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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專職法官徐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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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8-4 21:45:0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徐有功(640~702),名宏敏,字有功,唐洛州偃師(今偃師)人,徐有功是國子監博士徐文遠的孫子,是唐代最著名的專司審案的官吏。青年時期舉明經及第。歷經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大理)寺丞、秋官(刑部)郎中、侍禦史、司刑寺少卿等。長期在司法任上,是唐武則天時期與酷吏鬥爭的一面旗幟,也是歷史上罕見的一位以死守法、執正的法官、清官。《新唐史》對他有「雖十歲未見其比」之讚譽。卒年62歲。時人論日:今有功斷獄,天下無冤枉人。新舊唐書有傳。他死後武則天追贈他為大理寺卿。唐中宗李顯登位後加贈他為越州都督(一品)頭銜,並特下制書表彰:「節操貞敬,器懷亮直,徇古人之志業,實一代之賢良」和「卓然守法、雖死不移。無屈撓之心,有忠烈之議。」
  在古代,大多數官職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專門的審案官,但在官僚體系中地位極低,也難有作為。徐有功雖長期擔任專職審案官,卻因敢於嚴格守法,犯顏直諫,執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達萬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功先後任過蒲州司法參軍、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員外郎、郎中侍禦史司刑少卿等職。徐有功為官之時,正值武周時期,上有武后作亂,下有酷吏網羅,執法守正彼為不易。由於徐有功前後執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數以萬計,因而難免得罪酷吏、奸臣,頻遭彈劾、推審,但最終皆因找不出他貪贓或徇私枉法的證據,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兩次被罷官又兩次復出,儘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諛奉承,一心執法守正。也正因如此,使徐有功能成為歷史上罕見的一位名留青史的專職『法官』,被當時人譽為『自古無有』的好官。
  武則天當政時,徐有功歷任蒲州司法參軍(地方司法官員)、左肅政臺侍禦史、司刑少卿(大理寺司法官員)等官職。在蒲州任司法參軍期間,其政績已十分突出。史書上稱讚他「為政寬仁,不行杖罰」。當地百姓和官吏都稱他為「徐無杖」。那麼「徐無杖」又是什麼意思呢?徐有功審判一切案犯時,都「力求寬仁,從不輕易動用刑訊,也不輕易判人笞杖刑」,而用傳統的仁義道德去教育啟迪案犯悔悟自新。在他的感化下蒲州各地民風大改。徐有功3年任滿,竟沒有一次在審判案犯時用了杖罰的。因而「徐無杖」之名也就越傳越響,傳到了京城長安。永昌元年 (689 年) 徐有功就被宣詔進京,擔任起了司刑寺丞的重要職務,負責覆核司刑寺的判決,並能參與大案的審理。
  永昌元年唐高宗去世,武則天以皇后身份臨朝執政,繼而她又「革唐命」 自稱「聖神皇帝」。徐有功就是在這一複雜的政治背景下,上任至司刑寺的。當時,酷吏恣橫,構陷無辜,嚴刑峻法,朝野震恐,莫敢正言。獨徐有功犯顏護法,三次被罷官,但矢志不渝,由此蒙他護救的百姓有數十多家,許多死刑重罪,常獲免死,天下稱頌他為仁人。又曾經力爭李行褒案,罪不應誅及親族,酷吏周興奏有功故意救出反叛眾囚,應當處斬,武后只免其官,不久因念有功用法公平仁恕,擢升為殿中侍禦史,朝野遠近聞知,莫不相賀。
  他在司法任上約15年,審案卓然守法,雖死不移。其就有三次被控告死罪(其中一次改為流放) ,而他卻泰然不憂;三次被赦也不阿諛奉迎,仍然矢志不渝,二次罷官,復出後仍又一心執法守法,「將死,泰然不憂;赦之,亦不喜」,連武則天也被他的忠貞和勇氣所折服,待她坐穩了帝位後,又將在流放的徐有功召回起用任司刑寺少卿。他任法官前後執正大案六七百件,救人數以萬計。他既不為己謀利,也不為君主之私慾所動搖,他守的是公天下之法,無私念之法,正因為他是一位守正不阿清官,才能在種種誣陷冤告中傲然挺立,使頻頻彈劾、推審他的酷吏,在他身上也找不到他與案犯有什麼特殊關係。公正、忠誠、無私、才幹和勇氣,是徐有功成為古代最優秀法官的主要原因,因此受到了歷代人民的擁護和愛戴。時人讚頌徐有功「聽訟惟明,持法惟平」。
  當時,皇后武則天稱帝,因怕大臣不服和謀反,信用酷吏周興、來俊臣、邱神績等人。他們羅織罪名,構陷無辜,將相豪傑、公卿大夫被捕入獄、慘遭殺害者,不計其數。一時冤獄四起,朝野震恐,人人自危,無敢言者。這時唯徐有功無所畏懼,仍持平守正,秉公執法。對詔下大理寺(最高法院)審訊的案件,都依法處理,前後救活了數十百家。他常常在朝廷上與武則天面爭曲直,力主秉公辦案,依法量刑。武后色厲辭嚴地詰問他,左右大臣莫不為之驚心,而徐有功神色不變,持論益堅。
  博州刺史瑯琊王李沖,永昌元年(689)受其父越王李貞謀反事件的牽連而被誅。都尉顏餘慶因與李沖有交往,被誣告與李沖有預謀。武后命來俊臣審問,加顏餘慶以反叛罪。在朝廷上議論這一案件時,主管官員認為顏餘慶僅為支黨,依法當判流刑。武后已表示同意,而侍禦史魏元忠卻說:「顏餘慶為李沖討還債務,快信來往,合謀造反跡象很明顯,不應是支黨,請處以極刑,並沒收全部家產。」徐有功不同意說:「永昌事件之後所發生的赦免令中曾說,魁首已經伏誅,支黨未被發現者饒恕其罪過。顏餘慶在赦免令下達後被告發的,應該屬於支黨。現在以支為首,以生入死,赦而復罪,生而復殺。我以為朝廷處事要取信於民,不當如此,」武后聽了大怒道:「什麼叫魁首?」徐有功答說:「魁者,大帥;首者,主謀。」武后又問:「顏餘慶為什麼不是魁首?」徐有功神色自若地回答:「永昌之亂的魁首是虺貞而已,而虺貞早已伏誅,顏餘慶現在才判罪,不是支黨是什麼?」武后也只好壓下怒氣,說:「你再好好想想。」顏餘慶因此而免於一死。當時,在場議事的大臣、廷陛之下的衛士、儀仗等共數百人,看到武后發火,都低頭縮頸,屏息斂氣,唯恐大禍臨頭,而徐有功氣定言詳,從容自如,眾人無不嘆服。
  潤州刺史竇孝諶妻子龐氏被家奴誣告,武后命薛季昶審訊。薛季昶歪曲事實,龐氏即當問斬。徐有功據理力爭,說明龐氏冤枉。薛季昶反回來誣陷徐有功與逆黨合謀,罪當處死。當時徐有功還在處理公務,令史哭著把消息告訴了他。徐有功聽後,冷靜地說:「難道只我一個人會死,而他們就長命百歲不死嗎?」慢慢起身,安步回府。武后看到薛秀昶的奏章,召徐有功詰問道:「近來你斷案為什麼多有失誤?」徐有功回答說:「失誤,是我的小錯;好生,是陛下的大德。我正是按陛下的好生之德辦事啊!」武后聽了,默然不語。龐氏終於免去死刑,而徐有功也為此被削職為民。為民請命,不惜身家性命,作為法官,這種高尚的精神實在難能可貴!
  後徐有功又被起用作司徒少卿,與皇甫文備共同審案。皇甫文備曾誣陷徐有功犯有非法釋放逆黨罪,可是後來皇甫文備自己犯罪入獄時,徐有功卻以實辦案,拯救了他。有人問徐有功:「過去他曾陷你於死地,今天你卻救活了他,這是為什麼呢?」徐有功回答說:「你所說的是私怨,我所要遵守的是公法。我不能因私害公啊!」
  他曾對親近的人說:「大理寺是關係人們生命的所在。作為法官,要依法辦案,不能為了自己免於災禍,就按上峰的旨意,冤枉好人。」所以他在審案時,重證據,重事實,為不少人昭雪了冤情。而為了這個他自己就三次被判為死刑。面對死,他泰然自若,被赦積怨,也不因而喜不自勝。這一點,很受時人尊重。吏民中有「遇來(來俊臣)侯必死,遇徐(有功)杜(景儉)必生」的諺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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