾的更多。對這些造假者﹐歷來處罰都很嚴厲。在唐朝《唐律疏議》上規定﹕「一旦某種食物變質﹐已經讓人受害﹐那麼所有者必須立刻焚燒﹐否則要被杖打90下。如果不毀掉有害食品﹐反而送人甚至出售﹐致人生病﹐食品所有者要被判處徒刑一年。如果這種食品致人死亡﹐食品所有者則要被判處絞刑。別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吃了本應被焚燒但未被焚燒的有害食品造成死亡﹐食品的所有者也要按過失殺人來處罰。」
  到了宋朝﹐商品經濟大繁榮﹐投機分子常常使用「雞塞沙﹐鵝、羊吹氣﹐魚肉注水」之類的伎倆牟取利潤。為了加強管理﹐宋代官府讓各類商人組成行會﹐商舖、手工業和其他服務性行業的相關人員必須加入行會﹐並按行業登記在冊﹐否則就不能從事該行業的經營。商品的質量也由各個行會把關﹐行會首領負責評定商品的成色和價格﹐充當本行會成員的擔保人。行會把關之外﹐法律也繼承了唐律的規定﹐對腐敗變質食品的銷售者給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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