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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宋朝時期的婦女離婚竟可分家中一半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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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7-4 09:26: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宋代婦女離婚時﹐不僅家裡的資產夫妻一人一半﹐甚至還可以帶走用嫁妝購置的財產﹐因此﹐宋代婦女離婚才叫真正的揚眉吐氣。「離婚」這個詞﹐到晉代時才有。
  《後漢書》中就有這樣一位女中豪傑。這個漢代女子叫夏侯﹐是黃允的結髮妻子。黃允是當時有名的才子﹐當地太守袁隗看過黃允的詩文後道﹕「我能有像黃允這樣的女婿﹐此生足矣。」黃允一聽覺得機會來了﹐回家就寫了一紙休書。突然被休的夏侯氏如遭五雷轟頂﹐在多次懇求無法喚回丈夫後﹐她痛定思痛﹐決定離開時好好懲治一下這個負心郎﹐也讓自己走得風光。
  這天﹐夏侯氏對婆婆說﹕「明天媳婦就要離開黃家了﹐心裡還真有點兒捨不得﹐還是舉行個告別宴會(或許這是史上最早的離婚宴)吧﹐我也好當著客人的面﹐好好傾訴離情。」此時婆婆也同情兒媳﹐見兒媳說得有情有理﹐便答應了。那一天﹐四方客人一共來了200多位。當大伙都舉起酒杯時﹐夏侯氏把黃允平日幹的那些見不得人的醜事當眾數落了一遍﹐並大罵黃允無情無義﹐說完便跨步登車﹐揚長而去。黃允被罵後結局悲慘﹐不僅名譽掃地﹐而且太守礙於面子﹐決定不將女兒嫁給他了。
  在漢代﹐像夏侯氏這樣「牛」的媳婦應是鳳毛麟角﹐要說古代婦女能揚眉吐氣地離婚的﹐應該是在宋代。宋代婦女離婚時﹐不僅家裡的資產夫妻一人一半﹐甚至還可以帶走用嫁妝購置的財產﹐因此﹐宋代婦女離婚才叫真正的揚眉吐氣。李清照18歲時與太學生、丞相趙挺之子趙明誠結為連理。公元1129年﹐趙明誠死於湖州﹐一段將近30年的美滿姻緣就此落幕。當時北宋滅亡﹐戰亂不斷﹐李清照居無定所﹐身心俱疲﹐不久改嫁一個叫張汝舟的人。張汝舟結婚的初衷﹐是看中了李清照攜帶的那些價值連城的文物﹐在李清照不願意將這些東西與他共享時﹐他馬上露出原形﹐不僅惱羞成怒﹐還對李清照拳腳相加。
  於是﹐李清照決心和張汝舟離婚﹐並告發張汝舟有欺君之罪。判決結果當然是李清照勝訴﹐張汝舟被發配到柳州。儘管李清照也要因此坐牢兩年﹐但在當地官員的關照下﹐她僅僅坐了九天牢便被釋放。如此﹐李清照在這場離婚大戰中﹐不僅成功地離婚﹐而且保住了自己的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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