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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禁-未滿18歲切勿回覆) 9分鐘全都錄!美髮師和男客「店內直接來」手機LIVE目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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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5-7 10:52:2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網絡圖片與新聞無關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張姓家庭美髮老闆娘幫陳姓男客理髮,兩人竟直接當場發生關係,過程全被張夫用手機的雲端監視器目擊。張夫立刻叫兒子、女兒和媳婦來看,並趕回家抓姦。張女被陳妻求償100萬元,二審判她賠30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張女和陳男都50多歲。陳妻指控,2018年8月10日上午11時許,張女在家中客廳和丈夫相擁接吻,遭張的丈夫裝的監視器拍下3段各3分鐘畫面;同年8月26日,張在家中廚房和丈夫嘿咻,經張夫在外透過手機看到監視器發現。

陳妻說,張夫隨即打電話給兒子、媳婦,同時從手機目睹監視器中的畫面;他又通知女兒,4人一起回家,但丈夫和張女已完成性交,坐在客廳休息。她控訴,和丈夫結婚10多年,育有1子1女,未料張女竟勾搭丈夫,使她精神遭受嚴重打擊摧殘,因此求償100萬元。



張女則辯稱,她與陳男因理髮結識,不清楚對方有婚姻,僅止於普通朋友關係,雖互有好感但未逾越分際,縱有摟抱也是屬於西方人禮貌性的交際往來行為,否認光碟錄影畫面的男女為兩人。



但張女兒子證稱,當天接到父親電話,說陳男正在家裡和母親發生關係,「父親在手機監視器上發現,我手機也有雲端監視器畫面,看到他們在廚房性交,陳站在母親後方」;他回家看到陳已在理髮廳和母有說有笑,詢問兩人剛剛在幹嘛,是不是有發生關係,但陳不說話馬上要離開,「我馬上把陳拉住,母親哀求放陳走。」



兒子說,後來父親回家,氣氛難耐要他報警;警方來家裡備案後,爸爸決定要私下和解,結果陳男說願意以50萬元賠償。高等法院法官認為,張女明知陳男為有配偶之人,仍為通姦、相姦,顯有違善良風俗,並已破壞對方夫妻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判賠陳妻30萬元確定。全案不得上訴。







































網絡圖片與新聞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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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沒的.....^^」

(18禁-未滿18歲切勿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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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Soldier 於 2020-5-7 10:5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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