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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禁-- 勿打開) 忍了一次又來!房產講師性侵女助理被判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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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1 21:21:0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網絡圖片與新聞無關

〔自由時報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房地產開課講師阿國(化名)去年初,與過從甚密的助理小玲到台北開會遭暴行「愛愛」,當時她選擇隱忍,不料半年後又被他藉酒裝瘋得逞,翻臉提出告訴,高雄高分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8年間,阿國因工作需求,透過友人介紹識認識小玲。2019年7月1日,小玲以LINE與阿國討論工作細節未獲回應,當晚10點多,到楠梓區他的租處,索取工作所需資料。



不料,阿國竟轉移話題藉酒裝瘋,將她壓制在床,要脅若不順從,將對她家人、朋友不利,涉嫌強吻胸部等處後性侵。阿國應訊指稱,因小玲說她受傷,才寫道歉信函,否認發生性關係。



高雄高分院調查,2019年8月底,阿國的道歉函內容:「請原諒我7/1當天晚上的所做所為,打破了我們的協議,破壞了妳好不容易對我的信任,但我想對妳說,以後只要有妳在,除非妳說可以,否則我就不會喝酒,而我相信,只要我還是清醒著,我一定可以克制自己,避免再次傷害妳,就像在三民區那一樣,妳說不要,我一定會停下來,一定會尊重妳」。



此外,2010年1月7日阿國在律師事務所寫下自白書內容為:「2019年1月17-20日,本人(指阿國)與A女(指小玲)到台北出差、上課,17日晚上(18日凌晨)在共同住宿的民宿房間,因一時衝動,在未經她的同意,且無視她的反抗、拒絕,從一開始的要求,到後來強行與她發生關係...2019年7月1日晚上,在趁她來我家的時候,因酒後亂性,再次與她發生性關係。關於這兩次的行為,因一時衝動,我沒有顧慮到當事人的感受,對她造成了傷害,深感道歉」等語。



法官又查,兩造案發前,原即熟識朋友,LINE對話中更曾互相勸慰,甚而在案發後,小玲仍持續與他來往,是基於友誼或工作關係,選擇隱忍或遺忘,後因其他因素介入,或雙方關係生變而提告,為常有之事,因此判決阿國有罪,並維持原審刑度。

網絡圖片與新聞無關



[ 本帖最後由 Soldier 於 2021-6-1 21:25 編輯 ]
 樓主| 發表於 2021-6-1 21:24:42 | 顯示全部樓層
「有的沒的.....XD  上司出差.....XXX」

(18禁-未滿18歲切勿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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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1 21:42:5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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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1 21:55:0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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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1 21:59:0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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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1 22:07:1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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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1 22:24:3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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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岫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21-6-1 22:30:1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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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1 22:31:1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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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1 22:50:08 | 顯示全部樓層
一次都能忍代表有依舊有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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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1 23:12:3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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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1 23:33:2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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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1 23:46:21 | 顯示全部樓層
開心觀賞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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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2 00:00:4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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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堂 該用戶已被刪除
發表於 2021-6-2 00:05:0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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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2 00:36:4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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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2 00:40:4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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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2 01:42:5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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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2 01:44:27 | 顯示全部樓層
thanks a lotnnn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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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2 01:45:50 | 顯示全部樓層
感謝版大辛勞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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