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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康熙帝的法家治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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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8-26 20:04:4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雖然康熙帝的君臣觀念主體上是儒家的,但是法家觀念也是不可或缺的,儒法交互為用,否則就會像梁武帝那樣亡國。熊賜履曾經從宗教的角度告誡康熙帝要以梁武帝為誡,不可佞佛。其實,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此。雍正帝、乾隆帝都篤信佛教,卻並沒有被大臣篡權。現在,需要從法家的君勢、法術的角度談一談康熙帝是如何加強皇權的。
  自從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利用胡惟庸案件廢除宰相後,就增設殿閣大學士作為秘書顧問,到明成祖時稱之為內閣。至明中葉後,內閣首輔大學士實際上已經形同宰相,朝中官員也尊稱內閣首輔為宰相。雖然清初沿用明代內閣體制、設置內閣大學士,但這只是一種榮譽頭銜,其主要目的是為了籠絡漢族官員。康熙初年把南書房改造成草擬詔諭的中樞機構,吸取了議政王大臣兼職的特點,「南書房行走」都出自翰林院。
  為了解決君權與相權的矛盾,清初,統治者對中樞機構的權限以及人員構成屢屢予以變更。清入關前,受軍事民主制的影響,創建議政王大臣會議,入關後又在關外舊制內三院(內弘文院、內秘書院、內國史院,1636年建立)的基礎上組建內閣。但清代的內閣與明朝內閣不同,實際上只是一個傳達諭旨、發佈文告的衙門,凡軍國重務不由閣臣票發,而交議政王大臣會議。
  清廷南遷北京,順治小皇帝沒有實權,議政王大臣的權力也受到攝政王的壓抑。康熙初年也是如此,皇權受到嚴重侵犯。康熙帝逮治鰲拜以後,議政王大臣們的勢力又有所抬頭。康熙帝乃借助於漢臣的力量和儒法兩家的君臣觀念,極力加強皇權,逐漸把議政王大臣們的權力奪歸皇帝。滿洲貴族們在清朝政治生活中不能再發揮任何制衡作用了。
  清朝完成君權一攬形式的專制政體是從康熙朝開始的。康熙帝剪除鰲拜集團,使國家大權集中到自己手中,並將這種專權形成傳統。他說: 「天下大權當歸於一」,「今天下大小事務皆朕一人親理,無可旁貸。若將要務任於他人則斷不可行,事無鉅細,朕必躬自斷制」。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日趨衰微。當時,參加議政的還有大批宗室王公,如和碩康親王傑書、莊親王博果鐸、安親王岳樂、多羅順承郡王勒爾錦、惠郡王博翁果諾、多羅貝勒察尼、董額、尚善等。康熙十一年十二月,博翁果諾等辭去議政,此後又罷領兵諸王議政之權。康熙二十四年,又將都統中不能辦事者罷去議政權。此時,參加議政的宗室王僅剩傑書一人,議政王大臣會議從最高決策機構變為皇帝議事和咨詢機構。康熙三十六年傑書去世,議政王大臣會議就成為議政臣會議。滿洲王公貴族在中央的發言權日趨削弱。
  當時無論是議政王大臣、內閣大學士,還是值南書房之漢官,均不得專擅朝政,他們中一些人可能參與某些重要政務,擁有較大發言權,但這種權力只能源於康熙帝的授予。康熙帝將權力集中到自己手中,並且制定了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理論與原則,使其後世子孫有章可循,有案可稽,從而保證了這種政體的長期延續。概括起來,他在這方面的君勢、法術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皇帝獨攬兵權,猶今日總統為國家軍隊的最高指揮官。八旗制度的主要內容,是八旗王爺擁有兵權。康熙十八年,康熙帝限定八旗王公府邸官員名額,各旗設都統、副都統,掌管宣命教養,整飾戎兵,以治旗人。各都統直接聽命於皇帝,將各旗王公幹預旗務的權力剝奪。以後,把八王統兵征伐的慣例改為由皇帝任命出征,往往是以皇家子弟為帥,這就削弱了八王的軍權。康熙晚期,更由皇子管理旗務,徹底改變了八王及其子弟統兵出征的傳統。康熙帝對將軍控制嚴密,絕不使軍權下移。平定吳三桂之亂後,總結經驗,不但不許將軍久握兵權,而且令其經常朝見,使其心知敬畏。他說: 「邊疆提鎮,久握兵權,絕非美事。久握兵權,心意驕縱,故每致生亂也。」又說: 「邊疆提鎮常來朝見,則心知敬畏。如吳三桂、耿精忠、尚之信輩,因為不令來朝,心生驕妄,以致反叛。此處所關甚要,況邊陲將士,惟知其統轄之主,不習國家法度。昔者,朕曾降赦於廣西將軍馬承蔭,承蔭跪受,其下諸人皆驚,謂我將軍也跪人耶?由此看來,不可令人久擅兵權也。」
  第二,用人之權不可旁落。朝中重臣,用黜一概出自皇帝,絕不分權於大臣。用人就其實質而言就是授予或分配政治權力,這是實現政治控制的關鍵。康熙帝說: 「用人之權,關係最為重大」,故臣下不得專擅。在列數鰲拜罪行時,曾特別指責鰲拜「欺朕專權,恣意妄為,文武各官盡出其門下,朝廷內外都用其奸黨」(《康熙實錄》卷三四)。有鑒於此,康熙帝親政後對朝廷用人實行高度壟斷,嚴防臣僚僭越。其實是防不住的。康熙中葉,權臣明珠、余國柱,賣官鬻爵,權勢熏天。康熙二十六年,小于成龍控告二人賣官。康熙帝問: 「何無人參?」答: 「誰不怕死呢?」康熙帝說: 「有我在,他們的勢力重於四輔臣嗎?我欲去,則盡去之,有何怕?」然後才有人敢於參劾,乃將二人革職。
  又如: 當時河道總督于成龍「自任巡撫及為河道總督,惟知援引私人」,這本來也是官僚體制之內的成例,沒有什麼特別不對的地方。但是于成龍卻說出「寧殺于成龍,至於屬下效力人等不可不用」的話,康熙帝聽到他這種言論,頗不以為然,當面訓斥他說: 「用人之權,豈人臣所得專擅?朕今用人,若有保舉官員,亦必就中論俸升補,即素所深知者,亦視其效力之處,酌量用之,否則,俱使論俸。朕乃天下之主,用人之際尚不肯任意,為人臣者,乃妄意自擅,可乎?大抵欲援助人者,後必自己獲罪,爾其戒之。」又說: 「于成龍居官好,亦曾效力,但為人膽大,凡事必欲取勝,其所奏之事只徇人情面,欲令人感彼私恩。夫擢用人才乃朝廷之大權,非為臣者市恩沽名所可擅行之事也。」既然于成龍是針對自己一部分屬下說這話的,某些職位也不可能都由皇帝來任命,就不必深究。顯然康熙帝認為,于成龍有藐視君權的意思。
  朝中權臣索額圖、明珠用事,必然影響到皇帝的用人之權。一般官員以為非走他們的門路不能得肥缺,輿論也是如此。康熙帝有所耳聞,特降諭旨: 「今朝廷用一人,外人即曰是某大臣薦舉,故用之,或有商議之事,即聲言某大臣稱某官之優,言某官之劣,致使躁進之徒營求奔競於大臣之門,從此而起。凡官員之優劣,朕若不問大臣何由而知?大臣雖有薦舉,用與捨則皆出於朕之獨斷。間或用一二人,也不過是朕所知而用者,若但因大臣薦舉而用之,那麼朕所治理之事又為何?雖有經過詢問九卿舉出之人,用者與不用者各半。」大臣可以薦舉,但用人的最後決定權在皇帝,決不在大臣,否則皇帝就沒有事幹了。
  如征討台灣,康熙帝就是先問後定。姚啟聖多次上疏舉薦施琅重新擔任福建水師提督,認為他熟悉海上情形,並富有謀略,鄭氏對其頗為畏懼。啟用施琅之前,康熙帝問李光地: 「你胸中有相識人,可任為將者否?」李光地答: 「此非小事,容臣思想數日後,斟酌妥即覆旨。」康熙帝說: 「很是,你去想。」後數日,皇帝派明珠來問,李光地說: 「都難信及,但計量起來,還是施琅。他全家被海上(台灣)殺,是世仇,其心可保。又熟悉海上情形,沒有人超過他。又其人還有些謀略,不是一勇之夫。又為海上鄭軍所畏,惟此一人,用之,則先奪鄭軍銳氣。」後來,大學士李霨又推薦施琅。起用施琅,李光地認為是自己起了關鍵性作用。康熙帝則認為,特別擢用施琅是「斷自朕衷」。其實,最早並多次保舉施琅的人是姚啟聖,他甚至以全家百口力保施琅擔任此職。施琅征台成功,康熙帝就認為是自己用人權運用得好,但如果施琅不成功,恐怕就該問大臣的妄舉之罪了。
  康熙帝的法家用人思想,必然有其失誤之處。試舉兩例:
  清初名臣大學士魏裔介於清廷頗有貢獻。但是,在康熙帝清除鰲拜之後,卻遭到彈劾。康熙九年五月,御史李之芳舉劾他與鰲拜的親信班布爾善相互勾結,專權亂政。吏部都察院會勘的結果是,此奏不確。魏裔介受此打擊,遂於次年正月以病乞假。雖然魏裔介與鰲拜不是一黨,但是也沒有勢同水火,這就很可疑,有些不可靠。這種思維邏輯是人們常常使用的。年輕的康熙帝不免對其有遷怒之意,所以對於魏裔介就毫無挽留之心,這就使朝廷失去一名卓有建樹的能臣。魏裔介頗有遠見,早在康熙元年二月,當魏裔介得知吳三桂俘殺了明永歷帝后,他就上《請駐防荊襄以防要害疏》說,雲南雖平,但地處邊陲,倘或戎寇生心,鞭長不及,鑒於前史,荊襄乃天下腹心,據水路之勝,當選一大將領兵數千常駐荊襄,無事則控扼形勢,有事則提兵應變,這是百年久遠之計而非徒今日之謀也。(《兼濟堂文集》卷一一)當時是鰲拜當權,未予採納。康熙十二年,吳三桂起兵反叛,迅速進入湖南。康熙帝平叛的第一個行動正是運用當年魏裔介的建議,命前鋒統領碩代率每佐領前鋒一名,兼程趕往荊州防守。時人都佩服魏裔介的遠見卓識。可是,魏裔介始終沒再被起用。康熙帝既然用魏裔介之謀,為何不用其人?原因在於康熙帝認為魏裔介「為人強悍」,「生平實好生事」(《康熙起居注》1493頁)。其實,這種看法只是偏見。再看康熙帝是如何對待另一位能臣的。
  吳三桂之亂期間,福建總督姚啟聖親自收復了被台灣鄭軍攻克的平和、漳平,又分兵救援泉州等地,使清軍在戰場上大有轉機。姚啟聖上疏說: 福建百姓一苦於戰亂,二苦於清兵,三苦於貪官污吏。其中,又以兵丁佔盡民房、徭役繁重難當等事為害最烈(《憂畏軒奏疏》卷二)。他一面安定地方,一面招撫鄭軍,整肅吏治,嚴行賞罰,為了兌現獎賞條例,他自捐銀8萬餘兩。澎湖之戰前夕,他晝夜趕修戰船,竭力籌措糧餉,將自家的銀盤杯碗並其妻妾首飾等物,悉數捐出,以供軍需。官兵見此情景,「相視感歎,莫不涕零,各矢用命」。平定吳三桂之亂,收復台灣,姚啟聖成效卓著,康熙帝也予以表揚。
  由於施琅與姚啟聖意見不合,清軍攻克澎湖後,施琅隨即派侍衛吳奇爵進京奏捷,蓄意「得姚(啟聖)一點陰私事」在皇帝面前進諂(李光地《榕村語錄續集》卷一二)。康熙帝當然深信自己身邊的侍衛,因為這就等於是相信自己正確。同時,明珠等人也在康熙帝面前中傷姚啟聖。康熙帝因此指責姚啟聖「頗多虛妄」,「並無勞績」,「妄言保舉施琅,飾為無益虛詞」(《康熙起居注》1067頁)。這些說法也否定了自己以前對姚啟聖的評價。康熙帝喜歡親自召見大臣,為什麼康熙帝在從未召見姚啟聖的情況下,就對姚啟聖下此斷語?顯然有失公正。
  收復台灣後,姚啟聖又比李光地、施琅更早提出台灣宜守不宜棄的主張。此外,他還疏請復五省遷界,開六省海禁。這些都是切中時政的遠見卓識。但是,康熙帝卻斥責姚啟聖「明系沽名市恩,殊為不合,著各本皆不准行」(《康熙起居注》1078頁)。時隔數月,康熙帝於同年(1683年)十月和次年正月卻下達了與姚啟聖上述建議相同的諭旨。同年,康熙帝讚揚施琅平台之功,封靖海侯,世襲罔替。而姚啟聖則被停其「議敘之旨」,這真是令姚啟聖寒透了心。他心情鬱悶,疽病復發,於是年十一月逝世。
  第三,為保證君權不被侵犯,嚴禁臣僚「越權」。自從明朝廢除宰相以後,皇帝就兼決策與執行權於一身,成為專制極權的化身。康熙帝在漢人文化影響下,對君權具有非常明確的意識,說自己「豈肯以大權授人」?那麼,大臣有什麼權力呢?只有出謀劃策和具體執行的權力。康熙帝提倡大臣勤慎守分,而厭惡大臣專權。他說: 「部院堂官,惟勤慎者能守分,不生事,其專權好勝之徒,特欲借公事以遂其私意耳,於國家何益?」大臣的「勤慎」比「能」更可貴,因為「能」與「專權好勝」可以畫等號,即使是為國分憂,也是「遂其私意」,所謂「於國家何益」可解讀為「於皇權何益」。
  五十三年,康熙帝認為刑部郎中宮夢熊行止不端,膽大執拗,恐其「留在部內,必致紊亂」,特令革退,並說,部院內復有如此等人,著即參奏。次年,戶部尚書趙申喬欲變成例,康熙帝大不以為然,說: 「看來近日或有人欲專權用事,此輩在朕前則不可,凡事俱宜滿漢合一,折衷辦理,自用可乎?」能臣要有所作為,往往被視為自行其是。康熙帝為政崇尚寬大的同時,也竭力強化君權一攬。如臣僚中有奏請頒行恩詔者,往往被視為越職,而予以斥責。例如,二十年十二月,左都御史徐元文以天下蕩平,請大頒恩詔。康熙說「頒行恩詔,出自人主」,徐元文是「沽名市恩」。(《康熙起居注》第一冊)也就是說,徐要在老百姓面前買好,使自己成為「皇恩浩蕩」的背景。康熙三十六年五月,禮科給事中鄭顯以平定噶爾丹,請頒赦詔,康熙說: 「凡頒赦詔,皆人主之事,非人臣所宜言… …鄭顯妄以詔款陳奏,念其本系言官,特從寬處理,著大學士等嚴厲訓斥之。」(《康熙聖訓》卷二四)臣子這樣做,到底有什麼罪呢?因為這樣一來就使皇帝處於被動的地位上了。好事要皇帝自起,美譽要歸皇帝享有,在這裡面不允許有臣子一絲一毫的影響力。好事好話不允許臣民發自良心而為之,要由君上提出來。所謂「善則歸君,過則歸己」。皇帝怕的是「如今的道學,便是過則歸君,善則歸己」。皇帝有這種心態,好事自然也就沒有人主動去做了。
  第四,監督地方官員,創立密折制度。皇帝要獨攬大權,防止臣僚僭越,就必須建立一套有效的防範、監督、控制機制。當時,清廷沿用明朝的方法考察官吏,有京察、大計、軍政等方式。京察是考察京官,六年一次;大計為考察外官,三年一次;軍政是考察武官,五年一次。康熙帝經常接見文武官員,通過談話,察言觀色,又往往親自驗看武官騎射,想方設法瞭解實際情況,可惜這都只能是表面觀察。對於天高皇帝遠的地方,連表面觀察也沒有。康熙帝說: 「天下大矣,朕一人聞見豈能周知,若不令密奏,何由洞悉?」康熙後期,吏治鬆弛,各級官吏很少據實上奏。皇帝為了強化控制,必須掌握真實情況,密折制度便應運而生了。起初,密折只是皇帝的特別耳目。密折是不經內閣而直達御前的、非程序化的小報告。
  康熙五十一年,發生江南科場案,督撫互訐,震驚全國。江蘇巡撫張伯行疏參兩江總督噶禮與考官通同作弊,賄賣舉人,收取銀兩。噶禮疏劾張伯行挾嫌誣陷,監斃人命等七大罪狀。康熙帝派大員審理此案。他們鑒於上次噶禮被參,而康熙帝寬容噶禮,反坐參劾者的教訓,照例依然偏袒噶禮。不知此次卻又不然,康熙帝也許是要彌補上次的錯誤,一定要秉公執法。既然正常渠道無法暢通,只好開闢二渠道。康熙帝令蘇州織造李煦調查審案實情,以及江南群眾的輿論,噶禮與張伯行的動態等,然後密折上奏。當時,主考官為左必蕃,副主考是趙晉。發榜後,蘇郡中試者多為揚州鹽商子弟。諸生嘩然,千餘人聚集蘇州玄妙觀。有人寫對聯諷刺兩位主考道: 「左丘明兩眼無珠,趙子龍一身是膽。」又有人以紙糊「貢院」之匾,改為「賣完」。諸生認為,是趙晉與噶禮共同賄買關節。噶禮以謀反罪名逮捕諸生首領。此事使人想起順治朝的士人哭廟抗議貪官事件,那次事件以金聖歎等人的被殺頭而告結束。一時,貪官污吏,大受鼓勵,三尺小兒,皆歎不平。
  康熙帝得到密折,瞭解了情況,使他得出了審案大臣偏袒噶禮的結論,從而做出了嚴懲噶禮的決定。皇帝掌握眾官員情況的渠道不再因為官官相護而堵塞。有些問題通過主渠道難以查清的,經過密奏之二渠道就清楚了。康熙帝認為允許密奏有利於約束官吏: 「諸王文武大臣等,知有密折,莫測其所言何事,自然各加驚懼,修身反省矣」。(《清聖祖實錄》卷二七○)如此一來,密折的形式就是不可或缺,密折的精神更是牢不可破。非程序化的密折當然有好處,猶今日非程序化的電話竊聽,再民主的政府也離不開它。
  又如江南三江口及山東地方,鹽梟橫行,致使官鹽壅塞,商旅受害。而當地軍政官員並無一人據實奏聞,又是織造曹寅、李煦上密折啟奏。康熙帝聞奏後,欽派禁旅,清除鹽梟。康熙帝嘗到了密折的甜頭,就把密折權進一步擴大。有些差遣到各地辦事官員回朝覆命時,受皇帝之命,將所見所聞密報;大臣、總督、巡撫、提督、總兵官皆許密奏。有的欽差可專折密奏;因派出欽差等人有在外地為非作歹者,又給予督撫密奏並擒拿歹徒之權。兩者相互制約。康熙帝說: 「朕令大臣皆奏密折,最有關係,此即明目達聰之意也。其所奏之事,或公或私,朕無不洞悉;凡一切奏折,皆朕親批。」這些都是康熙帝的法家思想在吏治方面的表現。
  第五,親自考察地方。康熙帝除了多次下江南,也常常巡狩北方。康熙帝出巡與秦始皇或乾隆帝出巡不同,他不是為了遊山玩水,而是為瞭解下情。他對隨行的翰林學士高士奇說: 「上下不通是帝王為政之大忌。明朝失國最重要的原因,是崇禎帝居於深宮不瞭解地方,不瞭解下情,造成君臣隔膜,君民不通,以致最終失國。李闖打到了京郊昌平縣,他尚全然不知,何等荒唐。」
  高士奇說: 「為君者要明瞭天下大事,百官要瞭解民情,就不可不經常深入地方,庶可使上下暢通。」在一個專制時代,要做到上下暢通,幾乎是不可能的,不過,皇帝出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瞭解到一些民情。如有一年北方大旱,卻無人向康熙帝報告,他出巡時見到餓殍遍野,感慨地說: 「日居深宮,天下大災都不知」。
  處在地方的官吏,因為「天高皇帝遠」就敢於為非作歹,百姓無處申冤。對於皇帝來說,有了密折制度,再適當地出巡,就有了一定程度上的「下情上達」。有總比一點都沒有好,多瞭解一些情況總比少瞭解情況好,對下面的官吏即使不能瞭如指掌,也總比完全被蒙在鼓裡好。
  今日的影視作品常常戲說康熙帝如何微服私訪。其實,康熙帝最反對微服私訪。他說: 宋太祖、明太祖皆有易服微行之事,此或假為傳聞,以警眾人。「然此等事,朕斷不行。若如此行,舉國臣民,以及汝等僕隸,未有不識朕者,非徒無益,亦於大體有傷」。(《康熙起居注》第三冊)「欲知天下事理」靠密折遠勝於微行私訪。出巡也有利於親自考察民情和官民關係。皇帝出巡,浪費錢財無數,皇帝久居宮中,又不能瞭解民情。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康熙帝南巡,對清官宋犖大加讚揚,說: 「朕到此,無一人說爾不好,爾真是好官, 深得大臣之體。」
  中國歷史上如康熙帝這樣具有民本思想的帝王是不多見的,康熙帝常說「知人難,用人不易,致治之道全在於此」。其實,如能尊重民意,知人就不難。封建時代由於沒有自下而上的監督機制,官吏的陞遷與否,完全由上司決定,故此,官吏大多都一門心思只求討好上司,而不顧百姓死活。其實皇帝心中很明白,鑒別官吏良莠的途徑很簡單,只要向百姓一詢問就知道了。正如康熙帝所說: 「民心不可欺,官好與否,於此立辨矣。」既然如此簡單,那麼皇帝為什麼不常常聽取百姓的意見以評選官員呢?
  皇帝尊重民意和扶持清官,只能限制在一個小小的範圍之內,超出這個限度就不允許了。即使是封建盛世時期的英明君主,也往往由於個人的學養和性格而有很大區別。康、雍、乾之朝,這三個皇帝對官吏的考察就大不相同。康熙帝較能尊重民意,因此也較願意聽取百姓的意見來考察官吏的清廉與否。雍正帝則是派員巡察和實行密折制度來監察官吏,也收到一定的效果。乾隆皇帝則不然,多以主觀好惡為標準,除了興文字獄超過康、雍二朝之外,對民意和清官也最不尊重。
  以上是康熙帝法家治術的幾個重點。不要以為康熙帝服膺理學儒術就會拒絕使用法家的君術,也不應該把法家的權術與儒家的權術簡單地對立,或把兩者簡單地混為一談。正如前面說過的不能孤立地把胡楊與楊柳相比較而定優劣一樣,法家思想(君權一攬)與儒家思想(君逸臣勞)也是不可以簡單地比較而定優劣。具體情況適合用哪一種方式就用哪一種方式。儒家的思想是君權不必與相權相矛盾,而是相互促進,這種境界就是「無為而治」。這顯然是太理想化了。法家則不然,過於強調人性之惡。確實許多情況下人就是不自覺,非嚴治不可,但是以為人性只有黑暗的一方面,人類的前途就沒有一點希望了。所以要有「中庸之道」,不偏不倚。康熙帝是法家與儒家兩手都有,兩手都硬。中庸之道要做得好,卻不容易,中國歷史上,康熙帝算是做得很好的一位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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